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如果飛行員降落在一隻老虎的旁邊怎麼辦?

s劍靈


我是軍林縱橫!一句話,小編以為,當面臨生命危險時,只有開槍趕跑甚至擊斃老虎,而且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在飛行員個人生命面臨重大危險,他需要考慮的是如何保護自己!

話說回來,飛行員就是黃金堆出來的,如果因為出現故障跳傘,卻因為不敢開槍而命喪虎口,那既是重大損失更是個笑話!

矛盾點無非是老虎——東北虎、華南虎、孟加拉虎、東南亞虎均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虎也是珍稀瀕危物種,列為《華盛頓公約》CITES 附錄Ⅰ級保護動物,《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目錄瀕危動物。2016年調查顯示,全球野生虎的數量為3890只。

所以殺死一隻虎,的確有點那個了!

而中國法律明文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對於一級保護動物——虎,肯定是歸類為情節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前面有一個限定詞“非法”!

但是飛行員在特殊情況下開槍純屬自衛——當一個人受到他人的即時非法打擊並沒有機會為其抵抗打擊而訴諸法律時,而對侵犯者採取合理的武力打擊以防衛自己不受身體傷害,其在這種情況下對加害人的打擊是合法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所以說,飛行員在個人生命危險受到嚴重威脅時,開槍是沒有問題的。畢竟,打不過老虎啊。比如東北虎,善於游泳(有跑嗎?),雄虎身長可達1.6m、重量達180kg,靠視覺和聽覺捕獵,相當兇猛,捕獵時突然咬住獵物頸背要害部位,將其弄死拖到隱蔽處再吃。

厲害吧?飛行員不動槍可能真是無法將其驚走!


軍林縱橫


可以肯定老虎是個聾子。

或者是個傻子,見了這麼大的怪物還不跑


一葉楓流O靈似舞妖


這個問題比較有趣,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先從普通人的角度看,當遇到人身威脅時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的人身安全防護,這個換成是誰都沒有毛病,當自生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採取合理的防護措施都是可以的,在法律上有這麼一條叫做自我防衛造成的傷害,其追究責任的判定和主動造成的傷害責任判定是有本質區別的,在對待人的攻擊時可以採取自衛措施,那麼應對老虎的威脅,採取自衛手段當然沒有問題啦!

其次從飛行員的角度看,國家培養一個戰鬥機飛行員的成本至少在500萬以上,而且隨著飛行員飛行時間的增長,其作戰經驗和個人價值不斷增加,與老虎相比,根本不在一個段位上,所以即便是傷害了老虎,保護了飛行員的安全也是正確的第一選擇!


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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