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景德鎮市通報3起教育“三違”典型問題

中國江西網景德鎮訊 記者報道:近日,景德鎮市通報了近期查處的3起教育“三違”典型問題。

一、市第十六中學高一(1)班班主任譚俊違規收取補課費的問題

譚俊,男,1971年1月出生,中教一級歷史教師。經查,2018年上半年,該班擅自增加了文史類課時、並在週一至週六組織學生進行晚自習和週六補課,5月份,家長委員會和班主任老師譚俊商議收取了每名學生2000元,合計14.58萬元。學校在自查自糾過程中,發現該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清退了全部違規收費。經市第十六中學研究,提出處理建議,報請市教育局同意,給予譚俊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解聘班主任和取消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處分。

二、市第五中學小學一年級(3)班班主任江秉忠違規託管補課的問題

江秉忠,男,1969年2月出生,黨員,中教一級教師。經查,2018年4月份,江秉忠違規組織本班學生校外託管補課。經市第五中學研究,提出處理建議,報請市教育局同意,給予江秉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解聘班主任和取消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處分,並收繳違規所得7,640元。

三、昌江區昌江一中分校七年級(2)班英語教師李志菊違規週六校外補課的問題

李志菊,女,1972年9月出生,中教一級教師。經查,2018年5月份,李志菊週六組織本班部分學生在餘家村租房收費補課。經昌江區教體局研究決定,給予李志菊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處分,並扣除其當年獎勵工資處分,並收繳違規所得3,000元。

暑假期間,省教育廳將進行“三違”問題專項督查,景德鎮市教育局將組織明查暗訪,對發現的問題,將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三違”行為的處罰通知》(景教黨〔2018〕18號)等文件嚴肅處理。自2018年6月15日之後,對於發生“三違”行為的教師,一經查實,將直接給予“取消教師資格”等處罰,是由於學校失職失察造成的,將追究學校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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