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孫楊到底是不是清白的?

CJ-J


這究竟是一場仲裁,還是一個陰謀。

禁賽八年,對於一個運動員來說,幾乎為他的運動生涯判了死刑。

孫楊不能參加東京奧運會,也沒有機會爭奪冠軍,還會錯過往後的兩屆奧運會。

等到8年後,孫楊已經36歲了,無論戰場多麼激烈,他都難以出征。

申訴結果發佈後,孫楊在社交媒體給予了回應,表示自己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玩不起就別玩!我就喜歡看其他國家運動員比不過我們,又幹不掉我們的樣子!

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全都是相對的。奧運會的黑幕太多了,這只不過是滄海一粟。一切都是利益至上。

在一個圈子裡我們一起玩,你比我強太多我就不帶你玩,或者你擋到我的利益了我也不帶你玩,這就是世界。

認知清楚,做好自己,才有機會讓我們強大,才會有話語權,甚至主導權!

沒有絕對公平,只有在自己強大之下的相對公平。總有一天,世界會看到屬於中國的公平!

有人說,世界上最公平的,

就是體育場上的比賽了。

在這裡,我們用速度和力量說話。

不知何時,所謂的公平變質了。

運動員多年訓練,十年磨一劍。

不過是為了在賽場上證明自己。

可一紙判決,竟要讓運動員的生涯天翻地覆。

只是因為太強了,別人沒法玩了。

中國的運動員,走出國門比賽,太難了。

真相這種東西,在攤開事實之後,自會存於人心。

而對於那些想要毀掉他的人來說,真相是什麼,也早已不重要。

孫楊曾說:“越是艱難處,越要有迎難而上的勇氣,越要相信,困難會過去,風雨會平息,人生也一定有如期而至的希望和美好。”

或許,他正是憑藉著這種信念,才能在大大小小的泳池裡,斬獲無數金牌,登頂世界泳壇的冠軍寶座,書寫那一段段屬於他的輝煌紀錄。

就像孫楊在最終陳述中所說道的那樣:“如果體育組織不尊重自己的規則,何談實現公平競爭?如果一個運動員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證?何談實現奧林匹克的最高夢想,站到領獎臺上?”

飛馳人生裡面有句話我很記憶很深刻,“如果你想要公平,就來參加競技比賽,如果你想要絕對的公平就不要來參加競技比賽”,這一句實話道出了多少輩運動員一生的無奈與悲哀。

在大勢面前,個人的力量與命運往往不被看重,由不得自己,深處這漩渦之中,你們委屈了。惟願我輩以及後輩樹立正確人生觀,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真的太扯了 ,權利到底握在什麼樣的人手裡, 在這個世界談公平確實是有些奢侈 。

聽證會上,孫楊首先發言並提出“十問”:

1、我們公開的目的是讓全世界知道我們有所有的視頻、監控、照片,但今天大家在現場沒有看到,很遺憾。我不知道如果今天視頻在現場播放,你有勇氣看嗎?

2、對方律師認為主檢官可以讓我母親站在尿檢官和我後面看我採集尿樣,那麼如果換做你,如果讓你的母親站在你後面看你排尿,你會願意嗎?

3、如果體育組織不尊重自己的規則,談何實現公平競爭?如果一個運動員的基本權利都無法保證,談何實現奧林匹克的最高夢想,站到領獎臺上?

4、國際泳聯作出裁決書後不到1個月,本應保密的裁決書竟然洩露並被媒體報道轉載,這是如何發生的?

5、當檢查人員違規攜帶不相干的陌生人深夜進入我的住宅時,我的個人信息該如何得到保護?

6、當檢查人員從見到我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對我偷偷進行拍照、攝像時,我的肖像權如何得到保護?

7、當缺乏符合資質的陪同員監督我排尿時,主檢官竟然建議讓我母親站在身後進行監督,我的隱私權如何得到保護?

8、當我提議為了等候有資質的檢查官來進行檢查、我可以一直等到天亮時,為何主檢官卻對我說拒絕?

9、IDTM公司檢測人員無視WADA的規定同時,WADA卻指控我違規。你們就是這樣對待運動員的嗎?

10、難道這就是世界最權威的體育組織,維護體育運動固有價值、創造公平競爭、追求體育精神的正確方式嗎?

很可惜,沒人能正面回答孫楊這“十問”。就連案件所涉及的IDTM的三名工作人員,都根本沒有出庭。

CAS並未當庭宣判。

2020年2月28日,判決結果出來了。

孫楊輸了,WADA贏了。

孫楊在一檔節目裡說道:“清者自清,快者自快,慢者自慢,慢者就是永遠都遊不過我。某些居心叵測,希望我有不好結果的運動員,我只想說,好好訓練,你們遊得再快一點,就能喝到我美味的洗腳水了。”

“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災難總是突如其來,但這正是考驗你我的時候。”

2018年9月4號,IDTM對孫楊的非法檢測與雙方衝突發生。

隨後,IDTM方面將相關報告提交至國際泳聯,聲稱孫楊“暴力抗檢”致使檢測未能完成。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在瑞士洛桑針對“孫楊抗撿”事件召開聽證會。孫楊及其代理律師張起淮出席聽證會並配合國際泳聯的質詢與調查。

調查結束後,張起淮律師接受了電話採訪:

“孫楊方面(對此事件)是非常認真的,去了多名證人,而且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仲裁員也非常認真,在國際泳聯中心認真聽取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最後認定,孫楊在此次事件中沒有任何責任。”

2019年1月3號,如張起淮律師所說,國際泳聯宣佈了根據聽證會結果所作出的裁決:

“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國際泳聯官方蓋戳:孫楊無責,且無興奮劑違規行為。

鬧劇可以謝幕了嗎?

並沒有。

2019年3月12日,獨立於國際泳聯之外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就這一判決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上訴。

在此前,英國媒體《星期日泰晤士報》也就此次事件進行了報道。在報道中,英媒無視國際泳聯的仲裁結果,直接說孫楊“暴力抗檢”。

好,既然上訴,那我們應訴就是。

2019年7月14日,有趣的事情發生了。

澳大利亞(眼熟嗎?)媒體《每日電訊報》公佈了孫楊與興奮劑檢測人員發生衝突的完整報告,此報告長達59頁。

這份報告,本該加密保存。為何會洩露到澳媒手裡?

並且此時,距離事件發生,已經過去了313天。

快一年了,這時候怎麼想起來公佈報告了?

因為,在報告公佈的當天,孫楊剛剛抵達韓國光州,準備備戰游泳世錦賽。

當然,同處一城的,也有中國人民熟悉的澳大利亞游泳選手霍頓。

在他國運動員備戰之前發佈對其不利的過時報道,我真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該媒體。

隨後,國際泳聯也看不下去了,“對此表示震驚”。認為“如此機密的信息,怎麼能被公之於眾?這是非常有害的。”

2019年7月19日,事情發生4天后,孫楊的律師團隊作出回應了。

針對外媒的指責態度發佈聲明,孫楊方要求CAS在舉行聽證會時向公眾開放,要求公開透明,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2019年7月21日,孫楊拿下了光州游泳世錦賽男子400米自由泳的金牌;

2019年7月23日,孫楊再奪男子200米自由泳金牌。

然而,賽後的頒獎儀式上,澳大利亞選手霍頓和英國選手斯科特拒絕與孫楊同臺領獎。

國際泳聯針對此事,在世錦賽後推出新規:

嚴禁運動員在賽事期間有任何不當言行。

但為了息事寧人,他們給了孫楊、霍頓、斯科特和澳大利亞泳聯四方面的警告。

OK,Fine。

2019年8月20號,CAS三次變更原本定於9月份舉行的聽證會。

具體原因是:由於不可預見的個人原因,其中一方要求推遲聽證會。

澳媒把人家的衝突報告都完完整整公佈了,你就不敢說說是哪方要求推遲?

2019年10月13號,CAS終於確定了聽證會的具體時間,並同意了孫楊要求的公開開庭的請求。

2019年11月15日,聽證會在瑞士蒙特勒舉行。

還我清白,是孫楊這份最終陳述中唯一訴求。相信只要昨日有關注孫楊聽證會道孫楊的外籍律師,已經在聽證會上為孫楊獲得了強有力的證據,從而證實IDTM公司的中方檢驗人員,在程序和規矩上有著重大的疏漏,他們無法提供有效充足的官方證明文件,和IDTM公司的有效授權,能給孫楊出示的證件材料,居然是身份證和護士證。

面對孫楊的外籍律師強有力質問,IDTM公司遠程參與孫楊在2018年9月份那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的外籍藥檢師,也不得不承認這一事實。

IDTM公司外籍藥檢員證實了中方的檢驗人員,只給孫楊出示了身份證和護士證。因此孫楊拒絕這群可以說是來歷不明人員所要求的尿檢和血檢,完全是出於運動員的自我保護。

孫楊站在風口浪尖上面對不公的待遇,但擁有我們千萬華人同胞的支持和堅定的決心,勝利終將屬於正義!!!


cP少年


孫楊的抗檢案歷經了542天,昨天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下達判決孫楊禁賽八年,看到這樣的消息我第一感受就是震驚,八年時間已經宣佈孫楊職業生涯的“死期!”雖然孫楊還有30天的上訴機會,那麼按照體育仲裁法庭之前被翻盤的案例來說,希望可以說非常渺茫。那麼孫楊到底是不是清白的呢?我來說說的看法;

孫楊絕對不是有意“暴力抗檢”,但是事實已經形成;

據悉,所謂的“暴力抗檢”是處罰孫楊的重要依據,當時的情況是孫楊已經向工作人員提供尿樣後,孫楊的醫生質疑工作人員身份。當時有三名工作人員,其中一名就幫忙的司機,另一名是護士,只有一名有資質的採集人員,按照孫楊方面抗檢的理由是必須全部擁有資格才行。在採集完尿液樣本後,孫楊和工作人員和諧的溝通,拒絕工作人員帶走樣本。但是此時尿液樣本已經裝入特製的箱子中,為了防守中途有人做手腳,反興奮劑組織的箱子工作人員無法打開。在這樣的情況下,孫楊的醫生用暴力手段砸壞箱子,取出剛放進去的尿液樣本。雖然是在工作人員的同意之下,但砸箱子的事實已經無法改變。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依據;

按照國際仲裁法庭的判罰依據,孫楊無法對砸箱子做出合理解釋,如果對其工作人員身份有質疑,應該開始就不要提供藥檢,在藥檢放入反興奮劑機構後,箱子關閉時,尿液樣本就已經歸反興奮劑組織所有。雖然是經工作人員同意的,但是工作人員連打開箱子的權力都沒有,怎麼還會有權力同意拿出來呢?所以孫楊的“暴力抗檢”行為不是有意為之,但是客觀上已經形成。孫楊一直在強調工作人員的身份問題,實際上已經和砸箱子沒有直接關聯,如果有異議開始就不同意尿檢,就什麼問題沒有。

孫楊是否清白?關鍵是國際體育仲裁員怎麼去理解,如果說砸箱子就是“暴力抗檢”,那麼孫楊只能吃啞巴虧。如果說“暴力抗檢”是因為工作人員證件不全,砸箱子只是作為拿回尿樣的手段,本意上並非存在暴力行為,我覺得孫楊就是清白的。

綜上所述,我覺得還是應該讓所有當時的人員現場對質,還原事實真相,至於怎麼裁決?還要看法學專家構成的仲裁員能否站在孫楊的角度想問題,總之,孫楊自身也存在問題,翻盤的幾率很小。

您有什麼不同見解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小螞蟻體育


大家都知道孫楊兩次和興奮劑發生過直接的聯繫,其中第1次是在2014年的時候,當時孫楊因為服用了含有鹽酸曲美他嗪成分的治療心臟病藥物萬爽力,最終被禁賽三個月。但是楊明對此爆料指出,孫楊從2008年就開始服用萬爽力,而2008~2014年總計6年的時間裡,萬爽力從來都不是禁藥,直到2014年正式被列為禁藥的時候,中國方面的機構卻遲遲沒有更新名單,導致運動員不瞭解情況才被錯誤的處罰,然而相關機構並沒有當運動員澄清,而是故意掩蓋事實,造成孫楊被全世界誤解,有理說不出。成了他職業生涯當中最大的恥辱。

楊明還表示,甚至在這一次的庭審過程當中,律師也是機構強制指派給孫楊的,並不具備很出色的能力,當楊明提出要求撤換律師時,還遭到了威脅。機構負責人明確向楊明表示,如果更換律師就再也不會管孫楊的事兒。楊明表示感到非常後悔,如果堅持自己的想法,就不會把兒子的命運交到別人的手裡。



汝家放映室


現在的情況是,CAS判定孫楊抗檢,而非存在服用興奮劑的情況。而我們在判斷孫楊是不是清白之前,需要先搞清楚一下這些事實!

孫楊91年生人,禁賽八年,這基本意味著孫楊的運動員生涯結束了。有的讀者可能會說還可以提起上訴,雖然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但是翻案的概率不高,可以說基本沒戲。

這個上訴大家需要了解的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只能審查CAS的仲裁程序是否合法,而非對事實認定進行審查。

換個說法就是就算你上訴,那我只是對程序進行重新審核,結果對不對我不判斷,我只判斷你推導結果套用的公式對不對。就跟你考完試出成績,對成績有異議申請複核。那麼考試機構也只是對分數的統計累加,重新計算正確與否,不會再重新批卷。

從歷史來看翻案也是幾無可能。近十多年來,在CAS仲裁庭受理並審結的案件中,因當事人不滿判決而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數量約佔8%。在這些上訴案例中,最終被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裁決的僅為6例。

所以說孫楊基本是結束了運動員生涯了,但是這並不代表孫楊跟興奮劑有關係。有些黑子看到孫楊敗訴了,就開始胡言亂語了。我們需要注意到的是,孫楊被禁賽的理由是:抗檢!不是興奮劑!!!CAS的仲裁報告顯示:仲裁小組一致認為,運動員(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

請先了解清楚事情的經過再進行評判。事情的起因是在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對孫楊進行抽查,但是IDTM在出示給國際泳聯的報告中聲稱孫楊“暴力抗檢”,並在這一過程中毀掉了樣本瓶。事後,國際泳聯(FINA)就IDTM提出孫楊“抗檢”事件召開聽證會,並在一個月後宣佈孫楊沒有任何違規行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

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不贊同國際泳聯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WADA提出由於孫楊拒絕提交興奮劑檢測樣本,要求其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

可以看出的是孫楊抗檢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這也是敗訴的理由!同時CAS也說明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運動員自2018年9月4日以來有服用興奮劑的行為,包括2019年7月在韓國光州舉行的游泳世錦賽。所以孫楊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本次裁決前所取得的成績均為有效!!!

所以請不要再做一些無端的猜測!孫楊只是因為抗檢敗訴,跟興奮劑沒有關係,目前也沒有證據能夠支持這一說法!無端的揣測只會給孫楊帶來傷害,運動生涯以這種方式結束,估計任何人都難以接受。

可能有讀者會問,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要求孫楊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那麼為什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會下如此重手,直接給判了8年禁賽最重的處罰呢?

那是因為這不是孫楊第一次抗檢了。第一次發生在2014年,當時被處罰禁賽三個月。所以在考慮到有過首次違反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處罰才會如此重。

最後還要提一下的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雙重標準。之前就有來自俄羅斯黑客組織魔幻熊(Fancy Bear)在侵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數據庫拿到大量未公開的文件後,發現美國網球明星威廉姆斯姐妹和里約奧運會四枚體操金牌得主西蒙斯·拜爾被WADA允許使用違禁藥物。世界反興奮劑組(WADA)承認黑客組織 魔幻熊 (Fancy Bears)公佈的服用違禁藥物運動員名單屬實。這些里約奧運會的獎牌得主通過申請藥物豁免權以服用興奮劑。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們一面是默許某些國家的運動員披著診斷證書的光環下非法使用了強效藥物。一面是一邊倒地封殺其他國家的運動員,對於已經服藥的個別運動員,甚至都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可以說是玩的一手好雙標!但是沒辦法規則是他們制定的,他們肯定比誰都玩得溜!

很可惜的是這次孫楊確實是抗檢了,落人以口實!對抗藥檢做出的制裁,而且明顯比服用興奮劑的處罰更嚴重,當然這也是對規則的保護,否則以後運動員都可以抗檢了。只是希望這規則能一視同仁!往大了說,中國人在國際體育上的話語權還需要進一步提升,只有熟知規則,擁有話語權。我們才能更好的保護好我們自己的運動員。至於孫楊,我們只能祝福了。

以上就是一些基本的黑白事實知識,至於如何判斷,各位看官心中各有千秋!

希望不要讓孫楊成為下一個劉翔。失去以後,再來懷念!


小許看體育


孫楊是不是清白的,我感覺要分兩個方面來說。

第一個方面,我相信孫楊是沒有服用禁藥,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孫楊服用了禁藥;而且,此次孫楊雖然被判決禁賽8年,但是跟興奮劑沒有任何關係。在是否違規使用興奮劑這個問題上,我相信孫楊絕對是清白的。


但是在第二個方面,孫楊真的就有問題了。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之所以對孫楊禁賽8年,就是因為孫楊他不遵守規則,暴力抗檢。而事實上,孫楊也的確這樣做了,他打破了藥瓶,這種做法真的欠妥。

CAS質疑孫楊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此前孫楊接受過多達 180 次興奮劑檢測程序,其中 60次 由 IDTM 通過出具和本案無異的授權文件執行,但只有這一次,孫楊採取了暴力手段抵制藥檢,這個緣由孫楊方面並沒有交代清楚,被懷疑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所以在我看來,孫楊在拒絕藥檢這件事情上做的的確有問題,他不該使用暴力抵制藥檢。然而現在事情已經無法改變,雖然孫楊方面表示會繼續上訴,但上訴成功的機會真的很渺茫。



心靈丶震撼


孫楊究竟服沒服用禁藥,是不是清白的?說實話這個問題恐怕沒有辦法給出明確的回答。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處罰理由中,這也是一個關鍵因素,但真相因為樣本的破壞而不得人知了。



但此次孫楊事件中有幾個關鍵點,大家看完後可以自己分析分析,見仁見智。

1.孫楊抗檢國際泳聯的做法

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的3名工作人員來到孫楊位於杭州的家中,對其進行賽外檢查。由於檢查人員不能提供合法的興奮劑檢查官證件和護士執業證,孫楊認為這一檢查是非法和無效的。

IDTM公司將相關報告提交至國際泳聯後,國際泳聯當天針對此事在瑞士洛桑召開了長達13個小時的聽證會,孫楊的代理律師張起淮出席聽證會。孫楊本人、雙方證人均接受了詢問。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根據聽證會結果做出裁決,其中明確說明:“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

很明顯國際泳聯相信孫楊是清白的,並允許他參加之後的各大國際賽事。

2.為什麼禁賽八年,一般不是四年嗎?

孫楊在2014年仁川亞運會前夕曾有過“藥檢陽性”的經歷,並被禁賽處罰三個月,但那起“涉藥”事件已被證明為誤服,並且孫楊也遵照相關部門的指令接受了處罰。在禁賽期滿之後,孫楊已經恢復了清白之身。

違反興奮劑規定基礎處罰是四年,但國際仲裁法庭認為孫楊之前有過“誤服”被處罰的經歷,這次又被認定為抗檢,二犯處罰要翻倍,所以是八年。

如今孫楊提出上訴,但爭論的焦點已不是有沒有服用禁藥,而是面對不合規檢查的抗檢應不應該被處罰或者是怎麼處罰的問題了。

大家看完後有什麼想法可以在評論區留言

期待你的觀點


羅斯信徒YM


肯定不會清白!


大賀29


首先來說我們都只是普通的體育迷,都不是當事人;其次,我們看到的消息也太片面,良莠不齊,觀點也不同。我們很容易被一部分人或者觀點帶跑偏了,這種情況下斷定也有點不負責任!

孫楊是不是清白的,這個確切的答案只有孫楊自己和他團隊知道。

這裡說下自己的觀點,我選擇是相信孫楊!

孫楊的清白主要是兩個方面:第一是有沒有涉藥;第二是暴力抗檢有什麼依據;第二條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和反興奮劑組織抓住不放的東西。

我們一個一個來談:

孫楊沒有涉藥

有沒有涉藥,這個還是官方的消息為準,不能胡扯!先來說兩個官方的,中國泳協在事發第一時間已經表態了支持孫楊,並且對於興奮劑零容忍,這個從側面也證明了孫楊沒有涉藥。

國際泳聯那裡目前也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孫楊涉藥,昨天在公佈結果的時候已經說了,不會取消孫楊之前的成績。國際泳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反興奮劑組織那裡都沒有孫楊涉藥的證據,那孫楊現在來看,就沒有涉藥。

孫楊暴力抗檢

孫楊這個目前很難能夠說得清楚,被禁賽的依據就是這個“暴力抗檢”,孫楊這裡現在還提供不了能夠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或者說推翻判罰的證據!

只要判罰結果一天不改,孫楊就需要揹著“暴力抗檢”結果!

孫楊還是太年輕,為了自己當初不理智的行為付出了代價,這正落入對手的圈套裡。對手找不出涉藥的證據,只能是死咬著暴力抗檢這條!

個人是相信孫楊的,但是抗檢的這個做法確實是太草率了!


小哥聊體育


孫楊到底是不是清白的?這不是由誰來決定的,而是需要鐵的證據,用事實說話!

孫楊因為抗檢被禁賽八年,西方運動員被查出服用禁藥,被禁賽兩年,禁賽四年,而孫楊因為抗檢卻被禁賽八年,且不說這種制度是否合理,禁賽8年,這對於一個體育運動員來說,已經過了最佳的年齡段,尤其是對於孫楊這種頂尖的運動員來說,八年以後的孫楊是否還能可以達到現在的運動狀態,還可以取得現在的運動成績,我們已經可想而知了。

再退一步說,如果是正規的檢查人員,被孫楊無情抗檢,而得到被禁賽8年的處罰,我們也無話可說,但是我們試想一下當時發生了什麼以導致被孫楊抗檢。深夜裡,有人闖進孫楊的住所,要對孫楊進行藥檢,在沒有完善相關的資質與證書時,排尿時還讓孫楊的母親站在孫楊身後,於是就有了這樣的事情。

那麼這些檢查人員是否是合法正規,有手續的,2018年9月4日,國際泳聯(FINA)授權的樣本採集機構——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對孫楊實施賽外檢查時,使用了未經專業培訓、不具備法定資質人員採集運動員樣本,活動是非法和無效的。

我認為這不僅僅是不尊重孫楊,讓孫楊有種羞辱感,孫楊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從而拒絕了這種非正規的,不友好的令人難以接受的藥檢,孫楊有權拒絕這樣的藥檢,同時工作人員執行工作時應該持有合法合規的正常證件,這無論是哪個行業都是一樣的,孫楊的所作所為合情合理合規。


鄉村小二哥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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