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公务用车违规不只是经济问题

近30家单位公务用车违规被点名,20多家单位违规出租、出借国有资产,8家单位约2.4亿元项目未公开招投标……9月7日,北京市审计局公布了园林绿化、公园、水务、国土规划、农业5个重点行业54个基层预算单位的审计结果,实现了部分重点行业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覆盖。(9月8日新华网)

2017年12月11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然而从审计的结果来看,北京市仍有近30家基层预算单位因公务用车违规而被点名。由此可见,相关制度的落实并未完全到位。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领着交通补贴却又使用公务用车,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私车公养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处置公务用车,擅自将公车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任由这些问题存在,不仅使有限的资金白白流失,还可能酿成腐败和作风问题。

可怕的是,这样的违规行为却并不少。仅就近期而言,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宿迁市通报3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泰安市3人违规使用公务车被纪委曝光……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何以有如此多的人不惮于违规?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在公务用车上玩“猫腻”、动手脚,所贪所占其实并不多,但却足以引发廉政风险。因而,党和政府要严防公务用车违规之害,而不能将其当成单纯的经济问题看待。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无盲区”形成强烈震慑,另一方面推行政务公开,盯紧公家“钱袋”,让某些人“捞一把”的幻想成空。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在公务用车上过不了关,在其他利益前就未必经得住考验。党员干部要摒弃特权思想、扎牢规矩意识,以清廉为荣、以贪墨为耻,切实走好作风建设每一步,谨防因“车轮腐败”而深陷“泥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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