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周立波被判無罪,最心酸的事情莫過於:有罪卻毫無證據!

周立波被判無罪,他不是無罪,只是證據不足!就像當年那起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不過我相信,即使周立波能逃脫一時,也逃不了一世。就如同當年的辛普森,證據不足釋放之後,結局卻也很是悽慘了。

周立波被判無罪,最心酸的事情莫過於:有罪卻毫無證據!

我對當年辛普森案件有點印象,當年辛普森殺妻案結果出來後,美國有大規模的調查問卷,主要有兩個問題。

一、你認為辛普森有罪嗎?

二、你認為審判公正嗎?

問題一,大多數美國人認為辛普森有罪。

問題二、多數美國人認為審判公正, 印象裡比例大概六比四,或者說六點幾比三點幾,算三七開也行。

周立波被判無罪,最心酸的事情莫過於:有罪卻毫無證據!

也就是說,大部分美國人是認為辛普森有罪的,根本不存在法院宣判辛普森罪名不成立,群眾就不能認為辛普森有罪的情況。也說明了大把美國人認為辛普森案件的審批不公正的。按美國人口總數,這些人可以達到上億。

我提這件事只想說兩點:

一、各位仍然可以認為周立波有罪。誰說法院宣判無罪後群眾就不能說被告有罪了?美國人不是大多數都認為辛普森有罪嗎?

二、各位可以質疑公正與正義。大把人認為辛普森案不是一場公正的審判,怎麼了?區區六比四的比例而已,誰說美國人都認為辛普森案件公正了? 按這比例中國有五六億人會認為被告有罪。

周立波被判無罪,最心酸的事情莫過於:有罪卻毫無證據!

最心酸的事情,莫過於,你有罪,卻毫無證據。法,講究的是證據,縱使一個人罪大惡極,卻無法找出有力的證據,也是白搭。不知,這是法律的先進之處,還是不法分子鑽空子的漏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