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弄清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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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弄清楚很重要

自古至今,劳动纠纷一直是永恒的话题,单位和劳动者因各自的利益永远有争不完的故事,无论最终以私自协商解决,还是以诉讼方式解决,都离不开对另一方的违约责任问题。那么到底要求经济补偿金还是经济赔偿金呢,很多人就常常搞不清楚,也就不知道自己很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是指单位非因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而经济赔偿金是指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解除条件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赔偿。因此,经济补偿金并不等于经济赔偿金,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可获得的金额也不一样。

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弄清楚很重要

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高空作业,应提供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

2、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拖欠工资或者只给部分工资;

3、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规定加班没有加班费或每天上班必须10个小时;

5、单位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7、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者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者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单位因需要进行重整、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需裁减人员的;

12、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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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经济赔偿金的情形:

1、以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单位未支付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2、除上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者的条件,单位以其他理由解除劳动者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注意: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不能同时适用,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而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经济赔偿金=2×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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