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铲车坠崖酿事故,法官执行兑赔偿

2017年5月,石门县皂市镇花岩垴路段发生一起惨剧,一台铲车翻到路边山涯下,车内两人当场身亡。后因赔偿问题酿成纠纷,诉诸法院,日前,经石门县法院执行,死者家属已经拿到了后续赔偿款26万元,案件以全部执行到位结案。

惨剧发生后,死者李某的妻子王某和女儿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另一死者的继承人、铲车的另外两名合伙人、道路施工方和皂市社区居委会告上法庭。历经一审、二审之后,常德市中院终审判决该铲车的两名合伙人周某、杨某赔偿王某和李某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抵扣已付的7万元后,还需赔偿28万余元。

为兑现胜诉权益,今年5月,王某和李某向石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石门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文书,并根据当事人意愿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调解中,法官从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申请人孤儿寡母的生活困境着手,进行沟通和解,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情理交融的分析,引起了双方当事人的共鸣,两被执行人当场向王某和李某给付了执行款10万元,并承诺余款16万元在一周内付清,王某和李某亦主动放弃了部分债权,双方当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协议达成后,两被执行人按约缴纳了剩余执行款16万元,日前,法官已通知申请人办理了领款手续,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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