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酒駕危險,容易毀掉一個家庭

首先交代一下,我們這裡負責事故處理的部門也負責處理行政案件(無證、假證、套牌、假牌、逃逸等)和刑事案件(危險駕駛罪主要是醉駕,交通肇事罪等)。也就是說我要辦上述案件,平均每年10起以上。


酒駕的標準:每100毫升血液學乙醇含量20-80毫克。處罰是: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超過80的,屬於醉酒,涉嫌危險駕駛罪。一律刑事拘留,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法院判決。

酒駕危險,容易毀掉一個家庭

酒駕危險,容易毀掉一個家庭

上述說的是第一次酒駕且是非營運車輛,第二次酒駕的,一律在上述的基礎上加一個行政拘留10天,營運車輛處罰更重,在此不展開說。

現在回到正題,討論題主說的法律是不是太嚴了。作為一名交警,我覺得還不夠嚴。

危險駕駛罪,是行為犯罪,即只要醉酒開車就是犯罪,不管是否造成損害後果。為何要如此規定呢?是國情決定的,太多人開車不守規矩,太多人喝酒開車,太多人因此喪命,太多家庭家破人亡。(“太多人”具體是多少,這個我知道,涉嫌敏感數據我不敢說,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查) 撞死自己,司機自己家破人亡,撞死別人,別人家破人亡,司機賠錢賠的家破人亡。保險公司對酒駕事故商業險是不賠的!!

撞死人了,或許司機家裡有錢,賠得起錢,自己坐牢3-7年出來。但是被撞死的那條命你司機賠不起,永遠賠不起!

我對酒駕醉駕嫌疑人的態度是:依法速辦嚴辦。對他們是深惡痛絕。我在心裡把他們當做不定時炸彈!!大家都知道,交警查酒駕一般是晚上,意味著什麼呢?說對我們的吧,意味著查到後抽血驗血約束到酒醒辦前期材料,意味著一個通宵,第二天嫌疑人酒醒了開始做筆錄,寫材料批材料,到下午可以送看守所了,然後是排隊體檢排隊送拘,搞完又是晚上了。還沒完,這才開了個頭,接下來還有無數繁雜的手續材料,比如延期,取保,被審查案件質量,送檢察院法院等等,一個案件差不多要跟一年,煩你一年!身體很疲憊很疲憊,有次領導問我感受是什麼。我說:酒駕不絕,行動不止(千真萬確的真心話)。

酒駕危險,容易毀掉一個家庭

喝醉酒的人,人性會暴露的一覽無餘。尤其是在被查獲後,人性在公權力的壓力之下,醜態、戲態。。。有下跪的,有把身上所有錢強塞給我們的,有讓車上年邁的父母逼我們抓他就自殺的,有裝模作樣冒充領導、冒充軍人、冒充人大代表的,每每遇到這種,我只一句話:你這個案,今天是我辦,無論如何我都會依法辦你,你配合我,我尊重你。

當然了,也有一些人是全程非常配合的,非常悔過的,你能感受到是真心悔過也是真心願意接受處罰。

作為公職人員,只要犯罪了,被開除公職是公務員法的規定,黨內規定也有。我猜題主的朋友應該不是警察,我告訴你,我們警察的標準更嚴,普通人是20-80,意味著半瓶啤酒以下一般沒事,我們是一口都不行,只要有一點點酒精含量就是違規,輕則處分禁閉,重則開除判刑。

酒駕醉駕的代價上述已經說到,所以,勸各位朋友,認真計算成本,打個滴滴叫個代駕幾十塊錢,千萬別做悔恨終生的事。

酒駕危險,容易毀掉一個家庭

酒駕危險,容易毀掉一個家庭

酒駕危險,容易毀掉一個家庭

有些朋友覺得酒駕被查是運氣不好,交警也沒有天天查。我告訴你至少在我們這是常態,每兩天最少查一次。我們市有三十多個交警大隊,每個大隊除了全市統一行動在自己大隊組織查車,也就是說每天必定都有交警查酒駕,每天!

有些人覺得自己酒量好,醉酒也能開,我對比言論就想開罵!你個不定時炸彈,什麼時候爆炸沒人知道!喝酒的朋友應該都倒床就睡的經歷。我告訴你,醉酒開車也會這樣。我去年辦過三個開車睡著的,是的,把車開上了高速,有兩個停在了應急車道,直接睡了,一個直接停在慢車道,睡著了。我們去叫醒他們的時候有一個看見我們是當場嚇尿了的,是的,你沒看過,一個三十多歲的大男人看見交警,坐在駕駛位嚇得尿褲子了。

對被我們查獲的醉駕的人,我都會對他們說恭喜你被我們查到了,幸好你在出事前被我們查到了,不然你很可能自己家破人亡或者造成別人家破人亡。到時候你才是自己死了或者進監獄了,留給一家老小一堆孽債。

最後記住我說的:酒駕不絕,行動不止。勸君酒後莫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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