嵐皋: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的通告

2月7日,安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的通告》(第3號)。

通告全文如下: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是自湖北疫情高發重點地區入陝來安人員,要主動報告,並一律從到達之日起居家隔離14天,對故意隱瞞事實,或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規採取強制措施。凡與疑似或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一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二、所有單位、機構和個人不得組織任何聚集性活動。“紅事”緩辦,“白事”從簡,並報村(社區)備案。對召集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全市所有村衛生室、個體診所一律不得接診發熱患者,並要正確引導相關患者到就近設立的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進行診療。

四、全市保障居民生活的營業場所、復工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工地要嚴格封閉式管理,嚴格定期消毒,所有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

五、城鎮居民小區、農村人口聚集村莊,如發現確診或疑似病例的,一律由疾控機構根據疫情態勢,實施規範管理。外來車輛和人員出入居民小區、農村村莊必須登記備案、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檢測、外出必須佩戴口罩,凡未佩戴者一律勸返。

六、各類公共場所一律關閉中央空調。疫情防控交通檢查監測點一律做到逢車必查、逢人必測、分類管理。各類營運公共交通工具必須每日定時消毒,保持通風換氣,司乘人員和乘客必須佩戴口罩,儘量隔位隔排乘坐。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車站等公共場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各級各單位要持續組織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各類公共區域、電梯、小型封閉場所必須每日消毒。廢棄口罩必須規範處置、專門投放、無害化處理。

八、各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主動參與疫情防控,管好自己和家人、帶動朋友和親屬、引導鄰居和街坊,積極做好宣傳勸導工作。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包括家屬)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不執行防控要求的,一律嚴肅問責。

九、對全市各級疫情防控機構和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採取的防控措施,各單位、機構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配合,對拒不服從、拒絕配合的,依法依規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由各縣區指揮部據此制定轄區具體措施,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全市廣大群眾要積極配合、相互監督。

安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岚皋: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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