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跑官買官賣官,與人串供唆使作偽證,前政法廳官帶頭搞腐敗被公訴

2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玉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依法提起公訴。

玉石曾長期在政法系統工作,曾任北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防城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政法委書記。去年10月11日在任上落馬,今年1月3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指,玉石與他人串供,唆使作偽證,跑官買官賣官, 帶頭搞腐敗,嚴重破壞當地公安系統政治生態。

據檢方指控:玉石在防城港任期期間,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職務晉升和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跑官买官卖官,与人串供唆使作伪证,前政法厅官带头搞腐败被公诉

在廣西政法系統工作30餘年

公開簡歷顯示,玉石,男,毛南族,1963年8月生,廣西河池人,一直在廣西工作。在到廣西民宗委任職之前,他長期在政法系統工作,當過副檢察長、公安局副局長、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

玉石的仕途起步於檢察院,早年從河池檢察分院的一名書記員一步步升至河池檢察分院辦公室主任。此後任河池市東蘭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

1996年初,玉石從河池市東蘭縣去往北海市,成為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四年後,他轉任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

從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玉石任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將近10年。

2009年12月,玉石從北海市公安局調任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在防城港工作了7年。歷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局長(副廳長級)、防城港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防城港市政法委書記等職。

2016年12月,玉石離開防城港,調任廣西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任副主任。兩年後,玉石調任廣西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2019年10月11日在任上落馬,今年1月3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唆使作偽證, 跑官買官賣官

據“雙開”通報:經查,玉石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唆使作偽證,隱匿贓款,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下屬送給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跑官買官賣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玉石身為長期在政法系統任職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 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帶頭搞腐敗,嚴重破壞當地公安系統政治生態,知法違法,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甘於被“圍獵”,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老下屬非婚生子、涉嫌受賄被“雙開”

2019年4-5月,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廣西。自治區紀委監委機關統籌推進配合督導、邊督邊改、督導反饋意見整改和“打傘破網”工作,堅決打掉了一批“官傘”“警傘”“庸傘”。

玉石被查後不久,防城港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政委黃子禮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黃子禮,1970年6月22日生,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人。從1992年進入警隊,一直在防城港公安局工作。曾任刑事偵查支隊副支隊長、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政委。

玉石自2009年12月任職防城港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之後任副市長,再晉升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在防城港政法系統任職7年,黃子禮是他的老下屬。

防城港市紀委監委通報指出,經查,黃子禮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違反生活紀律,非婚生子,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錢款,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涉嫌受賄犯罪。

玉石簡歷

玉石,男,毛南族,1963年8月生,廣西河池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四川大學法律系在職研究生,經濟管理專業經濟師、政工師。

1980.09—1984.07 廣西民族學院數學系數學專業學習;

1984.07—1990.12 廣西河池檢察分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副科長助理檢察員、刑檢二科副科長、科長級檢察員(其間:1985.03--1986.03宜山縣檢察院學習鍛鍊;1988.09--1990.07在廣西廣播電視大學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專業證書班學習);

1990.12—1993.05 廣西河池檢察分院副處級檢察員、經濟檢察科副科長(其間:1991.07--1992.12掛任宜山縣委副書記);

1993.05—1994.02 廣西河池檢察分院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4.02—1995.08 廣西東蘭縣委副書記;

1995.08—1996.02 廣西東蘭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

1996.02—2001.01 廣西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其間:1997.09--1999.07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1.01—2001.06 廣西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1.06—2002.03 廣西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正處級偵察員;

2002.03—2007.02 廣西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正處級偵察員;

2007.02—2007.08 廣西北海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偵察員;

2007.08—2009.12 廣西北海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偵察員,市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兼);

2009.12—2011.09 廣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副廳長級);

2011.09—2016.01 廣西防城港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01—2016.12 廣西防城港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12—2018.11 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8.11—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資料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廣西頭條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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