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治理狗患,关键是做到“违法必究”

□殷国安

长期以来,遛狗不牵狗绳、纵容狗狗伤人等“犬患”已越来越突出,小区里这些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市民带来不小的困扰,且反映较为强烈。据南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中旬,警方已接到涉犬类有效警情1000多起。(8月26日《南国早报》)

违规养狗遭人烦,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了,正因为如此,前几天流传的异烟肼毒狗才引发关注。但治理城市狗患,最根本的还是要回到法治轨道。现在,许多城市都制定了本地养狗的地方法规,结果并没有解决狗与人的矛盾,原因在于法规的落实有问题,没有做到违法必究。例如,城市的法规都规定,不准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准无证养狗,不准遛狗不牵绳等等。但假如市民违规,并不会被惩处,甚至不会被责令改正,因为执法者对于违规现象,常常并不知晓。只有当违规养狗发生事故,这时才发现问题。这就是说,如果不出事故,常常没人管。但事后惩罚当然无法规范城市养狗,也必然让市民很不满意。

因此,规范城市养狗重在执法,而执法的重点是在发生咬人之前,做到“违法必究”。只要是违法的养狗行为,不咬人也必须查出来,也必须依法惩罚,这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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