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獲刑6個月處罰金2000元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劉滿元 通訊員劉偉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一些醫用防護品尤其是口罩成為“緊俏商品”,竟有不法分子為牟取私利而實施詐騙,最終將自己送進了牢房。近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莞第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宗口罩詐騙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今年2月4日,林某通過微信群聊發佈自己有口罩貨源的消息,被害人方某看到消息後與林某聯繫,向其求購口罩。林某謊稱有口罩出售,並約定每個口罩1.8元。於是方某微信支付了3600元購買2000個,雙方約定第二天在廣東省陸豐市高鐵站進行交付。當晩,林某將騙來的3600元用於賭博,輸得一分不剩,隨後便關閉了手機。

2月5日,滿懷期待的方某驅車從東莞出發前往陸豐高鐵站。在即將到達高鐵站前,方某撥打了林某的手機,想與其確認交付的具體位置,發現林某的手機關機了。方某在一個高速路服務站裡等了1個多小時,但始終無法聯繫上林某,這才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方某回到東莞後,於2月6日報案。2月8日,林某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2月26日,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林某涉嫌犯詐騙罪向東莞第一法院提起公訴,東莞第一法院於2月28號進行遠程視頻開庭。庭上,被告人林某表示認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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