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家庭健康防护指引

一、人员管理

(一)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减少外出,不和不熟悉的人员交流。不聚集,不聚会。

(二)不主动拜访他人,减少或拒绝他人来访。

二、家庭要做到“三勤”

(一)勤洗手:饭前、便后、外出后、进食前、双手弄脏后应立即洗手。

(二)勤通风:勤开窗,多通风。少去不通风、人流密集的场所。

(三)勤运动:可以选择室内运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人流量较少的区域选择短时间室外运动。不参加团体运动。

三、“四主动”

(一)主动防护

1.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2.减少外出,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与人保持一定距离。

3.外出时佩戴口罩。

4.不聚餐、不串门,提倡电话问候,避免到医院探望病人,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

5.家庭配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

6.保持卫生,勤晒衣被。

(二)主动监测

主动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监测,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网络平台自行申报甬行码,查看健康情况,自感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测量体温。

(三)主动就医

家庭成员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患者应尽量与家人隔离,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应主动配戴口罩,并及时通过电话向村(社区)居委会报告,由村(社区)通知“120”安排专车送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主动告诉医生14天内旅行史,以及可疑病人接触史。

(四)主动报告

1.14天内有县域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与可疑病人有接触的,主动向村(社区)报告。

发现周边14天内县域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与可疑病人有接触的人员,主动向村(社区)报告。

有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或学校),并告知接触过的亲戚、朋友、同事、同学、同楼道的居民等。

四、健康教育

(一)提倡戴口罩,减少外出,如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普通家庭健康防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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