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讷检战“疫”】抗击疫情与日常办案同步推进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始以来,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的同时,坚持利用远程提审、线上办案等手段,多举措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

  以多部门联合办法指导办案

  该院结合本市刑事发案情况,与讷河市人民法院、讷河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适用法定程序、保证办案质效的前提下,以案卷书面审查方式为主,以电话或视频审查为辅,尽量不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合理安排提审、开庭等办案活动。

  以智慧检务平台开展远程提讯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共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4件5人。在案件办理工作中,充分借助智慧检务平台,采取视频提审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核实案件事实,视频连线值班律师,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2月7日,该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过程中,检察官利用视频提审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核实案件事实,于当日逮捕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避免了疫情期间近距离接触犯罪嫌疑人,真正做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

  以派驻检察室充分履行监督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室,核查涉及疫情行政处罚案件70件。在强化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切实履行了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切实体现了“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为侦查机关进行案件定性指导、证据固定提供最有效的帮助,取得了较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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