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賀州市人社局出臺《關於積極應對疫情穩就業若干措施》(賀人社發〔2020〕4號),全面貫徹中央、自治區、市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穩就業工作,積極支持企業穩定健康發展。
一、實施失業保險返還政策。對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將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放寬到5.5%,30人(含)以下參保企業放寬到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
二、實施社保費減免政策。對中小微企業,從2020年2月至6月免徵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對大型企業,從2020年2月至4月,對上述三項費用減半徵收。
三、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個人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
四、實施企業穩崗就業補貼政策。對春節期間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給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每人500元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疫情防控期間,對吸納貧困家庭勞動者、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一次性吸納就業及社會保險等補貼。
五、實施復產企業專項補貼政策。對疫情防控期間已投產的農民工創業園區企業給予每戶6500元一次性房租補貼。對2020年3月31日前復工復產、6月30日前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就業扶貧車間,給予每人2000元帶動就業補貼。
六、實施農民工防疫服務補貼政策。對疑似或確診為新冠肺炎的農民工,每月給予1000元就業困難補貼。根據疫情發展需要,為加強農民工的防護,按不超過100元/人的標準購買防護用品或給予農民工防疫補貼。2020年1月至6月,對受疫情影響發生季度虧損的農民工新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分別給予10000元/戶、3000元/戶一次性創業補貼。
七、實施貧困勞動力就業幫扶政策。2020年2-6月期間赴區外務工或在當地就業扶貧車間、企業穩定就業的貧困勞動力,按照疫情期間工作月數,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200元穩崗補貼;對前往廣東等外省務工的貧困勞動力發放交通補貼。結合疫情防控需要,新增開發保潔環衛、防疫消殺等村級臨時性扶貧崗位和創新開發其他臨時性扶貧崗位,安置貧困勞動力就業。
八、實施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對勞動者通過人社部門認可的線上線下相結合培訓形式,完成課程並取得相關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2月1日起復工復產,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組織新進員工、轉崗職工通過在崗實踐提升技能開展“以工代訓”,且支付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企業(扶貧車間),給予企業500元/人/月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止。
九、保障重點企業復產用工。建立重點企業用工調度保障機制,設立人社服務專員,精準對接轄區內重點企業,及時掌握企業用工需求。推廣優化線上招聘服務,依託市、縣(區)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動態及時發佈企業空崗信息,引導高校畢業生、農民工、貧困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近就地就業,緩解企業缺工難題。
十、保障農民工安全有序返崗。發佈勞務輸入地企業復工、用工信息,動態掌握農民工返崗需求信息,優先幫扶貧困勞動力務工就業,及時提供出行指導。深化粵桂勞務協作,組織開展粵桂“點對點”農民工專車運輸服務,保障成規模、成批次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安全有序返崗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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