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24”小时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某公司与肖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自2018年3月立案执行以来,被执行人肖某无视法律,规避执行,下落不明,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了僵局。

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许,酒泉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肖某在兰州某宾馆出现。上午9时30分,执行指挥中心对线索信息核实后,及时组织执行实施团队迅速前往兰州。

执行“24”小时

下午20:30分,驱车800公里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肖某住宿的兰州某宾馆,对该宾馆住宿的109号房客信息进行了查询,但该住房登记信息并不是肖某。执行干警将信息反馈执行指挥中心,经分析,肖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已经报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肖某很有可能不是本人身份证入住宾馆,为确保信息的准确和不惊动被执行人,执行实施团队分为两组,第一组在宾馆蹲守,第二组根据执行指挥中心掌握的信息对被执行人驾驶的车辆进行查找跟踪。

凌晨1:30分,肖某驾车返回住宿宾馆,在宾馆门口短暂停留后,也许是感到情况不对,肖某准备离开。执行干警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当打开肖某驾驶座的车门时坐在奔驰车内的肖某一脸“懵圈”,“你们怎么会找到我?”

因被执行人肖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故意规避执行,酒泉中院作出对肖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当冰冷的手铐戴在肖某手上时,他当即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积极想办法缴纳案款。

酒泉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准确指挥、科学调配,执行实施团队“千里奇袭”,在不到24小时时间内,对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精准打击”。自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酒泉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科学调配,发挥执行团队精神,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做到“有能力执行的执行到位、没有能力执行的惩戒到位”。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度,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

撰稿:朱万仁 赵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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