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防控辦案兩不誤,網絡調解化紛爭——酒泉中院利用遠程調解方式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2月27日,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審判團隊通過“雲庭”系統對一件買賣合同案件進行網絡調解,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協議確定的履行款項六百餘萬元已實際到位,疫情結束後即可支付,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防控辦案兩不誤,網絡調解化紛爭——酒泉中院利用遠程調解方式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原告青海某煤炭公司與被告阿克塞某水泥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雙方對案件事實爭議較大、案情複雜,先後經一審、二審發回和重審,訴訟週期已達兩年之久。為儘快化解糾紛,減少雙方訴累,審判人員通過現場調解、電話調解等方式進行多次調解,雙方於近期初步達成口頭調解協議,但雙方的代理人分別在北京、南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客觀上無法實現現場協商並簽署調解協議。審判人員遂利用“雲庭”系統進行網絡調解,最終促成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撰稿:王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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