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潘灵聪


关于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上女方的名字,答案有N种情况。

如果男女双方奔着真正的爱情去结婚,相信他们不会纠结房子的归属权,男方会心甘情愿的为女方着想,把女方的名字写上的。女方接受或者不接受,女方是不会在太意的,因为爱是对彼此的付出。

如果男女奔着条件合适,搭伙过日子,那么男方就该看女方怎么个想法。我认为大多的是不会要求让你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添加女方的名字的。现在的女人并不是弱势群体,都很自强的。

假如女方结婚以添加房产证上名字为前提的话,我认为你就该仔细考虑一下了,如果你还是想和她结婚,那就接招好了,没什么对错,合理不合理的,各有所需吗!

其次,我认为两个人不管是为爱情还是为合适结婚,只要是真心想把日子过长久,都不要想的太远了,彼此之间多信任,多包容,所有的财产不都是共有的吗?



三姐生活


我跟我对象的房子,是他父母出钱买的,没写我名字,我虽然有时候会调侃,但也不会要求加上。平时我男朋友收入高,房贷他还,还要负责我超支的零花,我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就像我也没觉得哪天要是我们分手了,是浪费了我的青春。房子如果是我男朋友出钱买的,我可能会要求加我的名字,也可能不要求加,没发生,钱也不少,没办法准确预判,但是是他父母出的钱,谁出钱,谁有决定权。另外,我还有另外一个想法。两个人努力过一辈子,可如果真的以后会有分开的问题,我不希望我到时候因为当年接受过房子的馈赠而影响我的立场和判断。





善解人意的我


结婚前,男方家里买的房子,写了女方的名字,如果是男方和女方的名字都写了,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拥有,双方各享有一半产权。如果经双方约定的按份额拥有,则按照比例占有房子产权。

如果婚前买的房,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相当于赠与女方,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离婚了,男方分不到钱。当然,如果婚前有补充相关协议的,要按协议条款处理。


杨阳美好的一天


结婚男方买的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男方既然有此困惑,那么下面就让我来替你解忧。

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拥有该房子的产权,谁就是该房子的主人,男方结婚全款买的房子,如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对女方的赠与行为,那么该房子的产权也随之转移,由男方一人拥有而变成男女双方共同所有。

世界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人也是会变的,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往往是靠不住的,爱你到地老天黄,爱你到海枯石烂,那都是骗人的鬼话,如果真的都能信守当初热恋时的誓言,民政局每天就不会有那么多离婚的夫妻。当然人们的愿望都是好的,从共同携手幸福的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起,都希望"但得一人心,相守到白头",希望能相互扶持慢慢的一起变老,夫妻恩爱,举案齐眉,幸福美满,百年好合,成为人间佳话。但现实是残酷的,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婚姻也会产生变数,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婚姻难以维系,离婚危机来临,分割财产时,那么房产加名就会给男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谁愿意把自己的一半房产心甘情愿的供手送与它人?不加名吧?又担心女方因不加名没有安全感而不与自己结婚,到时落得个徒有空房却没有女主人后悔懊恼,怎么办好呢?让我来给你支个两全其美的招:

为了取得女方的欢悦,为了能顺利与女方结婚,男方咱不妨绅士一点,大度一点,房产加名!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却不能无,为提防日后婚姻出现变数,男方需提前做好防范,只有计划缜密,安排得当,方能做到进退自如,高枕无忧,这里我们要留一手,就必须做到:买房款由父母经银行转入男方帐号,注明此款为买婚房借款,男方再写一个借条给父母,标明利息按法律支持的24%年息支付,最好经公证处公证,经公证的借条更具真实性.合法性,有更强的证明力,转帐凭证和借条由男方父母妥善保存,这样即使房产加名,即使中途婚姻出现变数,男方也不必担心女方会分割走一半房产,女方想要借加名,离婚时分一半房产的美梦,也会因此而落空。

我这招支的怎么样?觉得可行,给个关注加点赞吧?[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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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时下应该很关注。新婚姻法中对结婚买房的权责划分有了更细的规定。但不管怎样,结婚是因两人相爱而愿意下决心终身走到一起的。相爱的两人应在这个前提下,去共同规划买房等婚姻资产的投资。

双方父母条件好,可给予一定资金支助的,可一方出首付一方出装修款,让小两口自己来规划,共同买房,共同还房货,共同出力来经营好这个家。不主张父母大包大揽,这样一起走过的年轻人会懂得珍惜,婚姻生活更甜蜜。

若男方条件好,女方条件不好的,在处理买房这个问题上,男方就要多做一些协调工作。男方父母同意支助,最好让出首付,小两口婚后再共同还贷。房产上写上两人名字。

若是婚前男方父母已买好的现房,则结婚前由男方协调,探询父母意见(这点很重要,一是为了尊重父母,二是为了小两口今后生活和谐),将房子的权属划定好。不管是父母大度完全赠予还是有其他想法,我个人认为,还是要有一个内部的纸质约定为好。总目标是由小两口共同承担建家的责任。如有贷款,转移小两口共同还。如没有贷款,小两口也应定目标存钱补偿给父母,千万不要将父母的辛劳与厚爱当作理所当然,特别是女方(当然也不必卑微),伤父母心。

只要双方以爱为前提,坦诚布公地去沟通、协调,这个问题就一定不会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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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现实而且是当下相当热门的一个话题,关于要不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男女双方实际上是有相当大分歧的,毕竟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如果婚后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也相当令人头疼。

对于这个问题,男方肯定认为,既然房子是我买的,那么房产证上就不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除非女方愿意婚后共同还贷。

而女方则会这样认为,既然你爱我,就应该无条件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把我的一生都交给你了,以后还要给你生儿育女,凭什么房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下面我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明白,现在20多岁结婚的男性,能够自己全额买房的,几乎寥寥无几,不是谁都是人中龙凤,一毕业就能赚到一大桶金,也不是谁一进入社会就能挖到金元宝。其实我们都知道,大多数人结婚买房,都是靠父母赞助,起码有相当多一部分是靠父母资助。在我们这样一个小县城,买一栋100平的房子少则五六十万,多则七八十万,即便首付20万,那也是父母辛辛苦苦几十年的积蓄。试想,就这样把父母辛辛苦苦的积蓄分摊一半出去,不要说男方自己心里不乐意,男方的父母恐怕也不同意吧。

但话又说回来,既然女方把自己都交给了你,房产证上又不加她的名字,那就显得太不像一家人了,女方心里肯定也有情绪:“看来你不是真的爱我。”加也不是,不加也不是,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真不在男方这里,而完全在女方。因为男方已经为婚姻有所付出了,那就是买房,房子是夫妻共同所居住,是夫妻共同的家,这个时候还得靠女方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女方一来就说“你爱不爱我?爱我就加我的名字,不爱就不加”,这当然是大错特错的,很容易把夫妻关系搞僵。最明智的做法是,女方主动向男方提出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剩余的房贷。或者,如果女方经济允许,完全可以陪嫁一辆车。这样的话,男方就没有理由不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了。

所以说,今后你娶到一个怎样的老婆,这件事几乎可以影响你的整个人生。成功的男人背后大多都有一个成功的女性。如果你的老婆在这个问题上就抱着“爱我就加,不爱就不加”的观点,那么就有你的苦头吃了,你的婚姻应该不会太美满。


路漫漫兮


首先其实这个问题新婚姻法已经规避了很多以前的问题了。这个问题也要分几种情况,比如你是贷款买房,那不管你这个房子写不写女方名字,婚后只要你们一起还贷,这个房子就都有女方的一份,都是共同财产,无论房本上名字是谁的,如果这样你干嘛不写呢?还能显得自己很有诚意,反正写不写又没区别。当然如果你已经是全款买的房子了,那写不写名字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但是我觉得两个人相爱打算过一生的那就写呗,但是如果你还有顾虑,那我觉得可能你们的感情还没到那一步吧,既然还有顾虑,不如再等等


1988女孩


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看个人想法以及男女相爱程度、男方经济条件,还有男方父母出资买的话,还要看男方父母意见。

如果男方经济条件特别好,属于富一代或富二代,买套婚房很轻松,男方特别爱女方,还有可能送女方一套房子呢,不在乎写上名字。

如果男方属于工薪阶层,需要父母出资才能买房,这种情况父母一般都提前给儿子准备房子,没结婚之前就下证了,就是避免麻烦,才先买的,女方也就别合计写名的事了。

总之,如果婚前男方全资购房,女方就不应该要求房产证上写自己名,男方主动提出写的,还得推迟才行。如果男方不是全资购房,另当别论。


生活录透摄1


要问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可以回归至男方和女方结婚为什么要支付彩礼这件事上,就是男性和女性的生理差异以及在婚姻中的角色决定的,一个女性和男性结为夫妻,多数都要生孩子,都要承担起家庭大大小小事务的决定权,是兼母亲,妻子,管家,保姆于一身的角色,所以现在反问,打算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分半套房怎么了?

可能是现代人都鸡贼,就怕被闪婚骗走了半套房,但是任会娟人性经不起考验,结婚了还受法律保护呢。我表弟就是他妈妈给全款买的房子,看见他晒房产证的那一刻,上面是自己的名字,弟妹名字并没有在房产证上,他们的女儿已经2岁了。可能各家有各家的道理,即使没有房产证上名字的保证,弟妹也觉得自己幸福美满。

这件事放在我身上,一定是不同意的,婚姻都是从向往的爱情那走过来的,如果不是足够热爱,不会结婚。那么海誓山盟那么久。到头来连半套房子都要算计的吗,或者说,作为妻子难道是一直寄宿在丈夫的家吗。

这样看真的很像寄宿,所以可能有的男女都有能力自己买房子,那样可能就没有这方面的纠葛。但是对于那种什么都没有的姑娘,嫁到男方家里去,一无所获,就要生孩子,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免费保姆不是这么当的。能够有婚姻保障的就是房子能写两个人的名字了,这样日子才能过好。


抱负青年


男方买房子应不应该写女方的名字这也是看情况的,如果女方在男方买房子的层面上,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例如女方也出了钱来买这套房子的话,正常情况下,男方房子是应该写女方的名字的。但是如果女方没有提供任何支持的情况下,男方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法,写不写女方的名字就看自己了。

  在结婚之前,这个男人在家里买了房子并写下了女人的名字。如果写了男人和女人的名字,那么丈夫和妻子就是共享了财产,共同拥有,每一方享有一半的财产权。如果双方按照双方同意拥有,它将按比例占用房屋的财产权。如果在婚前买的房子只写了女人的名字,它属于妇女在结婚前的个人财产。房产证只写了女人的名字,相当于给女人,放弃他的权利,离婚,男人当然不能得到了,除非在婚前有补充协议,就可以按照协议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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