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中國華電存32項問題遭國家審計署點名

【電纜網訊】國家審計署6月20日發佈了35家央企的審計報告,中國華電

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國華電)榜上有名。審計署指出其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管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等方面存在32項問題。其中,經營管理方面問題最多,共有24項。

中国华电存32项问题遭国家审计署点名

資料顯示,中國華電成立於2002年,主要從事電源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銷售,電力工程建設與監理等。

據201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中國華電2016年底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743家、參股公司208家;資產總額7791.45億元,所有者權益1438.93億元,資產負債率81.53%。

審計署公告顯示,2013-2016年,所屬中國華電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電科工)違規將項目對外分包,涉及合同金額80.21億元。

中國華電回應稱,中國華電、華電科工已規範管理,修訂招標管理辦法,明確強制招標範圍,將華電科工所有招標採購統一到中國華電招標平臺上實施。

審計署公告還指出,至2016年底,中國華電已建成投產的九個電源項目未取得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涉及土地1.12萬畝。

中國華電回應稱,截至2018年6月,涉及項目中有一個已取得用地批覆;有六個項目審批手續已上報政府最終審批部門待批;有一個項目已將用地預審材料上報至審批部門;有一個項目已完成佔補平衡驗收,正在組織用地組件材料上報。

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審計結果顯示,2016年,中國華電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合併範圍不準確,涉及資產8072.2萬元,造成多計利潤163.54萬元;對所屬企業間關聯交易抵銷不充分,造成少計利潤1231.65萬元。

同時,2016年,中國華電總部及所屬貴州華榮公司等九家企業未按規定計提折舊、攤銷無形資產、確認投資損失等,造成多計利潤1.03億元;旗下所屬榆林天然氣化工公司等九家企業資產減值準備、存貨跌價準備、資產處置淨收益等核算不準確,造成少計利潤4543.09萬元。

中國華電回應稱,已按規定調整會計賬目和報表。

此外,2015-2016年,中國華電所屬一家企業列支超集團內部標準的業務招待餐費8755.5萬元,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從業規定。

審計指出問題後,該企業責令235人清退超標準報銷的業務招待費449.86萬元,中國華電和所屬企業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對111名責任人問責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