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酒後“挪車”被扣駕駛證6個月 罰款1000元記12分】

3月28日14時許,煙臺開發區交警大隊三中隊接到報警,在大趙家老李火鍋店門前一輛轎車倒車時與另外一輛SUV發生剮蹭,轎車駕駛人涉嫌酒駕。

現場報案人李某稱,他發現有人正在用手擦拭他停放在自家門前的豐田SUV左後保險槓,保險槓被蹭掉一大片車漆,而旁邊的懸掛粵GE52**轎車正倒車準備離開,李某趕緊將車攔下,當發現駕駛員袁某一身酒氣時,就趕緊報警。三中隊民警認真勘查現場後,排除了袁某駕車剮蹭李某車輛的可能。而袁某涉嫌酒駕,民警依法測得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75mg/100ml。

據袁某交代,重慶公司總部派自己來煙臺工作。當日中午和幾個同事在火鍋店吃飯。因為一個不友好的眼神,在酒精的刺激下和鄰桌几個農民工爭吵起來,後又動手,雙方打鬥過程中,衝出火鍋店。袁某也不知是誰在SUV車上踹了一腳,把車漆踢壞了,而當自己駕車離開現場時,被車主攔截下來。

三中隊民警當場對袁某進行了普法教育,並依法扣留了袁某的機動車駕駛證,袁某也將面臨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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