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一說到“野味”,很多人會想到天鵝肉、穿山甲、熊掌……等國家重點保護物種。但其實,遠離野味,不分保護級別。以下兩大類“野味”,須提高警惕!


第一類:無證野味


除豬、牛、羊、雞、鴨、鵝、魚等常見家養動物以外,不常見的動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懷疑可能是野味。絕大部分野味,基本都來自野外捕捉。


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這些野生獸類經常出現在野味市場,不能吃:野豬、野兔、黃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豬獾、狗獾、老鼠、旱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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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鳥類不能食用,常出現在野味市場的有:麻雀(各類小型林鳥去毛後以麻雀之名售賣)、斑鳩(俗名野鴿子)、野雞、野鴨、大雁、禾花雀(原是黃胸鵐,瀕危後,以慄鵐、普通朱雀、灰頭鵐、黃眉鵐、小鵐等冒充)、猛禽(老鷹、貓頭鷹)、鷺鳥(白鷺、夜鷺)、白胸苦惡鳥(白麵雞)、燕雀(俗名虎皮燕)、白腰朱頂雀(蘇巧)、雲雀、竹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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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兩爬類同樣都不能吃,常出現的有:各種蛇類、青蛙、蟾蜍(俗名蛤蟆、燻拉斯)等。上圖左下方為虎紋蛙,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常被當作青蛙誤抓食用。


第二類:有證野味


一些所謂合法養殖的野生動物,表面上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普遍存在野外獲取種源,或證件合法但來源非法的“盜獵洗白”問題。這些物種包含:雁鴨類、鷺鳥、蛇類、果子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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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梅花鹿、藍孔雀、大鯢(娃娃魚)、鱷魚(皮革養殖行業廢物利用)、狐狸(皮草養殖行業廢物利用)等,雖然已經實現了人工繁殖,但其進入餐廳,未必符合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存在食品衛生安全隱患,仍然不建議食用!


還有一些物種,例如蛇、竹鼠、獾,冠以“養殖”之名,容易產生迷惑,到底能不能吃?我們想說的是,沒有證據表明,養殖野味能夠緩解同一物種的野外盜獵生存壓力,養殖野味催生的消費市場,反而很可能加重野外捕捉。因此,一定不要迷信所謂人工養殖的野味。


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吃了野味,後果很嚴重!


1.吃野味會感染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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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吃野味會感染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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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吃野味=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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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吃野味會吃到有毒的重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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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野味不是美味,更不滋補;


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6.吃野味是違法的。


吃野味不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更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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