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11时许,在穆棱市八面通镇一小区,一名男子周某驾驶电动车回家,途经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要求其停车配合检查登记,周某非但不配合,还向工作人员吐口水,咬伤工作人员。随后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后,周某拒不配合民警询问、传唤,民警将其带上警车后,周某还对民警进行踢踹。
咬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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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民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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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穆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在疫情期间,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疫情防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依法提起公诉。
2月26日,穆棱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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