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员工在工厂上班期间脑出血晕倒,算不算工伤?

机器人舆言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工伤和视为工伤两种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种情况应当往视为工伤上考虑。

一、“伤”与“病”是有区别的。伤侧重于受外力所致因工受伤或因工死亡,病病侧重于人身自身机体变化产生的疾患,和工作原因无关。工伤保险条例把职业病、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列入“视同工伤”范围,是为了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 视同工伤是指原本不属于工伤的情形,通过法律法规规定而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作时间、工作岗位。 工作时间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单位合法要求的加班加点或者单位违法延长的时间。工作场所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和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相关区域。因此,要界定发病的时间的起始,应从当事人感到不适时开始。而不能认为在出现严重病症甚至以需要送往医院时才作为发病开始的依据。

三、突发疾病。“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视同工伤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疾病是否与工作有关、是否是固有疾病有关以及疾病的原因是在所不问的,法律法规未对疾病作限制性规定。

四、“48小时”的时间起算点。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若从工作岗位上算时间的话,那么可能会把大部工伤死亡的情形排除在工伤保护之外,这与现在我国加大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是不相符的。因此,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是对突发疾病抢救过程所需要的48小时的起算时间。



职场矛与盾


工伤有两个类别:

一个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一个是因为工作原因而死亡。虽说是“伤”字,却是包含伤与亡两种情形的。

工伤有两个认定标准,一个是工伤,一个是视同工伤。

在上班时间,脑出血晕倒,如果治疗康复,那就不算工伤,医疗费用通过医疗保险来处理;如果在48小时内,因为治疗无效而死亡,是可以算工伤的,叫做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陈群律师


这个问题,其实牵涉到一个很敏感的话题,那就是工伤认定中的“48小时”催命规定!

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脑出血的,48小时之内死了的,视为工伤,没死,或者48小时之后再死的,不算工伤

所以,题目中说的问题的答案基本就有了,是不是工伤,不是法律说了算,是阎王爷说了算!

但是,因为这个48小时的规定,有些时候,阎王爷没喊,病人家属自己就把病人送去了!

为什么?就是因为脑出血、心脏病之类的突发疾病,很难靠上“因工作原因”这个工伤认定的标准,要想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只有一个办法,48小时之内死掉,弄一个“视为工伤”!

不是小编危言耸听,在现实中,尤其是脑出血这种病,只要及时送到医院,按照现有医疗手段,至少让病人48小时不死还是有把握的。但是病人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一是负担不起高额的抢救费用(48小时之后,不算工伤了,治疗费用就要自己承担);二是这种病就算命保住了,也基本废人一个了,如果靠不上工伤,一个小康家庭能因此致贫,一个困难家庭基本就雪上加霜,万劫不复了!

这个时候,有些家属会选择放弃治疗,干脆48小时之内死了,病人别受罪,家属还能拿一笔工伤赔偿。

这笔赔偿不是一个小数目:

1、医疗费工伤保险买单;

2、一次性支付20年的死亡赔偿金,按照现行标准,就是每年36000多,20年,就是70多万!

3、6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费;

4、未成年子女和配偶的抚恤金。

什么叫催命符,一边是接近100万的赔偿,一边是高额医疗费和劳动收入丧失带来的家庭经济情况急剧恶化的威胁,两下较量,就从人性中逼出一张催命符!!

如果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是因为加班过多,工作压力太大脑出血,或者有明显早期症状,但是请假未获批准而延误病情的,那就是因为工作原因,那么无论是伤是死,48小时之内还是之外,都是工伤!

但是,这种证据,真的能获取么?小编只能说,呵呵!

所以,各位打工仔们,不要太拼了,真要是因为过劳,发急病上了手术台,命是不是自己的,真的不好说了。


三句不离法的怀埠


职工算不算工伤?我们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

关于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工伤保险条例是这么规定的。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因此,这个案例来说,还要知道结果和地点。

一般来说,我们工作时间上个厕所也是算为工作做准备的,这样算工作岗位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如果不在工作岗位,即使是我们常说的,上下班路上也是不算工伤的。

第二,是指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48小时死亡。一般来说,突发疾病会有其固定的外在客观因素。这个是相当难判断的。但是由于我们在工作场合,肯定就跟工作脱不了干系。

所以,我们把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是有一定道理。

可是没有死亡就需要商榷了。

如果自发行性脑溢血,导致半身不遂等症状,实际上是不算作工伤的。

可是如果因为体力劳动的,因工作原因,经相关医疗部门鉴定与工作有有关系的,这样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了。

其实,工伤认定的详细细节很多,一般来说都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因此我们在申请认定的时候后,一定要把这三点因素罗列清楚,这样就不容易被否决。

另外,工伤认定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如果不在一个月内认定的话,相应期限内产生的医疗费等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承担。

如果劳动者超出一年也不去认定,那么就失去了工伤认定赔偿的要求权利了。

但是,对于我们职工来说也是有一个福音。

那就是我们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也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垫付相应医疗费和赔偿金后。有劳动行政部门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大大便利了我们劳动者。

不过,还是希望我们大家尽量去有五险齐全的单位来工作,这样保障也能更全面一些。



暖心人社


脑溢血是一种病,而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说明员工由于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的才算是工伤,例如煤矿工人容易得尘肺、噪声聋等。但在《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有说明,若是员工在上班期间突然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算是工伤。那么就这个题目而言,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了。

该员工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了,那么就算是工伤了,该怎么赔偿呢?

1、葬补助金=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该地区)*6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可得该员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该地区)

给员工抢救回来了,那么就不算工伤,该员工家属可以找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例如三甲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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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律师说


你说的情况如果是工作期间脑出血病了,经医院抢救生命体征48小时内完好,就不能算作工伤,从你说的这个案例来看又显示出了,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职工的矛盾,就是工伤,和视同工伤缺陷,如果工作期间受外部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没有悬念的算作工伤,但如果是身体内部的疾病造成的脑出血假如到医院经医生抢救时算起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发生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法保护职工权益的本质看肯定算工伤,但现在的科学很发达如经抢救48小时内没有死亡,或就超过一两个小时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法律也就没有说服力了,所以说48小时是工伤保险法的矛盾,和软筋,现实生活中这个48小时只能阎王爷说了算。




长江68416935


不算。

脑出血晕倒是一种病,只有职业导致的职业病才能和工伤扯上关系,职业病目录中没得这个脑出血病,最常见的是煤矿的矽肺,特殊行业的中毒,还有中暑,以前的公交车没空调,公交车司机在高温下晕倒。

唯一可能和工伤扯上关系的是在抢救48小时内无效死亡,视同工亡。

不能和工伤扯上关系就按照其他相关的待遇走,比如根据病的情况有些地方将脑出血的后遗症申请医保特病,养老保险通过鉴定能否申请病退等。


云霄之影


这个一般情况不算工伤的,原因:只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突发疾病,不是工作原因导致的。

特殊情况,如果员工突发脑出血,48小时内医治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以上回答具体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和视同工伤相关条款。


LanZhenti


算不算工伤?按工伤条例的规定,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亡。这里面有两个要点:第一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第二,在48小时内。就是说脑出血没生命危险的不算,超过48小时死亡的不算。48小时只从医院抢救开始计算。算不算工伤看符合不符合上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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