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提醒】下調應急響應等級,防控意識絕不能鬆懈


【提醒】下調應急響應等級,防控意識絕不能鬆懈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連日來多地下調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等級。甘肅、遼寧等地將響應級別由一級調整為三級,廣東、山西等地則由一級調整為二級。


從統計數據上看,2月13日以來,除湖北以外的全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持續下降,中間雖略有反覆,但非湖北地區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的態勢一目瞭然,特別是下調防控響應等級的地區出現了連續幾天的“零新增”。2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強調,落實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對低中高風險地區防控重點提出明確要求。可以說,下調應急響應等級是著眼疫情防控形勢,落實精準防控、差異化防控要求的“因時而變”。


下調應急響應等級是一個積極的信號,意味著艱苦卓絕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更應當清醒的看到,確診病例仍在增加,傳播風險依然存在,疫情仍然沒有結束,越是到了防控最吃勁的關鍵階段,越是不能掉以輕心,放鬆警惕!


一方面,目前我們仍處於疫情防控期。國務院制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三級響應對應較大突發衛生公共事件,二級響應對應重大突發衛生公共事件。這表明,新冠肺炎傳播依然構成法律規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下調響應等級不是取消防控措施了,只是根據防控形勢的變化,對防控措施進了調整和平衡。


另一方面,公民依然要落實疫情防控的法定義務。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各省區市制定的有關條例都規定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期間公民的相關義務。概括地說,主要包括:公民應配合有關醫學措施,如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等;如實報告有關信息,如疫區旅行史、確診或疑似病例接觸史等;維護公共秩序,如禁止散佈謠言、哄抬物價等。此外,《傳染病防治法》授權地方政府在傳染病暴發期間採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對此公民也應當服從配合。從目前下調應急響應等級地區發佈的公告來看,依然強調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減少不必要的人員聚集、進入公共場所接受體溫檢測等基本要求,做好這些防疫措施也是公民的責任。


不容忽視的是,隨著應急響應等級下調,對人員流動的限制也在降低,一些做法不可避免的讓人擔心。比如,某地景區重新開放後遊客爆棚,一些商店、餐飲場所重新營業後顧客大排長龍,甚至個別地區出現了行人外出不戴口罩的情況。這既是病毒傳播的潛在風險,更是公共安全的顯性隱患。因此,更需要進一步提升防控意識,高度警惕麻痺思想、僥倖心理,在應急響應等級範圍內,依法把防控措施做嚴做實。


不獲全勝絕不輕言成功。在曙光微露的時刻,更要有臨淵履薄的心態,提高警惕,依法防控,為打贏這場人民戰爭積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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