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離婚後,你還會接受對方的幫助嗎?不管經濟還是其他方面?

喵妹沫小七


我個人的情況我會的。

我跟老公小學同學,他上完小學沒有考上初中,就沒有讀書了,我繼續上學,一直沒有交集。二十歲那年經人介紹認識(媒人不知道我們是同學,多年不聯繫了也不認識了)。

他這人什麼都好,就是那張嘴呀太損了。對外人好的不得了,對家裡人說話都是吼。而且尖酸刻薄,愛訓人,一家人對他都敢怒不敢言。這種家庭氣氛太壓抑了。

我一直以來就想跟他離婚,但是他不同意。

跟那些為了爭財產,爭孩子撫養權打得頭破血流,離婚後就變成了仇人的夫妻不同,我願意做他的朋友,因為做他的朋友很幸福。

他會好客氣的對我,說話彬彬有禮,辦事踏踏實實,生活中的小問題有他就迎刃而解。家庭關係以外,他就是一個暖男。

所有如果跟他離婚了,我會有分寸的接受他的幫助,希望跟他成為朋友。


暗香


既然離婚了,就是恩斷義絕了,如果另一個還想著要幫幫對方,那一定是做了對不起對方的事,我的妹妹離婚了,就是這樣情況,已有一雙兒女,男的出軌了,兒子巳九歲,女兒七歲,兩人都在市建築公司,八十年代初都去赤壁附近的煉油廠搞建築,那時他們一家子四口,是多麼的幸福呀,男的是建築公司領導,不幸的是在那裡妹妹結交了一個姓胡的閨蜜,她老公是煉油廠小火車司機,有個男孩巳上初中了,兩家來往超乎尋常,勝過親姐妹,那狐狸精勾引了妹夫,開始妹妹老公覺得對不起妻子,那女的怎樣勾引他,用什麼手段,都跟老婆交代,那狐狸精寫情書也交給老婆,久而久之,狐狸精老公發覺了,把狐狸精離掉了,妹妹老公這下騎虎難下了,反過來吵著跟我妹離婚,離婚後跟那狐狸精過一起去了,他也覺得良心上過不去吧,經常買高檔衣服,叫女兒帶過來給她媽,後來我妹回建築公司單位了,那男的不好意思回單位,就一直呆在狐狸精那邊,單位發勞保福利,年節發福利,他從來沒領過,都是妹妹領,他經常給妹妹錢財什麼的,她都大大方方的收了,當然都是女兒拿過來,拋棄糟糠之妻的男人給點補嘗理所當然,有什麼不能接受呢。











潤荷8


我不會。哪個女人離婚後幾乎都是遍體磷傷,我跟我前夫離婚後最好是再也不見!雖然不用做仇人,畢竟幾年夫妻,但讓我做朋友,對不起,我也做不到。尤其是雙方再婚後,更是少來往吧!既然都是過去式了,就不要打擾現在了。我們離婚時孩子還小,沒有什麼記憶,更談不上感情,連撫養費都不出,還口口聲聲想孩子,真諷刺!我的孩子只有一個父親,儘管長大了知道不是親生,但也勝過親生了,還是單純些好。所以,一別兩寬,不要再生枝節了為好。


確實ok


有孩子我肯定接受的,那是他虧欠孩子21年,我為什麼不接受吶,他彌補孩子很正常,我還就等著他的,他也該來給我母女道歉,上我父親墳墓碑前認錯,補償孩子不應該嗎,他的那些孩子享受到的,我孩子沒有享受到,他就該付出他後半生彌補對孩子的虧欠,不能逃避,難道愧疚別人虧欠孩子,不應該彌補孩子嗎?


平步青雲雲中有雨孔雲


離婚後,你還會接受對方的幫助嗎?

是我的話,離婚後,絕對不會接受對方生活上的幫助,因為離婚不是兒戲,兩個人能走到離婚這一步,想必是已經心灰意冷了,所以眼不見心不煩,生活中不需要再見面了。

但是,撫養費,他必須每個月打到你的銀行卡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給小孩更好的生活保障,那怕離婚了,這也是他必須給的,這不帶有任何感情成分。

一個女人帶著小孩確實不是那麼容易的,離了婚,肯定不可能再隨隨便便找人嫁了,主要是還是要把小孩培養好,所以題主得有這個心理準備。

站在我的立場來想,我覺得女人離婚,那都是逼的,有了孩子還離婚的,那真的是被逼上絕路了,沒有一個女人願意給自己的小孩一個破碎的家庭。

所以題主,假如事情還沒到那份上,儘量不要離婚吧,孩子大了,你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過好自己,兒孫自有兒孫福。


小妖尚未成精


如果是我,離婚後絕不接受對方的幫助,因為離婚,就代表著過去的一切結束,不應該有感情和財物方面的牽聯,只要有“聯”,就會造成“藕斷絲連”,這樣下去,可能生出一些不必要的煩惱。

如果有孩子,撫養方遇上引響到孩子的生活與教育方面的困難,另一方應主動出手相助,受助方不要因顧面子、爭硬氣而拒絕幫助,讓孩子受苦。孩子是倆人的血骨,但又不可視為私有產物,所以,凡是對孩子快樂健康、成長成材有利的事,雙方都要心懷坦蕩、不分彼此的出錢出力,因為,為人父母的身份,永遠不會因離異而改變。

在此要向離婚的女子多言幾句:既然接受或選擇了離婚,就要自立、自強,用事實證明離開誰,你都能話得更好;再艱難,也不要接受男方精神上的憐憫,物質上的饋贈,否則,你的自尊、人格,將再次淪陷。

離婚後不要成為仇人,也可以不成為路人,但情感與物質上,應該涇渭分明。



藝海尋芳


離婚之後,我不會接受對方的幫助,我也不希望有和還有任何的糾纏。

夫妻之間曾經在一起什麼事都做過,對各自的任何情況都非常瞭解,通俗一點,身上有多少根毛都知道。如果離婚之後,沒有復婚的打算,還是這樣走來走去,遲早會出問題,到時候你就會發現特別的複雜。

我曾經有一個朋友就是這樣,一個女的,她和老公離婚之後,總是喜歡叫老公幫她做點小事情,她老公是不想離婚的,所以她老公是逢叫必到。只要你有需要,我就給你,就是這麼簡單。

也因為此,她老公一度覺得女的應該還是想跟他復婚的。可過了些年,那女的嫁給別人了,朋友徹底絕望,差點想不過來尋短見了。還好家人及時開導,最後也走出了陰影,還好那男的現在也結婚了,過的挺好的。

通過這個事例,不難看出,離婚之後如果我們總是過於來往,難免會出現問題,可能會給人抱有幻想,也可能兩個人情不自禁,又做出有違倫理的事情來。所以離婚了,那就乾脆一點最好不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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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小茅屋


很有幸回答這個問題。離婚只是說你們的價值觀無法走到一起而分離。

有人說離婚了就老死不相往來。但是如果你們是和平分手,為什麼不能做普通朋友,好歹認識那麼多年,沒有愛情至少有幾分親情,沒有親情也至少有幾分熟人之情,既是這樣又何必拒人於千里之外。

如果你們是因為背叛這類離婚的,也許有人會說人活一口氣樹爭一張皮,為了面子不願去接收對方的幫助。而我確覺得這樣的情況我們更應該好好的利用他願意拋出的橄欖枝。離了婚圖什麼不就是讓自己過得更好,接收他的幫助可以讓我們自身過得更好為什麼要拒絕。拒絕他的好意,讓他們在旁邊看著我們自己受苦受累,他可以過得自由自在。

有時一段感情到了放過對方也是放過自己的時候。離開是為了自己過得更輕鬆。但是有時真正放手後所面臨的問題卻又是我們所不能預料到的,我們也會有陷入困境或者絕望的時候。這時的他如果願意幫助你無論是經濟還是其他我覺得是可以接收。當然這種幫助是來自於你可以接收的範圍,如果需要用你的底線來更換那就另當別論。


御煉


我覺得離婚後,兩個人還可以像好朋友一樣的相處,當然要建立在不影響雙方婚姻家庭的基礎上,不管怎麼樣,兩人也曾經在一起過,相處過,多少也有感情過,成不了夫妻,千萬別成為仇人!記恨一個人會很累,還不如放開心來。如果對方需要我幫忙時,我定會盡力而為,如果對方像親人一樣的友好幫忙,我也會很有分寸的接受!

願每一個離了婚的人,都能放下恩怨,善待一切!善待自己!開開心心的活好自己的每一天!



善感之人


不接受,沒自尊,我就那麼笨嗎?自己養不活自己?只要還有一口水不要前夫一粒米,只要手還沒有斷,不讓前夫來可憐。只要咱還有力氣,前夫找來也不理,如果肯來幫你,怎麼會和你離婚。他若是來幫助你,一定沒那簡單的,心裡存著心秘密,希望和你重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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