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太原火車站地下通道里,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每天早晨八九點送一位行動不便的老人乞討,到了晚上八九點再來接老人離去。民警上前問詢才得知,送老人的竟是自己的兒子。
兒子怎麼能讓自己的母親乞討呢?特別是老人雙目失明,這讓民警不可理解。兒子說老人願意乞討,他也沒有工作,難以養活母親和自己。附近居民說,老人的兒子每天送來老人後,就去附近打牌、下象棋。
路人看見老人可憐,有的給幾毛、幾塊錢,有得給點簡單的飯菜。經瞭解,老人是臨汾人,來太原已經10幾年,每天乞討的收入僅有50到60元,除了350元的房租,剛夠兒子和她的吃喝。“這個兒子太懶,不盡孝,送母親乞討,不配當兒子!”周圍的人議論紛紛。
老人的兒子說,在老家他還有個姐姐,並且在當地開著一家照相館,而且姐姐也知道母親一直在太原乞討。對於這樣的情況,民警立即聯繫了老人的女兒,並進行了批評。“這一對子女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民警說女兒答應來太原把母親接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