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廣州市:開展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 查處問題4113個 責任追究5369人

廣州市:開展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 查處問題4113個 責任追究5369人

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紀委全會工作部署,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2017年4月以來,廣州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在全市部署開展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工作。截至2018年4月底,全市各區各單位自查自糾發現問題8352個,查處問題4113個,責任追究5369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1120人,移送司法257人,一批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得到有效糾治。

構建治理機制,強化統籌協調

廣州市以市黨廉辦為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指揮中心,從全市相關單位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廣州市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各區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構建全市專項治理加強領導、統籌協調、督查督辦工作平臺。組織召開了三次全市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專題會議,分階段分步驟進行總結謀劃、部署推進。對突出問題組織專項督查、專題暗訪,推動各級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一年來,專項治理辦通過督導組督辦問題線索372條,目前已辦結問題線索318條。

同時,明確各單位黨組織承擔專項治理主體責任,各區和市直單位由黨委(黨組)牽頭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層層細化責任清單,明確崗位責任歸屬,組織下屬單位深入開展治理。

完善治理方式,強化自查自糾

市黨廉辦在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明確把村級換屆中的違紀問題,“村霸”和宗族惡勢力背後的腐敗問題,基層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基層執法監管、行政審批和服務群眾方面的“為官不為”問題等六大問題作為治理重點,要求各區、市直各單位強化治理。

針對問題線索比較集中、問題易發多發的基層單位,由市直單位按不低於30%比例確定基層重點治理對象,各區按不低於20%比例確定重點治理的鎮街、區屬單位和村居。組織各區黨委、市直各單位黨委對照重點治理的六類問題,開展自查自糾,突出重點人、重點事,運用各種監督檢查手段,認真細緻查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核查問題線索、及時通報曝光。

堅持綜合施策,運用“四風”問題雲治理工作機制,組織市紀委、市委巡察辦和市審計、財政等部門對全市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揭蓋起底”,特別是對於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建立專門問題線索臺賬,動態管理、定期更新。

形成治理合力,強化督導檢查

市黨廉辦組建22個督導組,由各區紀委書記、有關派駐紀檢組組長任組長,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以及組織、財政、審計等部門遴選168名幹部為督導組成員,對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開展分片交叉督導;制定督導工作要點和清單,明確3個方面30項必查項目作為督導重點內容,明確時間節點、步驟措施,通過做實做細督導工作,層層壓實各級黨組織正風反腐主體責任;建立督導工作微信群,編髮文件彙編,印發工作簡報39期,加強專項治理工作信息互通和情況交流;及時向社會發布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點名道姓專題曝光了4批13起典型案例。

一年來,各督導組緊密聯繫實際,結合被督導單位特點,多措並舉,創新模式,通過強化學習領會、配齊督導力量、切實查擺問題、拓寬線索渠道,不斷升級加強督導手段和方式,使督導工作實現了問題線索由“被動接收”向“主動發現”、督導方式方由“簡單督導”向“多元檢查”、情況報送由“機械應付”向“積極上報”的三個轉變。據統計,截至2018年4月底,各督導組共開展495次實地督導,主動發現問題1503個,督促整改問題1368個。

突出治理重點,建立長效機制

廣州市把當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納入專項治理,進行同步推進、並行督導,深入解決突出問題。如印發《關於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把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情況作為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的突出整治問題,確保該項工作落實到位;結合督導工作,對十八大以來已經查結的扶貧領域違紀問題線索開展“回頭看”,重點對2016年以來扶貧領域查“否”件進行抽查,全市共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35個,立案審查29人,紀律處分20人,通報扶貧領域和涉農資金典型案例10件;印發深入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通知,列明十項負面清單,要求各區各單位對照檢查、各督導組重點督導。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查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35個,紀律處分20人,制定整改措施2649條。

今年初召開的十一屆廣州市紀委三次全會,對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進行再部署,要求全市全面深化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在2017年全面治理的基礎上,明確2018年十大重點治理問題,部署開展重點治理工作。

目前,該市圍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黨政機關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公務用車違規配備使用問題、公有物業違規出租問題、公職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規兼職問題、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冷硬橫推問題、農村土地領域腐敗問題和“三資”管理不規範問題、基層幹部涉黑涉惡充當“保護傘”問題等,逐一制定專項治理行動計劃,落實責任分工開展重點治理。同時,堅持邊推進治理、邊建章立制,把長效機制建設貫穿專項治理工作始終,不斷鞏固拓展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如針對部分基層黨員幹部為官不為的問題,在《關於支持改革創新寬容失誤的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關於貫徹“三個區分開來”治理為官不為的實施意見》,推動形成激勵敢作為、懲戒亂作為的良好政治氛圍;根據建築工程安全事故調查結果,形成建築工程領域圍標串標和違法分包轉包的調研報告,並據此要求相關被督導單位對應改進監管制度機制。一年來,各督導組督促被督導單位完善制度規定5085項,新建制度規定3400項。

2018年,按照廣州市委的統一部署和市紀委全會的工作安排,廣州市黨廉辦將結合重點工作督導,繼續全面深化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將基層正風反腐專項治理納入市委重點工作督導,以堅決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流毒影響工作為契機,不斷延伸專項治理的深度;緊盯2018年基層正風反腐十大問題實施重點治理,集中力量著力解決機關、城鄉基層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存在的“老、大、難”問題;開展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專題調查研究,不斷探索推進長效機制建設,推動行業性、領域性制度建設,實現治理成果向治本對策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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