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女子偷电动车就为给自己车换电瓶 事后感到害怕去自首

正义网桂林8月15日电(通讯员覃福生)一女子见到别人一辆未取钥匙的电动车,突然想起自己的电动车要换电瓶了,于是将他人电动车盗走后将电瓶取出装到自己的电动车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廖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31岁的廖某,是荔浦县人。2018年4月2日10时许,廖驾驶电动车途经一灯饰店后门处时,见停在此处有一辆插有钥匙的二轮电动车,此时廖某突然想起自己的电动车要换电瓶了,顿时心生盗窃之念,遂将该电动车直接驾驶到自己家里。随后廖某回到灯饰店后门处,将自已的电动车骑回,并将盗得的电动车的电瓶拆下安装到自已的电动车上。

盗窃后,廖某由于觉得到处都有监控而心虚。经过一整夜的思考,在法律的震慑下,她于第二天主动到荔浦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公安民警将被盗电动车及电瓶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黄某。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540元。

荔浦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廖某犯罪后自动投案,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廖某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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