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安德海被斬殺後,太監們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又闖大禍

安德海在得到慈禧太后的首肯後私自外出,觸犯了清廷的法律,在德州被擒獲,被山東巡撫丁寶楨斬殺。按說太監們應引以為戒,對自己一貫的行為有所收斂,而慈禧太后也應教導他們小心行事,這才是正路子。可是,這太后也仰仗著大權在握,仍舊一味縱容著奴才們。

有句話說的好,叫做狗仗人勢。太監們的所作所為也正是應了這句話。對於清廷最高統治者來說,這江山是你家的,法律是你家訂的。執行法律沒有什麼不對,你至上的權力也不容侵犯。然而.....

當特權遭遇法律,而他們又互不相容的時候,那將是怎樣的情景?這不,問題就出現在這裡。

公元1880年中秋節前三天,正在生病的慈禧太后賞給光緒帝的親媽、自己的親妹妹、醇親王奕譞的福晉食物(即“克食”),命15歲的小太監李三順出宮送去。接到這一光榮的任務後,李三順帶領兩個隨從屁顛屁顛的向宮外走去。

按照清朝規定,太監出宮不得經由午門,須從旁門過,而且,內監出人,須從景運門領取門文,方可出宮。這門文也就相當於現在的出門證。可是,這李三順仰仗著自己為太后辦事,根本不按套路出牌,完全不把護軍(門衛)放在眼裡,硬要從午門出行。

偏偏這幾個門衛不吃這套,門衛是玉林、祥福、忠和等幾個人。見李三順要從正門走,不予放行,責令他們從旁門出去。這李三順見狀,也不示弱,心裡說:媽的,也不看看老子是誰,為誰辦事!今天老子非要走正門不可。

事情一旦僵持到這地步,誰也不想讓步,怕丟了面子。一方在堅持原則,一方靠後臺撐腰。李三順強行闖門,引起爭吵。據我推測,當時肯定發生了推搡,混亂中食盒被撞翻,食品散落一地。

消息很快報給了太后,一向飛揚跋扈的西太后頓時大發雷霆,將東宮慈安太后請到自己宮中,哭訴被人欺侮並聲稱不殺護軍便要尋死。當時的清政府是這樣的:慈禧、慈安兩位太后共同執政,這一年因為慈禧生病,政務主要由慈安處理。所以,這西太后還沒有到獨斷的地步,想以撒潑的方法實現自己的目的。

麻煩來了。雖然你幾個門衛是按章辦事,但是你攔截的是西太后的人,還因此打翻了食盒,這還了得!太后盛怒,責令相關部門嚴令查辦肇事者!那也得有個說辭吧,怎麼說呢?說你幾個門衛按章辦事做的對?那還怎麼查辦!人家西太后的嘴一歪,詞有了:“昨日午門有值班官兵毆打太監以致遺失......”這事指派刑部尚書(相當公安部部長)潘祖蔭去辦,必須嚴懲這些門衛才能出氣。

可是,這刑部尚書也是說理的,人家護軍按章辦事沒有錯啊,怎麼查辦啊?!一些有正義感的官員也表示不平,我們是依法辦案,他們沒有罪,不能殺他們。你西太后想殺,你自己殺好了,就當我們不知道!

這潘尚書總得交差啊,替太后出氣就冤枉了這些人,按法律辦就沒法跟太后交代。這官當的,也著實為難。於是,他如實向慈安太后彙報,慈安太后轉告給慈禧。誰知,這慈禧拿出了看家的本領,露出潑婦的本色,把潘尚書叫了去,,斥罵其無良心,潑辣哭叫,捶床村罵。

這下潘尚書可是為難了,急忙找人商量對策,最後不得不給幾個護軍安上一些罪名。可是,慈禧覺得量刑太輕,不足出氣,要求重新定罪。沒有辦法,最後給玉林、祥福革去護軍,發配黑龍江充當苦差;忠和革去護軍,改為圈禁五年;護軍統領嶽林再議......

消息一出,翁同龢、張之洞、陳寶琛等人極為憤慨。張之洞和陳寶琛仔細討論,上疏極諫。經過一番周折,案情得到扭轉。幾個護軍從輕處罰,而太監也得到了相應的處罰。慈禧太后找到了臺階,而當事雙方也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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