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陝西榆林:“十招”應對疫情決戰決勝脫貧攻堅

為克服疫情影響,深入貫徹落實陝西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八條措施的通知》精神,如期全面完成脫貧攻堅任務,榆林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出臺《榆林市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十條措施》。


No.1
持續加強疫情防控
利用多種形式,向貧困群眾宣傳疫情防控知識,教育、引導幫助貧困群眾增強防控意識,遵守防控要求,提高防控能力,落實防控措施,維護貧困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及時監測、統計、上報貧困人口、幫扶責任人涉疫情況,堅決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對因疫情防控需要,貧困人口採取集中隔離措施產生的費用,由各縣區妥善解決。一旦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疑似貧困患者,及時給予救治並做好心理疏導。
No.2
認真調查疫情影響
加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受疫情影響的動態監測、風險排查、預警防範,2月底前全部排查完畢,並逐戶建立排查臺賬。針對受疫情影響存在返貧風險的已脫貧人口、存在致貧風險的邊緣人口、存在脫貧困難的未脫貧人口,找準癥結,因戶因人制定幫扶措施,結合疫情防控形勢,科學精準實施幫扶,嚴防疫情影響脫貧和產生新的貧困人口。
No.3
保障困難群體生活
保障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基本生活,對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及時落實低保、特困供養政策,根據需要可直接給予臨時救助。打破戶籍限制,在非戶籍地因疫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或縣市區民政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對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孤寡老人、重度殘疾人等人員,要實行臺賬式管理、專人化保障,及時幫助解決米、面、油、菜、衣、被等基本生活用品需求。

No.4
著力推進轉移就業
疫情防控期間,全面統計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出行需求,提前做好健康認定、對接互認工作,就近集中歸併,於2020年3月15日前安排三個時間段統一送達返崗復工。對組織實施勞務輸出的中介機構、社會組織等,按輸出貧困勞動力數量給予獎補。充分利用揚榆勞務協作機制,有序組織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自行外出務工或到崗復工的貧困勞動力,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給予轉移就業交通補貼,具體標準和程序由各縣市區制定。資金不足部分可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列支。
No.5
增設扶貧公益崗位
積極開發村級疫情防控崗位,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一批臨時性防控公益專崗,新增的保潔環衛、防疫消殺、巡查值守、人居環境整治、生態護林、設施管護、看攤護院等臨時性公益崗位,優先安排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並給予補貼。補貼資金可從各縣市區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列支。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的80%用於公益性崗位和支付貧困勞動力勞務費。
No.6
支持帶貧企業復工復產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龍頭企業、合作社、扶貧車間、就業扶貧基地等帶貧市場主體,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對已使用貸款的或期間貸款的,根據帶貧規模按基準利率標準給予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且吸納貧因勞動力穩定就業的扶貧車間、當地企業、參與東西勞務協作的扶貧企業、合作社等帶貧主體,根據帶貧規模和效果可給予補貼;其中向貧困勞動力提供就業崗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的企業,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No.7
抓好春季農業生產
抓住春耕、春種關鍵時期,引導、支持、幫助貧困群眾抓好春耕備耕,以縣為單位集中組織貨源、統籌統購,以村為單位分散發放,確保種苗、化肥、飼料、農機具等有序安全供給。做好資金支持、技術服務、畜禽防疫等工作。對因地制宜發展家庭種植、家庭養殖、庭院經濟等“短平快”項目的貧困戶加大獎補力度,資金直接補貼到戶。扶貧小額信貸實行延期、快貸,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還款的貧困戶,延長還款期限,延期時間不超過6個月,對有貸款需求的貧困戶,簡化工作流程、加快貸款審批進度,做到快審快貸。
No.8
推進扶貧項目建設
對符合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需要的項目,對有利於增加貧困戶收入的項目,已納入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的要優先安排實施;未納入的要簡化入庫程序和公告公示流程,及時納入並安排資金支持。凡具備復工或開工條件的扶貧項目,要支持和組織推動項目建設儘早復工開工;不具備復工開工條件的,要積極採取措施,切實做好資金、項目計劃的下達,開展扶貧項目設計、評審等項目實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加快招投標進度,提前備工備料,為及時開工創造條件。鼓勵採取以工代賑、“一事一議”等方式,組織貧因勞動力參與扶貧項目建設。

No.9
暢通消費扶貧渠道
開展消費扶貧專項行動,啟動扶貧產品認定工作,縣級扶貧部門會同本級有關職能部門對申請認定的市場主體和產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產品進行公示。做好貧困地區農產品產銷對接,對疫情期間出現滯銷“賣難”的農產品要制定專門的銷售方案,組織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通過政府採購等方式購買貧困地區農產品,組織各類幫扶單位採取點對點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產銷對接活動。充分發揮電商平臺的優勢,支持和引導物流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電商服務站採取上門收購、定點採購、電商銷售、以購代捐等方式,解決好貧困地區農副產品“賣難”問題。
No.10
幫扶幹部下沉一線
全市各級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要全部到崗到位,根據幫扶村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工作需要,積極協助農村基層黨組織縝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排查疫情影響,掌握群眾生產生活需求,制定年度幫扶計劃,安排貧困戶復工復產,紮實做好脫貧攻堅各項工作。各級幫扶單位要及時瞭解貧困村、貧困戶困難和需求,採取針對性措施進行幫扶。在疫情防控期間,脫貧攻堅一線表現突出的幹部,要大力褒獎,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激勵,對不擔當不作為、失職瀆職的要嚴肅問責。

來源:榆林扶貧、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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