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孙扬上诉翻盘获胜的机率大吗?

归来


看到孙杨被禁赛八年的消息非常震撼,对于孙杨来说就是宣告职业生涯的“死期”。虽然孙杨还有上诉机会,但是如果孙杨不能出示破坏样本的合理解释,那么很难翻案了。而且国际仲裁法庭是非常权威的机构,所有的仲裁员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法学专家,在国际仲裁法庭的历史上,被翻案的概率只有7%。这件事情已经历经了542天,双方该出示的证据已经不可能再有保留,所以孙杨翻案的概率非常低。

孙杨能否出示破坏药检样本的理由,是本次裁决的关键;

孙杨在得到被禁赛八年之后,第一时间在社交体做出的反映,孙杨把当时药检采样的过程公布于众。这是这显然不是全部,如果国际仲裁法庭没有十足的根据,是不可能做出这么严重的裁决的。而且在10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孙杨一直不能对破坏药检做出合理的解释,这才是左右结果的关键。很显然反兴奋剂组织抓住了孙杨的七寸,而孙杨一再强调工作人员人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即使身份成疑,孙杨拒绝是自己的权力,但是暴力方式去破坏,就和场上殴打裁判没有区别。

如果仲裁法庭没有人员违规行为,孙杨只能接受现实;

仲裁法庭只给了孙杨30天时间上诉,如果孙杨不能提供新证据,那么就将是终审裁决。除非孙杨手中有证据可以证明仲裁法庭存在故意包庇,仲裁员存在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就可以起诉到瑞士法院。否则孙杨即使心有不甘,也无力回天!

您有什么不同见解吗?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留言,说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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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出炉之后哪怕孙杨上诉,希望也渺茫,主要是三点原因:

第一点:CAS给出的判决原因,第一项就是“孙杨未完整配合反兴奋剂检查”,这也就说明了在规则的范围之内,飞行检查哪怕是对方的资质不全,也要优先完成反兴奋剂检查,而不是自己觉得对方的资质不全,就不去完成检查,这肯定是违规的。

第二点,CAS称“无充足理由证明为何破坏检测样本”,孙杨发声明称血检样本并未被破坏,但根据现在CAS的声明可以知道,血检样本确实是被破坏了,而且孙杨没有给出充足的理由。

第三点:孙杨团队可以在30天内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上诉。CAS就是国际体育的最高院,因为一些特别特别的原因,才可以上诉到民事法庭体系(瑞士联邦最高院)。但鉴于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裁决的先例十分罕见且翻案率极低,舆论普遍认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仲裁结果基本上可视为此案的终审结果。

中国游泳协会就表示对于判决的失望,并且强调协会全力支持孙杨进行上诉。这对于肯定将处于失意中的孙杨将会是一针强心剂,有消息称孙杨得知结果之后停止训练后坐车离开,也希望孙杨可以振作起来,争取上诉获得胜利。孙杨加油💪



迷彩服的忧shang


孙杨上诉获胜机率应该很小,我给大家说一下这个法律程序是这样的:

瑞士联邦法院可以受理孙杨上诉案的原则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这个案子的判决又发生在瑞士,那么瑞士联邦法院就有“管辖权”。但是这个管辖权只涉及“程序是否正义”?无权涉及“判决是否合法”?

也就是说瑞士联邦法院只有判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此案审理过程中的程序是不是合法?有没有做到“程序正义”这个权力,无权改判“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判决结果(因为他们不同性质的法庭)。

如果瑞士联邦法院认定“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程序上“不够正义”,认定“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有“偏袒或者歧视某一方的行为”,那么瑞士联邦法院就可以判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要重新审理“孙杨案件”,而这个时候,孙杨才有机会继续要求“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再次开庭审理。

如果瑞士联邦法院认定“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做到了“程序正义”,那么孙杨案件到此就全部结束了,再也没有任何机会翻盘了!

从目前情况来看,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基本上应该在程序上没有出大问题,因此,孙杨想胜诉的机会很小!

如果确实最后还是孙杨败诉,我们也有坦然面对。因为孙杨之前说的很清楚“相信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公正性,孙杨以及“中国泳协”也是全程积极参与这次案件审理的,如果孙杨之前认为这个法庭不公正也就不会参与这次审判了。

我们有些国人喜欢这种思维模式: 对我们有利的结果就叫“声张正义”,对我们不利的结果就叫“欺负打压”,世界上哪有这种逻辑?😄😄

如果你都是正确的,哪还要法院干嘛?😂😂

所以我们只能坐等瑞士联邦法院的判决!希望孙杨还有机会翻盘吧!

我看了一下英文原版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判决书大致是这样写的:

孙杨对检测人员的“合规性”有权提出质疑,但是在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等国际组织相关领导到场之后再决定这次检测的合法性),但是达成协议之后,孙杨还是坚持把瓶子砸了,这是不可原谅的行为(大致的判决内容)。

我个人认为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这个陈述“砸瓶过程”应该是比较真实的,因为这个过程根据孙杨自己的说法是“有监控摄像头”的,这个大家无法瞎说。

这个判决的重点就是: 你不应该砸瓶!即使对方资质有问题,你们双方也已经达成“等待上级到来” 这个协议之后还去砸瓶,这是不能接受的!

最后说一句:孙杨这件事情代价太大了!当然也给我们所有老百姓上了一课就是必须守法!


黄家老爹


孙杨翻盘非常难

先回顾一下:

2018年9月4日,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的三名检查人员试图在奥运金牌得主、游泳运动员孙杨选定的“60分钟”时段内,收集孙杨的血液和尿液。这是一次在浙江省孙杨住宅进行的赛外检查,由国际泳联主导,委托IDTM公司实施。

孙杨认为陪护员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不足以证明其得到合法授权,因此认为收集的血液样本无效,不应被带走,保安用锤子砸碎包裹血样的安全容器,收集的血样未能被带走送往相关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认证实验室。

第一:孙杨配合抽血。

这次检查过程中虽然存在不合规之处,但检查本身已经构成一个合法的检查程序,只是存在一些瑕疵,因此孙杨的行为性质是暴力抗检。而且孙杨已经配合抽血了,这会让法院认可争议发生在检查程序内。

第二,前科。孙杨于2014年5月的全国游泳冠军赛时接受赛内检查,A瓶尿样含有违禁物质曲美他嗪。曲美他嗪是一种刺激剂,2014年1月被列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禁用清单》,属于赛内禁用的特定物质。而孙杨及其队医对此变化没有关注,孙杨仍然继续服用该药,导致兴奋剂阳性结果。

孙杨对“万爽力”含有违禁成分不知情,属于误服,这种误服符合WADA减免处罚的标准。孙杨对阳性的发生有过失,但无重大过错、无重大过失。其后,孙杨被中国游泳协会禁赛3个月,他在全国游泳冠军赛上的1500米自由泳冠军被取消。

虽然孙杨2014年违禁是误服,但这一次违禁还是可能对本次拒检的处罚造成影响。

第三,运动员对兴奋剂检查权威的天然尊敬。

长期以来,由于运动员对兴奋剂检查权威的天然尊敬,以及惧怕拒检的处罚结果,兴奋剂检查机构的工作程序无人质疑,或者有人质疑,有关机构不置可否。

比如孙杨在2017年的一次IDTM检查中就在兴奋剂检查表上投诉检查人员没有得到适当的认证和授权。当时他投诉的问题和本次争议的问题基本一致。根据近期对中国一些运动员单位访谈得知,对IDTM检查官资质提出质疑的运动员不止孙杨一人,也有其他运动员认为只出具国际体育组织对IDTM的授权书和检查官个人身份证明不足以证明检查官经过合法授权,准备拒检,只是这些运动员、教练员咨询所属的中国项目协会时,协会官员基于目前国际反兴奋剂斗争的严酷形势及反兴奋剂规则的严格规定,力劝运动员不要拒检。

运动员最明智的做法是在任何情况下均先遵从检查官的指令提供样本,然后再提出抗议,运动员有疑虑时也不要去冒着违规的风险拒检。WADA认为,孙杨当时的反应是不合理和不必要的。他可以简单而正式地在兴奋剂检查表格上表达对他所看到的违规行为的不满,并利用这一正式抗议对兴奋剂样本的证据可采性提出质疑。

事实上,一些运动员确实已经将自己的意见标注在兴奋剂检查单上,孙杨之前就这样做过,然而这种抗议并没有什么用处。这说明,如果不是孙杨这样见多识广、个性较强的运动员通过“砸血样”和公开听证的方式将对IDTM检查程序的质疑带到公众面前,IDTM还将会继续采用现有的方式采集样本。

综上

孙杨拒检,并没有隐藏自己用药的动机,而是认为IDTM检查人员没有资质。但是现行《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规定,故意拒检将被禁赛4年,非故意拒检将被禁赛2年。孙杨方认为,由于IDTM检查人员没有适当通知运动员,所以这不是一个合法的检查,产生的样本并非合法样本;WADA则认为,即使通知程序有瑕疵,也构成合法检查,运动员应配合检查,事后提出抗议。

本案的CAS仲裁员,将在两种冲突利益间寻找平衡,如果坚持程序正义、存疑有利于被告人、保护运动员权利原则,则裁决将有利于运动员;如果坚持反兴奋剂的严格责任、维护反兴奋剂工作的权威性和保护体育运动的最大利益,则裁决将有利于WADA。

但孙杨想整体翻盘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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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十分渺茫,我说几点大家可以判断一下是否可以上诉成功

1.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给孙杨定的是“干扰采取样本”,也就是说法庭认为孙杨暴力抗检所以禁赛,并没有证据证明孙杨吃药,所以,孙杨以前的成绩有效。

2,国际泳联和孙杨在此次仲裁中站在同一方,对方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仲裁由三名仲裁员的决定做出,双方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仲裁庭主席)由CAS上诉部主席指定。

3,孙杨和国际泳联方理由——当晚的三名检测人员,只有一人是具备资质的,其他二人不具备检测资质。依据是《ISTI血样采集指南》中有写“采样小组中的每个人都是应该是受到培训并被授权以实施其各自分配的职能”。(题外话,这三人都是中国人,一人为检测官,其他二人是检测官的朋友,一个护士,一个建筑工)

4.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理由是——检测人员三人的身份没有问题,依据是《ISTI血样采集指南》只是一份指导性的建议,并不是具有强制效力的规定,类似于现在的旅游指南,种花指南,健身指南。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认可的强制规定为 (ISTI)其中关于检测人员的资质文体的解释为:“采样人员应该有样本采集机构授权的官方文件,证明其有资格抽取运动员相关样本。样本采集人员应该携带包含其姓名和照片能够证明其身份并在有效期之内的证件(如样本采集机构的身份卡、驾照、医保卡、护照或类似证件)。”

他们认为 ISTI 这条规定中的“采样人员”是作为一个整体(也就是“采样小组”),采样小组出示“采样授权书”,然后其他三人出示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三人中主检测官有工作证,其他二人,一人出示护士证,一人出示身份证,这已经符合正确程序。

5. 从上面两点可以看出,双方的争执主要在对于规则的理解上。但孙杨方安排出庭的证人都是“事实证人”(证明现场发生具体事件的证人),对规则的理解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而对方派出的证人是 ISTI 的撰写者,他们都参与了 ISTI 的制定,从这一点上来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就占据了主动。

6.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另外两点非常占优势的陈述是,

(1)IDTM 自 1995 年开始已与国际泳联合作,代表 国际泳联对运动员进行样本采集共计 19000 余次,出具的是和本案一样的格式授权文件(且在 2018 年,与本案一模一样的格式授权文件被使用过逾 3000 次),国际泳联 也从未表态该授权文件有瑕疵,但却在这一次认为该格式授权文件不合规。

(2)孙杨作为国际顶尖运动员,接受过多达 180 次兴奋剂检测程序,其中 60 次由 IDTM 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但孙杨却仅在这一次,对该格式授权文件提出质疑。

这两点对于孙杨很不利,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就真的回天乏术了。其正确做法是配合检查,事后申诉此次检查无效。如果申诉成功,检测组即使往血样里添加多少药物都无济于事(实际上想添加药物是不可能的,药瓶都是一次性特制的,一旦打开,就会留下人为破坏痕迹)。如果申诉失败,说明官方规则认可这个取样程序,你砸了样本反而落人口实。

7. 抛开上面的争议不谈,孙杨团队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他们基于自己对于规则的理解(有可能不准确)就采取了一个 100% 会让运动员付出巨大代价的决定。就连孙杨方指定的仲裁员也在仲裁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万一你们对于规则的理解有偏差,特别是在 2014 年孙杨已经因为误服被禁赛过一次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种有极大可能让运动员付出巨大代价的行为,你们在行动前是否曾经有一秒钟想过这个问题?”

8. 游泳一直是“禁药”的重灾区,但其他国家(特指那些游泳强国)是通过科技和政治的手段来规避风险。科技研发现有检测手段无法检测出来的能提高运动员成绩的药物,政治手段是通过本国在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者国际反兴奋剂机构中的“人脉”或“能力”为某些特殊药品开设“白名单”。

9. 上诉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 0。



刘禅七号


在谈论这件事之前,我想再给大家简短的介绍一下孙杨。孙杨,汉族,1991年12月1日出生于浙江杭州体育世家,2007年1月正式入选国家游泳队,2012年先后夺得伦敦奥运会男子400米和1500米的自由泳冠军,他也是亚洲唯一一位男子两百米自由泳奥运会及世界双冠得主。同时孙杨也是男子200米亚洲自由泳纪录保持者、男子400米自由泳奥运会纪录保持者和男子1500米世界自由泳纪录保持者。

回到这件事情上,我想说的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一直看好并支持着中国游泳健将孙杨,他是90后的骄傲,也是中国人的骄傲。谣言止于智者,我相信时间是最好的证明,谣言自会不攻儿破。孙杨,是一位极具实力和自身条件良好的体育健儿。同时,他也是一个正直腼腆的人,他的口号是“No one compares with sun”。孙杨作为中国体育健儿中的佼佼者,身上不仅承载着自己的名誉还承载着国家的名誉。就目前看,孙杨依然在坚持每天的训练,积极备战2020年的东京奥运会。所以说,我们不要为孙杨担心,相反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支持他,他一定会胜诉,并将带给中国游泳队乃至我们国家带来更多荣誉。


庄舄越吟神评


不大,我只知道他是游泳运动员,其他的一概不知,也没兴趣知道。我只说常理。

不管是哪个机构做出的处罚,肯定有确实的证据在手,否则不会这样做。他应该是没过了兴奋剂检测这一关。就象测酒驾一样,你没喝酒,警察也拿你没办法,即使他是你仇人,他也只能盯上你,希望下次抓住你,这一次他也只能干瞪眼。所以,如果做出禁赛的国际泳联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想推翻是不可能的。他们如果没有这两条也不敢轻易做出处罚决定。

网上几乎一片倒支持孙扬是可以理解的,但凡事不能感情用事,什么都有游戏规则,否则游戏就没法玩了。


常乐54321


不大,根据cas的声明孙杨因检查人员未出示证明而拒绝检查,以及破坏了样本的行为都是不符合程序规定的,说白了就是有一点在自我防卫中防卫过度的感觉。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保留当时的样本,孙杨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过程又不符合程序,西方人主导的法庭肯定不会帮着咱们,因此即使再次申诉也很难摆脱这个困境。


爱吃奶糖的巩教练


没机会,中国奥委会联合俄罗斯奥委会要求国际奥委会解除与WADA合作关系,因为其多重标准和地域歧视。


手机用户99020506725


怎么说呢?这个事情很不简单啊!并不是我们表面上看到的这样,它不仅仅是简单的一个尿检的问题。世界冠军之争有时候感觉并不仅仅是好好游泳那么简单。它又不同于曼城遇到的问题,起码曼城是个庞大的欧洲俱乐部,孙杨的依靠并不多,处境很不妙,让我们看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可能会是较长的一段时间,显然时间越长对孙杨越不利)会发生些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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