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詐騙口罩款後卻“自投羅網”,檢察機關批捕!

來源 | 普陀檢察


2020年2月26日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吳某批准逮捕。

經查,2020年2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吳某謊稱有途徑可以大量購入口罩,兩次騙取被害人購買口罩款共計人民幣17.8萬元。為防止事情敗露,吳某製作了虛假聊天記錄,謊稱其向上家支付口罩款後,被微信拉黑。為證明自己所言不虛,他還真以此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並將報案回執單發給被害人,說明自己也是被騙了。公安機關偵查後,迅速識破該假警情,將吳某抓獲。


詐騙口罩款後卻“自投羅網”,檢察機關批捕!


2月26日,公安機關以吳某涉嫌詐騙罪提請批准逮捕。普陀區人民檢察院認為,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2月26日,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檢察官提醒

購買口罩等防疫物品,可通過居委預約或正規藥店按需購買,尤其是企業在購買大量防疫物資時,應聯繫正規廠商進行訂購,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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