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情人分手註定就是仇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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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分手不一定就註定是仇人。這個問題我覺得一定是會有兩種聲音的,因為既然以前是情人,那麼也一定曾經愛的海誓山盟,海枯石爛,彼此也都投入了較深的感情,但是有可能發生了什麼令對方難以接受的原則,底線,甚至是道德方面的事情,令對方難以接受,故此,才不得已而分手。如果是因為這種事情而分手的,那一定會把犯錯誤的一方視為仇人。如果說不是因為感情方面出了問題分手的,也許是因為異地戀相隔太遠堅持不下去,對未來看不到希望,也許是因為彩禮問題,和雙方的家長談不攏,或者是因為對方的父母接納不了,如果說是因為這種事情分手的,雙方都不會視對方為仇人,因為很多事情是我們無法左右的,有的時候雖說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裡,但也是要考慮父母的,因為人不能太過於自私,只想著自己。像這種情況分手以後的某個時段又碰到了對方,無論是雙方都有了一段新的感情,或者還是單身,見面的那一刻都不會“惡語相向”因為彼此心中都沒有恨,有的只是對這段沒有結果的感情的一種遺憾,一種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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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分手不一定非要變成仇人,但有可能變得形同陌路。

情人分兩種:一種未婚前的情人,一種婚姻後的情人。今天我就簡單談談這兩種情人!

一 未婚前的情人:是指男女雙方為了愛情走在一起慢慢產生了感情的人。

一提這個話題不由得就勾起了自己愛情的回憶:記得那是93年的時候,我被招聘到某化工公司工作,由於剛進入公司對周圍環境還不熟悉,對同事也都是很陌生。領導讓我先從基層做起,讓我到車間跟著帶班長學習化工作業。我當時一聽說讓我下車間,那心裡是一百二十個不樂意想一走了之,可我又想能進入公司成為合同制工人是人人羨慕的職業,就無奈留了下來進入車間工作。當時那個年代合同制工人是人人夢寐以求的職業,多少人都想法能夠成為合同制工人,最後很少有人實現願望!當時我也算是幸運的吧!

好事還在後頭呢!到車間後萬沒想到我的班長是個非常漂亮的美女,至於有多漂亮反正不告訴你們,怕告訴你們後睡不著心裡有想法。然後我就跟著她學習,跟著她工作。她不但化工知識淵博,而且說話聲音溫文爾雅,給人一種親近感!很多人都很喜歡她,還有些男人故意找話題接近她。可她都是微笑待之,從不表現有怨恨之意。

就這樣我和她長時間相處,互相有了好感,雙方愛慕之心由然而生,最後確定了戀愛關係,讓很多人對我們羨慕不已。我們除了上班在一起外,下班後我們也會到外面閒逛,談人生,談事業,談愛情,談到動情之處我倆就會深情注視著對方几秒後她就閉上了雙眼,我倆熱吻在了一起享受那美妙愛情的旋律。

經過一年多的廝守相愛,由於種種原因,導致了我們含淚分手不能在一起,我也離開了那個公司。

現在有時我們還會遇見,還是相互打招呼問好,但我們從沒提過以前的事情。

二 有婚姻的情人:是指雙方各自有了婚姻或者一方有了婚姻一方沒有婚姻,而相互在一起享受愛情生活的人。這種情人大致分3個方面。

1 枯燥無味的婚姻。夫妻沒有感情之言,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後雙方沒有激情,只是為了生活,為了孩子相互維持著婚姻。這種枯燥無味的生活久了雙方或一方就會去尋找情人來釋放心中的壓抑。

2 有錢就是任性或者是為了錢,為了慾望,為了刺激,在外找情人雙方一拍即合去享受所謂的愛情生活。

3 婚姻外的真愛!由於男女雙方在一起相處久了,相互有了感情,就會不由自主的走到了一起,由於受婚姻的約束,雙方不得不轉為地下情人相處。

以上哪一種情人關係都不會長久的,一旦暴露或厭倦了情人生活的話就會有理智的分手,一般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和平分手,因為畢竟是不光彩的事幹嘛弄的沸沸揚揚呢?

總之!有婚姻家庭的情人雖說是不道德的,但我們也要理解婚姻生活的的無奈,畢竟人無完人,孰能無過,只要改過自新家庭還會有希望接納你的!謝謝!


夢想思月


當情人剛開始分手的時候或許都會或多或少的有怨恨吧!可能把對方當仇人來對待,但時間久了,仇恨就會慢慢淡忘的,幾年後再回憶這段感情也只是微微一笑罷了,如果再見面還是會有禮貌的問候一下的!

大多數人都經歷過分手,拿我來說,我和以前男朋友分手後,剛開始那段時間真的感覺很恨他,我和他在一起笑過哭過,我付出了那麼多到最後卻什麼都沒有得到,我曾經恨過,鬧過,那又如何,到最後還是得分手,既然兩個人在一起不合適還不如早點離開好!刪除他所有的聯繫方式,從此形同陌路,這是我當時的做法!現在的我也找到了愛我疼我的老公,過著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我已經很知足了!現在回想那段感情也只是一笑泯之,有時甚至嘲笑自己年輕時的痴情,這也許是每個人必須要經歷的感情,他讓我們更懂得如何去愛,而對於曾經的那個人最多也就是能記起他的名字吧,偶爾也會想他過得好不好!至於恨已經不存在了!

所以情人之間畢竟有很多美好的回憶,有些東西是刻在腦海裡忘不掉的,雖然分手了情誼還在,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絕對了,為彼此保留點美好的回憶也挺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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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之後做不成朋友,這是情場的黃金定律。眾多情人分手以後確實再也互相沒有任何瓜葛,或形同陌路,或相忘江湖,但也有一些情人分手以後卻成為不共戴天的仇敵。為什麼有些情人可以和平分手,有些情人卻落得反目成仇呢?這裡肯定有其必然的緣由,下面分析幾種容易導致情人反目成仇的分手方式:



  1.帶著新歡去見舊愛

  有些人的人品還真行,非但背叛舊愛找到新歡不說,還硬要把新歡帶到舊愛面前以示對新歡的真愛和誠意。這樣做或許真能達成所願,讓新歡徹底相信其與舊愛再無牽扯,但這種方式於舊愛而言卻是極其殘忍的分手方式。本來舊愛可能還在深愛著,對情人的背叛還來不及做心理準備,突然就要面對自己的情人拉著別人的手站在自己面前,面對這樣的事實無非等同於晴天霹靂一樣刺激神經。如果舊愛是個正常人,肯定此生也不會忘記情人對自己的狠心和背叛,偏激型的人可能就要採取行動報復舊情人的所作所為了。

  2.否定曾經交往的一切

  現在很多年輕人談戀愛都很迷糊和盲目,有些時候並非出自真心喜歡,或者因為寂寞孤單,或者因為忘記舊愛等原因就匆匆談上了一段戀愛。可是其中一方如此想,另一方可能並不是如此想,還偏偏付出了自己的真心。戀愛了許久,原來假心假意的一方遇到更適合自己的人了,或者過去的情傷已經療愈了差不多了,可能便想抽身而去,和此段自己不真誠的戀情告一段落,分手時還留下惡狠狠的話,比如:“可能那段時間太寂寞了,才把感情寄託在你的身上”,”那段時間我和以前男朋友剛分手太痛苦了才跟你在一起“等等,另一方如果付出過真愛,到最後發現原來這是一場騙局,把自己最真誠的愛情欺騙了,這簡直無法忍受的恥辱,此生一定會恨透了這位假情假意的情人,如此分手肯定導致雙方反目成仇的。


  3.被第三方介入破壞

  現在很多人一旦遇到感情問題,就喜歡找自己的朋友傾述或幫助,可是清官難難斷家務事,何況是身邊不清不楚形形色色的人。心好的朋友可能會勸解情人雙方的矛盾,可是也有很多心懷不軌,見不得別人好的人,或者思想不客觀較偏激的人,他們對感情的建議或出的主意,很可能將本來情人之間可以通過溝通解決的問題和矛盾迅速升級,導致無法收拾的惡果。事實上確有許多情人或夫妻反目成仇都是因為第三方的介入導致的。

  4.分手的時候太突然果決

  有些人在戀愛的時候確實付出真情,情人之間也確實有很多甜蜜,但有些人很自私,一旦因某種特別的原因,就會想著立即抽身離去。比如曾經有個朋友談了多年的男朋友,就在她毫無防備之下突然對她說自己對她已經沒有了愛的感覺,所以頭都沒有回過就從此離開。接著朋友長達半個月的時間日夜哭泣,不進米食,並且對她男朋友恨之入骨。

  5.詆譭對方的尊嚴和人格

  男女戀愛本該互相尊重,但相愛容易相處難,情人雙方相處起來存在各種各樣的矛盾,也容易引發各種摩擦和爭吵。有些人罵起人來就毫不顧忌對方顏面,什麼髒話都破口而出,比如:”你就是一個沒有出息的東西!“,”你他媽的不要臉嗎?“等等。如此刺激人格和尊嚴的話語,一旦頻頻破口而出,就很可能引發情人之間的戰爭,導致雙方反目成仇,兩敗俱傷。


  當一份自己投入了全部的真情的愛情走到分手的時候,當一個我們曾經深愛的人,一個曾經是我們眼裡的全世界的人拋棄了我們的時候,當我們認為我們這個人、這段感情欺騙了我們的時候,我們投入了全部感情的愛情也就到了“愛的越深,跟的越深”的時候,所有,也就有了我們不能原諒曾經最愛的人的無情和欺騙,也就有了把這個人作為仇人和最熟悉的陌生人的理由。而且,沒有選擇,是真正的“依心而活”的體現--因為這是我們的真實的感受,真正的恨和真心的不想再有任何聯繫,不想再有對方的一點點消息。於是,我們餘生活在了對曾經的最愛的人的仇恨當中。

  當一份感情,一份真心被辜負、被欺騙,我們選擇把對方作為“仇人”也好或者“最熟悉的陌生人”也罷,其實,無可厚非--因為我們覺得對方辜負了自己,因為我們覺得被騙了,因為我們受傷了,因為我們心疼了,因為我們想出一口惡氣。

  但,我們選擇做“仇人”或者“最熟悉的陌生人”是否真的是達到了我們“出一口惡氣”的目的呢?

  其實,恰恰相反。我們選擇的是讓我們最恨的人繼續傷我們!


  我們之所以選擇做“仇人”和“最熟悉的陌生人”是因為我們的心中有氣,有恨,而我們在選擇恨一個人的時候,其實是我們在自己生氣,對方或許“早已經不拿我們當一回事”--你愛生氣就生氣,你愛恨誰就恨誰!那麼,我們的這種恨是不是在拿對方的錯誤在懲罰自己呢?我們是不是在跟自己過不去呢?

  我們用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值嗎?

  以上,是作為我們自己,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不值。

  再者,我們從情感的角度思考一下,我們會不會覺得--一個人,其實一生真正的能讓你愛或者恨的人並不多,或許一生只有這一個人,不論是愛還是仇恨,都只有這一個人住在我們心裡。

  既然是曾經最愛的人,我們付出了太多的感情,我們為什麼不能從自己的角度考慮一下,尊重一下自己投入的感情,而選擇與曾經最愛的人去做朋友呢?這樣,既不辜負自己曾經付出的所有感情,同時也放過了自己,也為自己留下了一片唯美的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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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語錄橘子


情人也分好多種:

第一種、曾經深愛過,雙方奔著結婚去的,只是後來因為各種原因磨合不好而和平分手,其實這種情人並不是真的不愛了,可能在分手以後很多年都在內心的某個角落給對方留下了固定的位置,並且在某些特殊環境與時間點很有可能舊情重燃。

第二種、從一開始就單純為了尋找刺激,一方或者雙方有婚姻在身,在特定的空間或者氛圍下開始的,這樣的情人關係可能燃燒得快,熄滅也很快,分手以後不友不仇。

第三種、利益互換型,也就是典型的權色交易,這種情人關係是咱們社會上最不道德的一種了,最終反目成仇的概率有可能是最大的,一旦被公檢法查辦,彼此會以求自保而儘量甩鍋給對方。

第四種、小三兒小四,這種情人關係稍微比第三種罪惡感輕一點,但是這種關係對於有婚姻的一方的配偶是最殘忍的,自己家的人或財都被別人一定程度上佔有。特別是很多有錢的男人包養小三小四直接在某些富人的圈子就是一種常態,甚至少數的一些想不勞而獲的女子還能把小三小四當成一種產業來做,這群人有早已結婚甚至生子了,等撈到一些財產以後再果斷分手,當然也有部分被男人玩膩了當垃圾扔掉的女人,這樣的醜陋劇本最終演變成仇人的也很多。

總之,各種情人關係破例後不能一概而論,有的會是朋友,有的會是獄友,有的會的陌生人,也有的是仇人。其實個人覺得,建立在道德、合法基礎上的愛情都是值得祝福的,就算有一天分手了也沒必要成為仇人,應該彼此感謝對方的陪伴,衷心祝福對方早點找到真愛!



勇哥2020


提到情人,莫過於就是一種不正當的關係,也可以被稱之為婚外情。

情人如果分手,大部分都會成為仇人!首先他們之間的愛情感情就是被扭曲化的,不得到認可的,但他們有愛嗎?肯定也會有,當你真情流露,對方已經佔據了你整個心房時,沒有人可以做到情能自禁,想的都是怎樣能完全的擁有對方,讓他永遠屬於自己。

記得我有一個朋友就是這樣的,她結婚以後,老公對她也很好,但是有一個習慣分房睡,久而久之,自己就有了婚外情的念頭,後來有了情人不定時的會與情人在一起,當與情人在一起的時候,也會萌生離婚與情人相守的念頭,也會與情人幻想著美好未來!這類女人大多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靠著丈夫來養護自己,她們根本沒有離婚的勇氣,又不敢去跟丈夫做出反抗,因為要伸手要錢花,只能委屈求全!當丈夫發現婚外情之後,她們死都不會承認!

最終選擇還是與情人分手,即使就在一起了,他們之間絕對不會有信任,也會相互猜忌,由此可見,情人之間的感情很難長久,即使有些人最終走到了一起,也會因為相互的不信任,或是婚外情的那個人,感受到了自己又在重走老路,而選擇徹底分手!分手後兩人都會覺得彼此再欺騙對方!很少再能原諒對方!

有些已婚人士以為自己有能力操控情人,殊不知,就是玩火自焚,不要為了一己之私,而葬送了家庭的生命,害了那個被你騙的情人,且行且珍惜吧。



淡泊M明志


情人分手不一定就是仇人,有的成仇人,有的也可以成朋友。

情人分手的原因很多,各不相同。但無非是一方想分手一方不想分手和雙方都想分手這兩大類情況。

一、一方想分手一方不想分手。這種情況比較麻煩,有時會因人因事生出各種各樣的愛恨情仇。大多數情人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能理性對待感情,慢慢淡忘。有少數人會反目成仇,甚至有的會做出極端的事情,像自虐和報復產生自殺和殺人等。現舉個情人分手反目為仇的例子:郎鹹平和空姐情人相撕,幾次對薄公堂,最後聯合原配妻子一起對付情人,要回給情人的購房款,最後還讓情人背上900萬元的債務。因情變自殺和殺人的例子報紙上和司法案例上經常見到,不勝枚舉。

二、雙方都想分手。情人經過一段時間相處,激情消退,感情倦怠,矛盾滋生,不好不壞,自然而然就分手了,這種情況,大多數人還是可以成為朋友的。像大家都熟悉的名人,徐靜蕾和王朔,屬於這種情況,兩人曾經是情人,現在依然是朋友。

三、情人都必將是人生過客。愛情平凡得像生、像死,每時每刻都在發生、上演,還是不要執著,契合當下,隨緣且喜,好聚好散吧。



種菊南山


不是,誰說的情人分手就是仇人,這要看交往多久,交往有多深,雙方都沒有索取什麼,沒有經濟往來,著只是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滿足,分手不會是仇人,如果有經濟的糾紛,那就難說了,一般情人都有在對方身上都是有目的性的,一旦沒有滿足對方就可能變為仇人,真正的情人不會變成仇人。

情人分手後就是仇人嗎?

不全是。下面分析一下。有兩種情況。

1,情人的最高境界是沒有索取,不只是肉體上滿足,更注重的是精神層面的東西,融洽的相處,從不需要物質上的回報。主要追求的是精神的享受。

2,各有所需,這樣的所謂情人關係就是很危險的,一旦沒有滿足要求就會出問題,這種情人關係,是一種交易方式,比較容易變成仇人。

所為的會變成仇人,一方投入了全心的愛,而一方只是玩玩,久了也就沒有刺激了,膩歪了,那就會想走開,但又不想有所補償,結果導致反目成仇。

一開始就是一種交易,一方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一方為了物質上的追求,一旦🈶️一天,對方沒有滿足對方要求,就會出現矛盾,結果反目成仇。

雙方都有家庭,時間久了,暴露了蹤跡,而導致雙方家庭的大戰,不但反目成仇,還有可能引發悲劇,也就是我們最常見的問題。

所未情人就是一種索取,一種交易,男貪女色,女貪錢財,男生久了玩夠了,沒有新鮮感了,自然就會想拋棄了,傻傻的女人沒有得道自己想要的東西,交易失敗,反目成仇。釀成了悲劇。

真正的情人沒有物質上的索取,他們追求的是精神上的享受,甚至只有交流沒有肉體上的關係,也是人們常說的紅顏知己,藍顏知己。把情人二字做到了最高的境界。


會飛的流浪貓貓貓


個人覺得有一首歌的歌詞,回答的特別好,《十年》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 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 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知足者常樂8423


情人分手註定就是仇人嗎?我認為,就算再嚴重的傷害也說不上仇人吧。最好的方法就是當作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首先看你們是什麼樣分手的。

1.因背叛分手,也就是有第三者插足了。這種情況基本上都是一方渣男或渣女了,其實嚴格來說分手只是箇中斷儀式了,你們在提分手前就沒有愛情了。這類的分手是最傷人的。主要也是現在的人對愛情太隨便了。隨便進入一段感情,又太容易被誘惑。進入另一段感情。這種分手,如果是對方的問題,我希望你能當對方是過去式就好,對這種人,最大的限度也就只能理解他們的愛情,原諒嘛,不可能。怪自己當初瞎了眼。如果是你的問題,那我只能說,你能有多厚的臉皮來希望對方還當你朋友呀。

2.你們相處得很不好,因吵架鬧彆扭,分分合合,然後感情徹底涼了,這種情況,就像前任三那樣,要麼再吵鬧回來,要麼相忘於江湖了,你們這種相互折磨的拉鋸戰,不能相互磨合就只能到某天有一方受不了了,在開始另一段感情。那這隻能放手吧。這類分手大多不是沒有愛,只是雙方的磨合中相互傷害。這也許就是說有緣無份了,希望你能灑脫一點。

3.還有幾種特殊性質的,比如雙方都覺得沒有愛情了,或因誤會,或家人朋友反對,對這類人來說,都是神仙級別的,他們的故事只適合出現在電視中,我也不好評價。慢慢淡下來的愛情或誤會,這說明平時都不怎麼去經營愛情或交流感情,這一開始也許就是錯誤的,家人朋友反對的。這又不是梁山泊祝英臺的時代,對吧。

總結起來,分手後,希望你不要去恨對方,因為你們曾經那麼的愛著對方,那麼的親密。分手後,希望你不再去想著對方,因為你們嘗試過,始終不能堅持下去,那就向前看。分手後,留下愛恨都因為你們還放不下,那你如何進入下一場感情呢。不如相忘於江湖,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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