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千万别吃!重庆这些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千万别吃!重庆这些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食品安全问题

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近期,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组织进行食品监督抽查,

抽检了29类食品857批次样品,

有16批次被检出不合格。

都有哪些呢?

千万别吃!重庆这些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此次监督抽查抽检内容包括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蛋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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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包括了武陵椿牌剁椒香椿芽、重威牌花生核桃乳植物蛋白饮品、歌乐山牌辣子鸡(麻辣味)等。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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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产品

包括以下16个批次

重庆合升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8月25日生产、规格为200克/瓶的武陵椿牌剁椒香椿芽,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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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马镇坝大京都购物中心销售的散装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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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丹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6年5月25日生产的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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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久耀食品厂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10月20日生产、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的苕粉,铝的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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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钜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的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的白鲢(活鱼),检出地西泮,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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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大金食品饮料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8/9/30,规格为1.5L/瓶的重威牌花生核桃乳植物蛋白饮品,蛋白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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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苏宁小店销售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8/12/04,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的瘦肉(猪肉),检出五氯酚酸钠,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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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丹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6月12日生产的露酒,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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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野山珍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3月1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野藤牌淡干墨鱼,N-二甲基亚硝胺含量、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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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7月1日生产、规格为300ml/杯的巴良食品牌巴良食品绿豆沙冰,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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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叶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3月16日生产、规格为1.9kg/袋的叶大哥牌自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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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海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4月1日生产、规格为2kg/袋的大脚板桥牌自发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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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正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5月6日生产、规格为30g/袋的素棒棒鸡(调味面制品),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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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正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5月7日生产、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的麻辣开心卷(调味面制品),检测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及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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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每滋俊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5月13日生产、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的渝美滋牌山椒花生,检测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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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辣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为2018年12月5日生产、计量方式为散装称重的歌乐山牌辣子鸡(麻辣味),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千万别吃!重庆这些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除了这次查处的16批次产品之外

近日

沃尔玛里销售的一款泡椒凤爪

也被检出不合格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通告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和1家销售企业。

总局2018年第3号通告显示,抽样单编号:GC17000408309;

产品名称:山椒经典泡椒凤爪;

生产日期:2017年9月23日;

规格型号:90克/袋;

被抽样单位: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

标称生产者:重庆永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江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以下简称江北分局)到重庆永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批次产品共35580袋,除出厂检验和留样13袋,全部销售完毕。

江北分局对该企业2017年9月23日生产的90g/袋的山椒经典泡椒凤爪(辐照食品)留样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为合格。该批次山椒经典泡椒凤爪(辐照食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销售环节存储不当造成的。经江北分局现场调查,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60袋,全部销售完毕。江北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在江北分局的监督下,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对导致不合格食品的原因进行分析自查,发现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储存不当造成的。该公司目前已采取了整改措施,改善食品储存条件,并严格分区存放不同类别食品。江北分局执法人员已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

目前,江北分局已对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江北分局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4元(大写:捌拾肆元整);

2、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另外,江北分局已责令重庆永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

人人有责

从产到销

都要注重

责任心

千万别吃!重庆这些批次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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