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4 保险到底保险吗?

保险到底保险吗?

每逢初一、十五,很多人都会到寺庙祈求多福增寿、平安健康。香火钱更是必不可少,一方面是捐献给寺庙做日常供奉香烛的开支,另一方面是表达自己的崇敬与虔诚,期望灵验。

保险亦如此,我们交给保险公司的保费就像“香火钱”,但上了保险并不“保险”,交了保费不能保佑我们平安健康,毕竟疾病都是不请自来,意外都是突如其来,养老更是早晚得来。那交给保险公司的“香火钱”有什么用?

保险公司虽然没有使风险消失的特性,但它有风险转嫁的功能。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会赔付比自己缴纳“香火钱”多几倍乃至几十倍的保险金,以弥补风险带来的创伤。璀璨的生活备受摧残,是因为我们没有保护好现金。因此,保险公司保护的是我们的“现金”。

保险保障现金之一:收入

一个人的财富就像蓄水池——收入从入水口进入水池,支出从出水口流出水池——蓄水池中的财富能积累多少钱,不在于出水口有多小,而在于入水口有多大,因此收入的多少至关重要。

我们都希望用钱生钱,实现财务自由,不再为了挣钱而出卖自己的时间。但在实现财富自由的路上,收入是最重要的一环,这个时候收入大量流失甚至中断是最大的风险,不仅是对现状的打击,更是对长远的创伤。

· 补偿现金大量流失

投资最重要的不是追求高收益,而是风险控制,资金越多越看重这一点。因为如果财富减少50%,想要利用投资的方式回本,就要实现100%的收益。所以大幅亏损或者现金大量流失是对自己的财富积累最大的伤害。被誉为股神的沃伦巴菲特分享过投资成功的三个秘诀:“第一,尽量避免风险,保住本金;第二,尽量避免风险,保住本金;第三,坚决牢记前两条。”

个人财富大量流失,除了投资大幅亏损外,还有疾病。当患者躺在手术台上,主治医师告诉他的家属目前有两种治疗方案:“

A:用药保守,药价低,而且都可以用社保报销,但疗效一般。

B:用药积极,药价高,大部分都是自费药,但疗效很好。“

家属一定都选择B方案。

医疗费的支出虽然不受自己控制,但我们可以准备更多的现金或者配置报销自费药的医疗保险保护我们的现金。

如果病情严重需要一笔50万的医疗费用,这时没有足够现金,只有一套住房,就只能变卖房产,由于紧急兑现,免不了折价出售。如果有一份50万保额的重疾保险,就完全可以保住房产的价值,确诊就拿到这笔应急保险金应对疾病。

一份50万保额的疾病保险,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在给自己或者家人减轻50万的负担,保证了应急现金的流动性要求,能够在紧急需要50万重疾医疗费时及时拿到这笔钱,这就是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避免我们的现金大量流失。

· 补偿现金长期中断

赚钱少不可怕,可怕的是长期的高收入突然中断。所以收入越高,越应该保障自己的赚钱能力,使得持续的高收入不会中断,不给家人的生活带来创伤。Mr.Zhang月收入3.5万,把孩子送去私利国际幼儿园接受教育,如果这个时候收入突然中断,无法维持教育费用,只能选择转园。原来的生活水平发生巨变是任何人无法承受的,就像用惯了大屏手机,再用小屏的就很不习惯一样。

我们的赚钱能力如何保护呢?

赚钱能力就是我们常说的身价,一个人赚钱能力越强,身价就越高。给自己投保符合自己身价的人寿保险或者重疾保险(比如一个人的身价是100万,就给自己投保100万的保险),可以保障收入损失,一旦发生风险,赚钱能力丝毫不受影响。

如何计算我们的身价呢?

身价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每年的年收入是20万,那么他的身价就是500万左右,因为以一年期低风险利率4%计算,500万*4%=20万,500万的现金可以每年稳定创造20万的收益,就像一个年收入20万的人一样。

因此:身价=年收入/一年期低风险利率


保险保障现金之二:财产保全

我们的财富除了生老病死的风险,还有法律风险。最常见的就是婚变分割、遗产继承和债务纠纷。

婚变分割

以婚变分割为例:“晋江某集团老板嫁女儿,嫁妆2亿元,刷新了福建嫁女纪录,网友纷纷祝福的同时也有另外一种声音:“如果发生婚变,巨额财富如何分割?”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婚姻财产角度来看, 什么属于婚前财产?什么属于婚内个人财产?现金、股票、保险、黄金、轿车、房产等都有什么性质?婚前获得的财产,哪些财产的所有权会在婚后改变?这都是有区别的。

一名女性企业主曾与笔者沟通过这个问题:她离异无子,目前是不婚主义,想把自己的财产都给小侄子,就是因为千万财产因为一次婚变折损近半,失去了感情,也损失了财产,如果在婚前做好规划,绝不会有如此结果。

在婚前规划的保险产品是比较安全的婚前个人财产。设定好保单关系人及产品类型,这份保单就可以成为个人财产,而且不会发生银行卡/工资卡出现的财产混同情况。

遗产继承

缴纳遗产税的国家在继承遗产时,必须缴纳足额的税金才可以将遗产继承到自己名下,而且这笔税金要以现金形式征收。没有这笔巨额现金是无法继承遗产的,提前规划出一笔免交遗产税的现金,用于缴纳遗产税是高净值人群必须考虑的问题。

但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我国“是否征收”、“何时征收”、“怎么征收”还未可知,但提前配置并无坏处。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如果一个有巨额债务的人突然离世,他的遗产是要优先偿债的。《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不被视为遗产,这笔现金就能保护下来,谈到债务,就引出了财产保全的又一个重点: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保险避债”的理论基础是《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你可以在没有债务的时候,提前做好财产规划,利用保险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用保险做“债务隔离”的前提是没有恶意避债,而且身故受益人一定要指定,并且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要出现有可能出现债务的人,这样才是合理且科学的保险规划,让我们的现金收到法律保护,不会被冻结甚至大量流失。

现金就像血液,维持我们的正常生活,保护好现金就是保护好我们正常的生活。

保险是否保险,要看是否做好科学配置,保障我们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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