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长大后全成了“白眼狼”!彭泽七旬老人状告五个子女不养老

九江新闻网讯(何方瑜 记者 赵岑雨)古稀老人忍痛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案件审理、执行近四年终于画上句号。近日,彭泽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一起旷日持久的赡养纠纷,让高老太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高老太是彭泽县芙蓉镇居民,现年70岁,育有3子2女。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高老太的丈夫去世。她与同村人郭大爷渐生情窦,两人未领结婚证,但长期同居在一起,共同将五个孩子抚养成人。因家境贫寒,五个子女的抚养均需要郭大爷出钱出力,双方相安无事。可随着五个子女渐渐长大独立,与“准继父”之间发生了种种矛盾。高老太一气之下,与郭大爷搬到彭泽县城租房住,而五个子女也就此拒绝承担赡养费。

2014年,高老太就将五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庭审过程中,三个儿子均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但拒绝赡养郭爷爷,他们提出要母亲每年到三个儿子家各住一段时间,吃穿用全包。可高老太却坚决不同意,“我必须和他(指郭大爷)生活在一起”。此后,本案僵持不下,彭泽法院及当地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作出终审判决:高老太的五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此外,高老太被证实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每个月的医药费也判决由子女均摊。

判决后,几个子女均未自觉履行。执行法官上门执法,三个儿子仍坚持己见,“母亲必须搬过来跟我们住,否则叫我们出钱,不就是给了那个姓郭的?”此后,双方关系进一步僵化,法官透露,五个子女均在不同时间到彭泽县城探望母亲,但遭到拒绝。

今年六月,高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并未急于对5个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先对其存款、车辆、房产、工商登记等情况进行调查,随后分别上门督促,要求他们自觉履行赡养义务。面对上门的法官,几个被执行人却不以为然,高老太的二儿子甚至说,“法院不要在这事里面瞎掺和。”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采取措施,将该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限令其在2小时内将赡养费全部缴纳,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见法院要动真格,高老太的二儿子态度马上急转弯,当即通过手机转账将钱全部付清。

为了彻底化解高老太的家庭矛盾,修复亲情,8月21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高老太子女所居住的村庄,在镇、村干部的陪同下,邀请了村里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者、邻居一同见证执行过程。见到高老太的几个子女及配偶后,执行法官首先进行了法律释明,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法律强制性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而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从伦理、道德方面讲述了赡养父母的重要性,“乌鸦尚知反哺,我们更应该常怀感恩之心对待自己的父母!”。

在法官、村里的长者、村民的劝说下,高老太的几个子女都低下了头。

高老太的长子首先表态,以后一定好好赡养老母亲,如果老人愿意回来住,就3个儿子轮流照顾;如果老人仍在外租住,就按月将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上。老大发话后,其他子女全部表示同意,在场群众纷纷鼓起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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