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懷安法院執行團隊赴左衛鎮展開執行“亮劍”行動。通過連續作戰,將拒執“老賴”唐某、崔某強制傳喚到縣法院。
唐某因2016年3月28日騎電動車致劉某受傷,被法院判決賠償劉某4.9萬餘元,扣除已墊付2.05萬,仍須賠償2.9萬元。但判決生效至今,唐某某拒不給付賠償款,懷安法院依法將唐某某納入失信黑名單。
崔某因經營豬場向王某借款56160元,經多次催要仍拒不給付借款,王某向懷安法院起訴後,懷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崔某限期償還借款本金5616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崔某某仍拒不給付借款及利息。
執行過程中,法官多次與唐某、崔某二人聯繫,但二人每次均以各種藉口拒絕執行。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規定的給付義務,2018年8月24日,懷安法院執行局法官當庭宣佈對唐某、崔某拘留十五日。
面對法律的嚴厲懲戒,唐某、崔某嚐到了失信惡果的滋味。通過拘留、納入失信黑名等強制懲戒措施,懷安法院執行局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敢啃硬骨頭,動真碰硬,依法強力打擊縣域內的拒執老賴,營造了誠信光榮、失信受懲戒的社會輿論,進一步優化了執行環境。
供稿:懷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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