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提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以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和村霸等为主的农村黑恶势力是重点之一。虽然专项行动效果显著,但在农村扫黑除恶行动中,还面临许多困难。

近年来,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村霸们逃避打击的意识也水涨船高。有基层干部说,村霸们并不傻,他们不会利用纯粹的暴力来垄断市场、欺行霸市,一些法律边缘的、灰色的手段才是村霸们的首选。如外来企业建厂之初,会有村民组织村里的闲散人员到厂堵门,其真实目的就是要求接手运输生意;有的村霸到建筑工地干扰施工,意图霸占材料供应、运输等。基层执法部门对此最头疼的地方在于,明知这些村霸目的非法,但因其手段往往游走在治安与刑事之间,训诫教育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依法进行打击惩戒的难度很大。

农村是熟人社会,乡镇、县区同样交织着各种各样的人情网、关系网。行使党委、政府具体职权、职能的大量基层干部,仍以本地人居多。他们长期工作生活在一起,有些人同村霸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从小就是亲戚、朋友、同学。加之村霸们为寻求庇护,往往会通过利益输送等各种手段主动攀附,使个别干部成为自己的“消息树”“保护伞”,极大地增加了执法打击的难度。

有的基层官员贪污腐败,对当地黑恶势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加大了基层扫黑除恶的难度。

根据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防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作者系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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