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农村集体土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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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只是有一个模糊的概率,在此,本人简明扼要的叙述一下农村集体土地的组成、使用和性质吧!

第一:农村集体土地的组成

任何个人是没有土地的,农民的土地是国家分配给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民手中的承包地,农民房屋下的宅基地,农民的山地、自留地、草原、林地、鱼塘。雪地等。还有一部分农村集体土地是国家在农村预留的国有土地,对于国家在农村预留的国有土地,不管这部分土地是否荒废,农民都不得在上面开荒和建房。

第二: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于国家,任何人不得非法转卖或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化”生产,而且国家有权随时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国家有权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改革,国家有权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科学管理。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事宜,并不是农村里的村委会能够行使的权利,农村的村委会只是负责或协助国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因此,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在村委会手中,这个问题农民一定要注意。

第三: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

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只在我国的公民手中,任何国外人员都无权使用我国的土地。为了使我国土地的利用率更大化,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暂时划归给农民,对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需要在国务院登记审批后方可使用。对此,农民不得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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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答!我是春光秋月,三农问答达人,欢迎大家关注。

农村集体土地是什么?


我们国家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就是国家所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就是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集体所有按照所有权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同时,希望各位读者在下方评论、留言、点赞和转发!


春光秋月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所指向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



另外有一点经常被模糊和误解的是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搞清楚,很多人认为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一旦拿到了土地使用的确权证书,就属于自己个人拥有,往往因此引发出很多的矛盾和纠纷,这个观点是不对的,记住个人只有使用权而并不拥有所有权。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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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哥答:

【土地性质】房产是盖在土地上的,所以咱们一定要来关心一下土地的事情。咱们国家实行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国家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存在私有土地,我们拿到的国土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地产商想要获得土地盖房子呢,就得从政府拿地,通常政府都会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向地产商出让土地,但是还有特殊情况,就是国有划拨土地,由于政府机关或者公共设施使用,政府免费直接划拨给土地使用单位。所以,土地性质主要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和集体用地。集体土地,就是农民村镇乡集体所有的土地。


拆哥筑品屋


农村集体土地,指的是土地所有制中,土地归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共同所有的制度。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形式。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集体是由人数众多的农民个人组成,其所有权常常需要一个机构或组织代理行使,一般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农民集体一般不包括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农民集体和乡镇范围内农民集体,偶有特例。

换句话说,农村集体土地的范围划分,一般以村为单位。

顺便,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它不是一级政府,有别于国家政权机关。它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任何一种,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法律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纯钧LHGR


回答悟空:提起农村集体土地自然会联系到集体财产。上世纪在农村没有土地被承包之前,是以生产小队为单位,集体集中耕种土地的。几十户农民由队长派工,年终按劳分配。还要交公粮。耕种需要牛拖拉机及生产资料。到九十年代改革土地分户给农户自主耕种,生产资料全部分给农户,土地按人口每人分到口粮田及承包田,每人一亩地。剩下一部分土地再分包到村集体有能力的户。这些土地统一是集体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多余土地鉴合同每年向集体交承包费,合同到期集体有权收回。收取的承包费按人口平均分红!了解更多关注三农频道的解释!


民农歌者


这个问题不好用口语回答,严肃的问题需要严肃的回答,只能照搬法律条款。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总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除了被征收的土地,自然存在的河流,滩涂,冰川,原始森林,草原,湖泊,湿地,山脉等以外的土地,都属于集体土地,包括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村公共设施用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坑塘水面,林地,果园,宅基地,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其他建设用地(如村民活动中心,村办小学)等。

再通俗点讲,直接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

个人对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农业战舰


謝謝悟空的邀请。农村集体土地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是指国有土地除外农村集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


农村宅基地。农民农房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经营性用地。

自留地。农民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星种植的自留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的土地。

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留的山。


三农观察汇


农村集体土地是指村级集体拥有所权,村民小组或个人拥有承包权的农村土地,当下为了适应农村发展,为了更好的资源整合,还在集体土地上承包权中分出了经营权,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村集体土地的“三权分治”,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及经营权都同属物权,也是为了乡村振,更好的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方便农村的土地流转,形成特色产业规模!我是新理念农民,欢迎朋友留言回复,共同探讨“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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