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工傷認定常識彙總|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近些年來,由於法律的愈發普及,勞動者們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高。

當遭遇工傷時,很多勞動者不再是一味地忍氣吞聲,而是選擇積極維權,那對於工傷鑑定標準,小夥伴們瞭解多少呢?

下面法貓貓會為大家講解關於工傷認定的一些基本常識。

認定工傷的情形

工傷認定、工傷鑑定已經成為了勞動者在遭遇工傷時比較注重的方面,那工傷認定標準,您瞭解多少呢?

一般來說,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如下幾點: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收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常識彙總|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什麼情況下視同工傷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因工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用人單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搶救治療,並經縣級以上衛生防疫部門驗證的。

4、用人單位指派前往依法宣佈為疫區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疾病的。

5、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工傷認定常識彙總|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什麼情況不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的。

3、自殘或自殺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

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經辦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常識彙總|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供的基本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3、身份證、考勤表(驗原件,收復印件)。

4、首次醫療病歷本、疾病診斷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5、證人證言(二人並附證人身份證複印件和聯繫電話、收證人證言原件)。

6、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屬交通事故傷害的,驗原件,收復印件一份)。

7、屬地公安部門(派出所)證明材料或法院判決書(屬暴力人身傷害的,驗原件收復印件)。

8、其他相關材料。

(具體要求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為準)

工傷認定常識彙總|勞動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多長時間作出工傷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ps:工傷職工應在規定時限內申報工傷,如果未在規定的時效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就喪失了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也就是說喪失了最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了噢!

如何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職場情況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具體做法是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最後評殘結果將作為核發工傷待遇的依據。

來源:法貓貓(ID:famaoma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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