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执行”,私自换卡领工资

为躲“执行”,私自换卡领工资

晨报融媒体讯(郭玉荣 记者 王晓丹)为了躲避执行,孙某在法院依法冻结其工资银行卡后,竟然私自更换了工资卡领取工资,以为这样法院就拿他没有办法。结果,在法院查明其资金情况、确认其具有还款能力后,拒不执行的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移交到了检察机关。

早在2015年,阳明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原告田某与朱某、孙某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几名被告一直没有依法履行。随后,田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立案执行期间,依法冻结了孙某的工资银行卡,而孙某却私自变更了银行卡领取工资。今年10月,法院依法查询了孙某的财产状况,证实其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的裁定。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后,阳明公安分局于今年11月将孙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到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从今年6月1日开始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专项执行活动中,阳明区人民法院执结案件428件,结案标的3365万元,拘留36人,共对21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590人,限制出境2人。在“雷霆扫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期间,原计划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线索52件77人,在准备材料过程中,1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公安机关立案12起19人,目前,迫于压力,该52件案件中,执行到位标的52.2万元,其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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