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租路面车位须预缴4年物业费

想要在小区租路面停车泊位,必须一次性预缴4年的物业费,要租地下泊位必须一次性预缴整年停车费5400元,这是‘霸王条款’,太不合理了。”近日,家住南昌市路通沁圆小区的业主陈女士向晨报反映,小区物业“捆绑收费”,才能包月租路面停车位。

业主反映:

小区路面车位与物业费被“捆绑收费”

“小区里有1500多个停车泊位,基本是按照一户一车位的比例匹配,现在小区内有很多闲置车位,但物业公司非要给业主设高门槛。”业主陈女士说,2016年,她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租车位时,却被物业人员告知包月租路面车位,必须一次性付清4年物业费。据陈女士介绍,路通沁圆小区物业费1.9元/平方米/月,她家面积90余平米,一年物业费2100余元,4年要预缴8400余元物业费。“我的物业费从2016年交到了2019年,这种租车位‘捆绑’物业费的做法不妥,我希望物业能把我预缴的钱退给我。”陈女士说。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创新二路的路通沁园小区走访调查发现,与陈女士有类似经历的业主不在少数。更有业主认为,“捆绑收费”之举是在为业主正常包月租停车位设高门槛。业主王先生说,去年5月租停车位是300元/月,今年5月份物业就直接不让包月租了,物业公司推出了一条所谓20年长期租车位的规定。“很多业主无法一次性支付10多万的停车费,临时停车一天又要50元,难以承受,后来有媒体介入报道此事,物业又取消了这项超长年限的租赁规定,但还是要业主预缴1年停车费。”王先生说,地下停车费450元/月,业主想要租用地下车位,必须预缴5400元停车费。“小区物业的这种‘霸王条款’让很多业主打消了包月停车的计划。”

物业回复:

预缴停车费和物业费

系开发商所为

对于业主们集体反映的停车费和物业费被“捆绑收费”以及地下停车费必须一年一付的问题。江西美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路通沁园管理处的崔姓负责人称,“预缴4年物业费只是之前的规定,目前小区路面停车泊位已满,已不包月租了,业主现在租地下停车位都是要求一年一付,”该崔姓负责人解释,地下车位使用权在开发商手上,价格定位和缴费方式都是由开发商制定的, 物业公司也只是代收。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咨询了从事房产行业十几年的业内人士张先生,“开发商怕资金链断裂,让业主预缴的直接原因就是想尽快回笼资金,由于地下车位处置权归开发商所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租车位预缴一年费用也是获取利润的一种方式。”

律师表示:

停车费和物业费

不能进行“捆绑”

“这样捆绑销售,类似于零售业中的搭售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毅表示,物业管理费属于经营性收入,而地面停车费则属于全体业主的公益性收入,两种钱款属于不同性质。“这就好像在超市买一瓶饮料,但不能要求顾客必须加钱买一盒口香糖,除非后者是附赠品。”曾律师强调,按照规定,除非业主自愿付费,否则预收的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都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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