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員工被企業要求上班,之後感染病毒,企業需要對員工負責麼?

MISS金66


員工被企業要求後上班感染了病毒企業是否需要對員工進行負責,這是最近大家都比較關心的話題了,當然對此大家說法也很不一,有人說需要負責有人說不需要負責。


其實兩種說法都有一定的道理,比如說單位不需要負責任,這是因為按照工傷保險的條例,員工感染新型肺炎是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只有醫護人員在工作過程中被感染的這種情況才可以被認定為工傷,所以在新型肺炎工傷的認定上是有工種限制的,因此除醫護人員之外的工種被感染都是不能算作工傷的,所以這些人認為單位不應該負責任。

另一種說法則是說單位應當負責任,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按照勞動法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被感染的這種情況就很難說清楚了,不僅要看企業是否提供了安全的辦公場所和辦公環境,同時也要調查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所接觸的人和物是否安全,所以這種事情一旦發生了還是比較出現單位和員工之間扯皮的,畢竟是在單位發生的事。

但是目前對於新型肺炎的病毒並沒有十分有效的遏制和治療方案,都在採取各項措施儘量減少和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後其實最重要不是企業是否需要負責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健康活下來的問題,所以企業在要求復工是一定要根據相關政策下達開工指令,員工也要衡量好疫情是否已經過去,個人的健康可以得到足夠的保障,否則還是建議請假在家待著,以個人健康為主。


感謝閱讀@筆記簿杏豆:企業培訓師,勞動糾紛諮詢師,社保專家,專注職場乾貨、社保問題分享,歡迎點贊與評論,關注向我提問!


筆記簿杏豆


首先,企業不是慈善機構,老闆不是慈善家。只要不違反國家或當地政府的政策,企業有權開工。

其次,員工有上班的義務和責任。如果實在為自己為家人擔憂,可以請假。請假辦法自己看著辦。

第三,企業對上班職工有措施,比如防護消毒等條件具備,尤其是吃飯時候要單獨分開。上下班儘量自駕。儘量不要座大班車。

第四,由於很多企業員工是外地,本著誰復工誰負責的態度,做好防疫措施,要有專人負責,每天測溫,消毒。

第五,即使措施得力,仍不免有染上病毒的,按照隔離措施,該停工停工,該整頓整頓,直到完全合乎標準方可復工。

第六,如員工發生感染,算工傷,其他人不上班,工資照發,直到政府批准復工。如因企業措施不到位導致疫情擴散,政府有權責令強行停工,並安情節罰款,嚴重者追究企業法人的刑事責任。

第七。開工前由企業法人帶頭,組建企業防疫安全生產領導班子,擬草防疫措施辦法和細則,責任落實到人,併到當地管委會報備通過後方可開工,管委會不定期巡檢,落實不到位可隨時責令停工。

以上建議均為個人想法,企業不是慈善機構,老闆不是慈善家。職業經理人在重視職業道德同時,應妥善解決職工和企業的矛盾,做到心中有數,不能蠻幹亂幹,出了事不僅損害個人操守也害了老闆。最後我希望老闆是有擔當有責任對社會有奉獻精神,不要出了事找理由找替身。


小明哥1224


要說有也有,要說沒得,那也是真沒得。主要是疫情這件事,不同於其他工傷事件,在很多地方沒辦法等同於工傷,也就做不到用工傷的態度去看這個問題。

01

對企業來說,要對員工負責,其實是從工傷的角度來考慮的,但工傷有工傷的定義

符合工傷認定,有這樣兩種情況:

1、經公司同意,參加抗疫救援活動,不幸感染

2、在上下班途中及工作場所,不幸感染

前一種簡單明瞭,後一種有些限制條件。

首先,上下班途中要是必經場所,大多數是上下班的常規路線導致的感染。

其次,工作場所,需要專業的機構認定,確實存在感染源。

這兩條決定了,想要被認定為工傷,公司需要負責的條件,是很嚴苛的。搞不好公司就會抵賴,尤其是上下班這種情況。

而被感染的潛伏期太長了,等到發現的時候,根本無從判斷究竟是什麼時候、在哪裡感染的。這無疑給了公司撇清責任更多的餘地。

所以,單純從工傷認定來說,被感染要企業負責,某些情況下是非常難的。

02

可疫情又不同於工傷,當真出現問題,一旦有跡象表明和公司有關,公司是推不掉責任的

最近就已經出現了,因為復工,保障措施沒做好,而導致企業整體隔離的情況了。

就因為一個人有感染,整體都逃不掉。所以,企業也別想說和自己沒有關係。

這件事的嚴重程度,顯然已經遠超普通工傷所能認定的範圍。

所以,撇開工傷不談,只要員工真的因為上班感染了,就算和企業真沒任何關係,企業所有人都得被隔離。

到時候就是全員的停工停產,而不單單是追究某個人責任的時候。

對企業來說,想要安全復工,就需要儘量確保復工的每一個人都沒有被感染的危險。不然,任由企業再著急,想要開工賺錢,也是徒勞的。

我是@次等大叔,豆瓣讀書認證作者。著有《從零開始學招聘》,合著《HR軟實力》,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10年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經驗,擅長生涯諮詢、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是的,在疫情尚未解除,國家還沒明確回覆可以復工之前公司強行要求上班是要負責任的,感染了算工傷,萬一那個了要負全責。

這次疫情不可小覷,雖然死亡率不是百分之百,但萬一中招了,對自己就是百分之一百的災難。聽說要花幾十萬才治得好,而治好後有沒有後遺症還難說。

這個病最可怕的是潛伏期太長,未發病之前與正常人無異,一旦發現,一個星期至兩個星期之前與之接觸過的親人朋友都有可能感染到。

所以朋友,不要為這麼一個冷酷無情的老闆冒這個險,如果你不想失去這份工作,就裝病,說自己感冒發燒了,或者說封路了出不去。

現在全國上下都在齊心協力抵抗疫情,學校延遲上學,工廠不能復工,你老闆怎麼那麼牛?


祝枝辭的娛樂園


我認為,企業在疫情期間,要求員工上班的,萬一員工感染,就應當是算工傷,理由是,這次疫情參與的所有醫生,萬一得感染都是算工傷,那麼企業也得按照這個條款辦理。

作為企業在風控期要求復工,就得有承擔員工被感染的後果,是你企業要求員工冒風險,這些責任是必須承擔的,人力資源部也得重新調整工傷規定,特別時期,特別對待。


鳳凰舞莊股


我想您主要想問的是,是不是構成工傷。復工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到底算不算工傷?這個問題很好回答,但是工傷認定很難。

 

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為工傷。

 

從以下幾點進行分析探討:

1,2020年1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發佈《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但這一條規定是針對醫護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並非針對一般勞動者,故並不適用我們這些普通的非醫護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勞動百姓。

2,2020年2月6日,廣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第十二場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

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江楷鑫在發佈會上表示,有關部門已專門編寫了《依法抗疫,人人有責——市民應知的十個法律責任》第十條上班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算工傷嗎?

答: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實這一條規定等於沒寫,因為我國勞動合同法本來就明確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為工傷。

3,該意見也沒有提及復工被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否屬於工傷一事,但這是大眾都很關心的問題,為什麼沒有提及?因為沒有意義,工傷的認定標準必須滿足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而這一點早在《勞動合同法》裡面有法條明文規定。法條規定的很明確,但是你如何去適用?它並不像一般我們常見的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或工地摔倒受傷、或車間操作受傷那麼直接那麼明瞭,你壓根就不知道啥時候就悄悄被感染了,或者無緣無故的莫名其妙的就被感染了,很難去證明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就導致很難去主張工傷認定與索賠。So ,寫了也沒有意義,寫不寫都是一樣。

 

有很多人對此表示不能接受,他們認為如果我不去復工,我就不會感染,我現在去復工了,我感染了,那麼一定屬於工傷。法律事實並不是這樣的,法律事實要講究因果關係。新型冠狀病毒被感染的場合非常多、概率非常大,也許你到家後出門扔個垃圾,剛好身邊一個潛伏期的人在你旁邊打了個噴嚏,也許你下班途中順便去菜場買菜被感染了,這一切都有可能導致感染,而且就發生在你復工之後的時間段裡面,你如何去證明是工作原因導致的感染?沒法證明,甚至都不知道何時何地因為何故被感染,根本鑑定不出來。

 

那該怎麼辦?

即便被感染,也不要放棄去申請工傷認定,萬一就通過了呢。

 

如果疑似被感染了,也要努力吃飯、睡覺,讓身體有足夠的能量去對抗病毒。隔離期間,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確診了,按照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So,大家自求多福,多多做好防護措施,尋找一個安全的上班路線,條件允許的企業可以給員工買份保險。

 


民商法律頻道


春節的時候,我和老婆在老家過年,大年初二的時候看到新聞,疫情非常嚴重,武漢開始封城了,蘇州開始封城並延遲上班時間了。這個時候,我和老婆想到的第一件事情是萬一上海封城,回不了公司怎麼辦,於是馬上改簽車票,大年初三就回了上海。

第一、企業對員工需要有責任,員工對企業也需要有責任

疫情到今天為止,大部分企業都開始復工了,並且有一段時間了。首先,我想說的是,員工到企業上班是應盡的責任,企業要求你復工也是合規合法的,你不能只要求企業在疫情期間給你發工資,而不要求自己在復工之後去公司上班。

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去做的,不能為了危險就放棄上班,還整天說公司不顧你的安全。企業需要對員工負責任,員工也需要對企業負責任,責任是互相的,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最戰勝疫情,包括戰勝疫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後面這一點很重要。

第二、因企業防護做的不到位而產生的感染,企業是要被處罰的

噹噹員工復工9天后確診,66人集中隔離,200多人居家隔離,被指復工沒有采取任何加大人員距離的措施。現場流調還發現:感染者所在辦公區域是在一個寫字樓的一層大開間辦公區,中間為一般員工辦公區域,可容納上百人。

周圍是管理人員辦公室,職工辦公桌之間沒有遮擋,距離很近。人員較為密集。單位並沒有採取任何加大距離的措施。政府相關部門第一時間約談了噹噹網負責人,要求其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全面查找防控工作流程中的漏洞並立即整改。

第三、防火措施做的再好,也有被感染的可能

企業要提前做好各種防護措施,但很多時候病毒的感染也是無法避免的,無論任何人,一旦感染,所有的治療費用由政府承擔。

即便企業的防護措施做的非常好,公司也有可能出現聚集感染,那麼企業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大的,所有人需要停工隔離,至少要等2個星期的隔離期過完,才有可能接著開工,這樣的損失也是巨大的。

以上,是我的個人看法,疫情需要控制,但生產也需要陸續恢復。企業開工合理合法,一旦你聚集感染,企業付出的代價也是巨大的。如果你不想承擔被病毒感染的風險,可以直接辭職。


八魚先森


針對這個問題,公子想從以下三點做出回答:

一、企業按要求復工,員工感染,不算工傷

新冠疫情發生以來,國家採取了很多的措施,首先是將春節假期延長,後期為了防止復工帶來的感染更是將復工日期改到了10號之後。同時,在2月份期間又提出了相應的一些政策,以北京為例,外地人員返京要自行隔離十四天之後才可以復工。

如果企業按照國家的這些要求復工,並且在復工的過程中採取良好的隔離措施,比如距離上隔離,上班時間調整以及採取雲會議方式等,哪怕員工感染,也是不算工傷的。一方面是因為感染病毒,並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任何一條;另一方面公司一切按照國家的規定,在儘量避免員工感染,無可厚非。

二、企業不按要求復工,員工感染,可能會受處罰

前幾天如果大家有關注新聞的話,相信大家一定有關注到噹噹網的事情。噹噹網2月10日復工,19日一名員工確診,導致66人被醫學觀察。而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網傳是人禍為主,一方面噹噹並沒有對復工員工進行14天的隔離,另一方面復工後,既沒有未準備口罩,又未要求員工間隔距離辦公,最終導致數十人的感染。

這個事情發生以來,相關部門也立即採取了相關的措施,約談噹噹網,以便給其他企業一個警示。雖然此次噹噹網並沒有受到懲罰,但是並不排除如果一些企業違規嚴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三、特殊時期,企業和員工最好互相理解,共度難關

在疫情這樣一個特殊的時期,企業如果還能夠撐得住,最好還是延長復工時間,或者選擇在線辦公,畢竟生命和健康才是首要的。

如果企業有必須復工的理由,也一定要嚴格要求員工做好防護,並且盡全力去提供這樣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口罩,間隔距離辦公等等。

而員工在這個時候也要儘量提供企業的難處,如果公司真的是延期了復工時間,且業務真的難以在線開展,員工也可以主動提出降薪或者停薪留職。因為公司出於對健康的考慮才做出這樣的選擇,員工也應該表示感謝和理解,主動去為公司度過難關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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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明確告訴你,能在這時候要求你去上班的公司,如果你感染了病毒,公司不光不會賠償你,還要追究你的責任,因為你會影響全公司的停工!


等劉備的諸葛亮


目前,可能有一些不在復工規定範圍和時間的企業相繼復工,一些私人小店也要求員工復工,即便開工沒什麼實際意義。

但是迫於生存壓力,這些企業和小店也是沒有辦法,作為復工的硬性條件,企業和員工兩方都要做好防護工作,但是,不是說都做好防護工作了就一定不會被感染。

回到題主的問題,我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

關於工傷認定,現行法律沒有支持非醫護人員感染新冠病毒能夠被認定為工傷。

之前就有人諮詢過律師,如果復工期間感染了新冠病毒能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北京一個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給出的回答是:非醫護人員感染,目前法律沒有法條支持可以認定為工傷。

所以說,參考這位律師的解讀,我們不要寄希望於復工感染了可以要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更實際的做法,就是儘量避免近期復工,沒有條件避免的,請一定一定一定自行做好防護措施。

另外,到了公司以後,也要注意提醒公司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如果公司有疏忽的地方,可以提醒一下。

這些都是自己可以做到的,很多時候,我們應該爭取擴大自己的影響範圍。

如果企業方面的防護不到位的導致員工感染,企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個人防護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靠企業來做,比如之前說過的公司三個最需要做好消殺措施的地方:

電梯按鍵

食堂

辦公室

這三個地方的消殺頻率和流程,公司應該要明確,如果沒有,我們作為員工也可以提醒一下公司。

如果因為公司沒有做好防護和消殺方面的工作導致的感染,我個人認為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然,如何界定是公司還是個人防護不到位,這個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不在規定復工範圍和復工時間內復工造成感染的,企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果是國家明確規定的不能在某個時間之前復工,但是企業違規復工的,復工後導致了感染,公司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公司不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這種情況下,個人可以通過第三方調解的。

當然,這裡需要強調一下,以上只是個人的想法和一些看到的信息彙總,本人也不是相關專業方面的人,只是提供一個參考方向而已,具體情況還需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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