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如何分配股权?

北漂青年指南


合伙制的企业有几种角色,作为投资方,我们要好好的平衡,这里面就包含了如何分配股权和管理权的问题?投资方,实际操作者,资源核心技术方,立项者,我先大致呢分析这几个角色。

一般而言,实际引入项目及立项者,优先占有5%左右的股权!实际操作者CEO,优先占有5%到10%的股权,这其中要平衡这个实际的操作者,是否具有我们所需要的资源,比如说经验,技术,必须的项目能力,这相当于技术智本入股,这一点是投资人,必须要明确的,也是投资的风险所在。

当我们按着以上的这种常规化的分配比例来分配股权时,剩余的股权已投资金额为主,打个比方吧!比如这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为100万,那么实际操作者具有了相关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它可以以技术和智本入股,有10%左右的股权,而他本人也拥有这个项目关键的资源,这时投资人要评估他所拥有的这个资源的价值,确定给予它的股权。你投资80万,占有80%的股权,另20%就相当于他技术和智本操作入股了,但你也可以余出5%左右的团队股份,即他占15%,另5%由他代持,作为将来团队的股权奖励,因为毕竟要引进好的人才。

关于股权和合伙人制度,以及合伙过程当中产生的一些问题的内容,在我 短视频当中都有大量的讲解,可以自己查看一下,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对当事人有一些帮助,以后多交流



孙洪鹤


股权比例呈三角形分配,是很不稳定的。

一、学过数学的都知道,三角形是最稳定的,任何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

但是用在股权上,如果任何两个股东持股比例都大于第三名股东(每名股东的持股比例都没有超过50%),股权比例呈三角形分配,其实是很不稳定的。

因为公司要决策任何事情,都必须要两名以上的股东一致同意,决策效率太低,而且容易形成内斗!

所以,要有一名股东持股比例大于51%,他是公司的领袖,是灵魂。随着公司做大,其他两名股东也许会退出,但是他不能退,他退了,公司也就不存在了。

也就是说,三人公司的股权分配,一定不能是三角形的,大股东的股权比例一定要大于另外两名小股东之和。

二、绝对控股权

如果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67%,那么他就取得了绝对控股权,包括增资扩股、减资等重大事项都是大股东一个人说了算。

虽然决策效率很高,但是坏处在于两名小股东没有多少话语权,容易边缘化,和公司离心离德。

因此,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51%-66%之间是比较合理的,比如60:25:15这样的股权结构。

三、股东协议非常重要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一样,都是事关公司生死的重要文件。公司章程经常受到工商局的限制,不能写进太多内容,这个任务就落到了股东协议上。

股东协议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1、股东日后退出时股权如何处理?

股东要退出,一般是股权转让,转让给老股东或者外面的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老股东又不愿意出钱收购,那么股东就很难退出了。所以,在股东协议里面,可以约定股东退出时应当由老股东购买他的股份,购买的价格约定清楚。

非常重要!

2、股东离婚、继承。

因为自然人股东离婚、死亡造成股权纠纷,严重影响公司的例子太多了。

3、股东出资责任。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怎么计价?以货币出资的,出资什么时候到位?如果逾期没有出资到位,怎么追究股东的违约责任?

4、股权代持。

如果公司日后有股权激励、外部融资的计划,那么在设立之初就应当预留份额,由创始股东代持。

前面讲了这么多,股权分配事关公司生死,见过太多公司,从它的股权结构上就能看出走不远。

无论怎样,三人公司的股权一定不能均分!不能均分!不能均分!



李涛律师


虽然是朋友合伙创业,但亲兄弟还得明算账,何况因为股权问题最后导致反目成仇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在合伙创业之初,就需要进行科学的股权结构设计,分配各自的股权。对此,大致有以下建议:

1、确定带头人并保证其对创业公司的核心控制权

首先需要在所有的合伙人中确定一个带头人(即使核心创始股东),并且需要保持其对公司的核心控制权。

保证其控制权,有几个具体的措施:

(1)核心创始股东保持高持股比例,比如70%以上,至少在50%以上;

(2)实行AB股(同股不同权),将投票权集中,目前国内注册的公司法律上暂不许可;

(3)如无法形成绝对多数股权,可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保证核心创始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2、股东人数不要过多

在之前回答过的问题中,我曾经也提出过股东人数不能过多,避免股份分散以及影响公司经营决策,初始创业公司的股东人数建议为3人(最多不要超过5个)。

3、不要采取极端化股权结构

(1)完全平衡的股权结构(平均主义)在公司经营中可能会形成决策僵局,影响管理效率;

(2)一家独大的股权结构(核心大股东占比过高),核心股东占比过分高的话,会挫伤小股东的积极性,不利于其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4、预留期权池

考虑到后续核心成员的引入,可先约定预留10%~20%的期权池作为储备,可以设立持股平台或者先由核心大股东代持。

5、明确合伙人退出机制

公司经营中,可能会存在部分合伙人因为各种原因而退出创业公司,保留其股份对其他创业者来说并不公平,因此,需要事先约定合伙人退出后期股权如何处置的问题,以免后患。


西天蜗牛


分配股权之前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 1.三人当中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多少?三人各自出资多少?
  • 2.三人当中内容、技术、销售各自的占权重比是多少?
  • 3.三人的分红是按照注册股的比例进行分配?还是应当结合三人注册股比例以及三人的工作岗位的重要权重比综合考虑?

试举一例供参考:

ABC三人好友拟设立英文培训公司,A有独家的英语培训技巧,B擅长组织管理,C擅长销售,三人各自出资10万,注册资本30万。预计年利润在30万左右。

那么从三人的重要性来看公司经营当中可能A是核心人物,再好的销售没有好的课程也无法走远,自然公司的组织管理也就更谈不上;当然C次重要,如今已经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一个好的销售势必能够加快公司的盈利的进程,自然AB也就有更好的动力进行工作;B最后,好的技术加上好的销售,那么B的存在就如同锦上添花。(具体的重要性应当由三人达成共识才行)


所以资金股方面如果是1:1:1,那么人力股方面就是x:y:z,合计就是x+1:y+1:z+1,那么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分红建议如下:

  • 净利润在30万以内的:ABC按照x+1:y+1:z+1进行分红;
  • 净利润在30-50万的:ABC按照x+1:y+1:z+2进行分红;
  • 净利润在50-100万的:ABC按照x+2:y+1:z+3进行分红;

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可以调整为:

A持股:x+1%

B持股:y+1

C持股:z+1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需要由三人明确企业核心是谁,应当保证企业的控制权不能过于分散,以免B因为后期的分红产生意见而三人股权过于分散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同时可以在章程中就特殊事项进行约定必须经过多少表决权通过之后方能履行。

以上的所有数据仅是举例,目的在于让提问者清楚除了资金以外,还需要明确人力贡献度的大小。


麋鹿说法


随着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这两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合伙创业,股权分配也就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话题。

那究竟合伙企业股权如何分配?

就以这个案例为主,详细分析一下三个人合伙股权如何分配?

现在股权设计的方法有很多,今天用一种简单实用的股权分配方法~三维一体股权分配手法。

之前合伙开公司完全按照出资额分配股权,现在按照三个纬度进行股权设计。三维指的是资金股、资源股、人力股。

第一步:确定三个纬度的股权权重。

假设这家开这家公司需要投资100万,后期投入资金不大,那么这三个纬度的股权比重为:

资金股占20%

资源股占10%

人力股占70%

备注:

(1)资金股比重的确定有一个原则:如果启动资金在30万以内,资金股占10%比较合适;如果启动资金在50万以内,资金股占15%比较合适;如果启动资金在100万以内,资金股占20%比较合适。这个具体的比例也会根据后续资金投入、股东现状等情况进行变动。

(2)资源股一般所占比重都很小,不超过10%。但是以下行业除外:园林绿化、桥梁工程、政府资质、政府关系等。资源股比例的确定有一个核心原则:根据变现程度进行考核

(3)现在绝大部分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主要靠人力驱动。所以人力股通常占大股。

这里没有把法人股、技术股、核心发起人股等详细列进行设计,只采用这种简单便于操作的方式

第二步:确定甲乙丙三个人在三个股中的具体占比

(1)假设甲出资40万负责内容,乙出资30万负责技术,丙出资30万负责销售

那么甲乙丙的资源股占比就为:8%:6%:6%

(2)资源股主要考核技术资质、渠道资源和政府关系

这里假设只参考技术资质和渠道关系,那么甲乙丙的资源股占比为0%:4%:6%

(3)人力股比例的确定是最难的。这里首先要对岗位进行价值评估。这家公司并没有说明是什么类型公司,在初创企业中,销售通常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

甲乙丙人力股的比例为5%:10%:55%

第三步:确定三人的总比例

依次累加,甲乙丙的股权比例为13%:20%:67%

备注:因为启动资金、后续资金投入、技术资质、行业类型等都不清楚,这个只是假设情况出来的大致比例

这样分配有什么好处呢

1:大股东有绝对控股权,决策效率高,可以迅速应对市场变化。不会出现股东意见不一致,企业无法决策

2:二股东三股东加起来股份只有33%,不具有一票否决权,这样可以保证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确保企业的决策和执行

3:股权之间有落差,便于激励股东,起到激励效果。

当然,很多人会说,如果这样分,甲乙肯定不愿意,他们出钱最多,只占很少股份,那甲乙肯定不干。我们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很多方法,可以让甲乙欣然接受,下面说出一种供大家参考:

三人的股权比例13%:20%:67%,他们的分红比例可以另行约定为40%:30%:30%。

等甲乙收回投资,并拿到2~3倍的回报之后,再按照13%:20%:67%

这里面还有很多,如股东退出机制、股东考核、新股东进入方式……不再一一详述,因为手太疼了,哈哈

欢迎大家多多指正,咨询更多股权知识,


长青股权咨询


1、谋定而后动

创始人之间在精神层面达成共识,情感层面有信任是创始团队前进的基础,但若想持续前进则还不够。创始团队和创业公司要想走得顺、走得远,还需要进行公平与合理的股权分配。

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对团队成员而言,股权代表着打拼与希望。

国内有的创业合伙人在起步阶段会不重视股权,认为过早讨论股权就是先谈钱,总觉得伤和气,认为挣了钱再说。但另一方面,哈佛商学院研究发现,有73%的创始团队会在开始创业的30天内进行股权分配。股权分配确实重要,但它是一件事关长期的事,因此也不能急躁。在进行股权分配前,创始团队的成员们应该在一起工作与磨合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了解成员们各自真正的优势和劣势,培养感情,并看清大家的热情和投入程度。

做好这一步后,需要进行严肃而正式地讨论,就如前文所说,明确创始团队成员之间各自的分工角色,在创业目标和价值观方面达成共识,然后就是分配成员之间的股权。这个股权分配必须合理而公平,要与各位成员对于公司的贡献和重要性相匹配,并且获得所有成员的认可。

2、科学合理,公平第一

许多创业团队在发展困难时没有退却,大家齐心协力共渡难关,但是到了分配股权时却可能因为认为分配不公平,导致团队之间产生信任的裂缝,甚至导致团队动荡。

当然,公平并不代表平均,那些股权对半分或者1:1:1的创业团队都走不远,因为团队里面没有一个能够拍板的成员,话语权过于分散就会内耗,最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掉。团队中应该有一位成员拥有较多的股权和话语权,这位拥有较多话语权的成员最好是掌管公司的战略,商业方面很强,能够看清方向的那个人,这样他才能在整个创业过程中顺利地引领大家前进。

遵循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才能实现股权赋能,激励团队的战斗力,否则可能适得其反,变成股权“负能”。当年马云导入股权激励,从最早的18个人创业,到今日不断引进空降兵,引进风投,每一步都与股权激励密切相关。要想让员工与老板永结同心,必须制定一个让员工觉得是为自己干的机制。因为只有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他们觉得是在为自己打拼的时候,企业才能得以持续的发展。

3、股权赋能决策权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上面已经提到,创业团队必须在创业初期一定有一个说的算的,这个人就是核心股东,核心股东必须在股权上具有绝对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决策权,才能尽快确定公司每一步战略走向,提高公司执行效率。股权是资本赋能企业管理的最高层面。

那么这个核心股东是谁来当?是能者居之,还是出资最多的人来做?按传统的理念来看,那一定是出资最多的人是核心大股东了,但事实上这样并不科学。比如说VC投资互联网初创团队时,很多时候VC可能对新业务完全不懂,此时让VC出任大股东很有可能会干扰企业的决策,最终影响公司发展,甚至创始人和创世团队被赶出公司,比如乔布斯被董事会赶出苹果,俏江南创始人张兰被扫地出门,去哪儿网创始人庄辰超无力反对去哪儿网与携程的正式联姻,最终选择出走。

对创始人而言,股权是梦想也是分享。但是分享不等于平均股权。如著名的西少爷股权纷争,从孟兵、宋鑫、罗高景、李德忠四人的股权比例为37.6%、28.2%、28.2%、6%中,我们看到股权的平均化不可取,创始人必须要有50%以上的股权。

4、从股权赋能决策权,到赋能控制权

随着创业公司的逐步发展壮大,会不断有新的资本介入,股本被稀释是必然结果,如何确保创始人在股权被稀释的情况下拥有公司控制权,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可以设置不同表决权的股权结构来实现公司的控制权。比如美股的 AB股制度,所谓 AB股制度,即公司发行同股不同权的A类、B类股票,B类股票的投票权远高于A股,一般会分别对应股权比例。

此类制度一般确保权力能够掌握在公司特定人群,在股份被稀释的前提下,仍能保有大量的投票权。

比如阿里巴巴、百度、京东就设置了不同类型的AB股制度。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可以看成是另类的AB股制度。阿里本准备在香港上市,但是港股“同股同权”规定,无法满足马云资本和控制权的需求,马云最终选择了允许AB股的美股。此外,百度李彦宏夫妇持有占公司20%股份的B类股,但其投票权超过60%。京东刘强东持有的B类股与其他人持有的A类股投票权比为20:1。IPO时,刘强东持有18.8%股份,投票权却超过50%,将公司命运和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5、股权分配赋能,实现快速融资

好的股权设计,能够让投资人看到公司对股权管理、对公司治理的水准,能够预测到未来公司发展的稳定性,因此可以增加投资人的信心,实现快速融资。

(1)股权设计首先要从企业战略,即战略——组织架构——岗位——人员——激励对象,以此逻辑实现股权激励。设立清晰的股权架构,比如创业企业会涉及几轮融资,以及引进资源型合伙人、管理团队持股、包括企业在成熟期会做员工股权激励。

(2)其次,股东数量一定要少!一般创业初期股东就是创始人、联合创始人、投资人,尽量不要超过3个。那如何做到股东数量少呢?一般会采用这样的方式: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作为显名股东,后续的投资人、员工激励股权、合伙人等都放在持股平台上,极大的简化股权架构。

(3)要明确股权比例。投资人持多少股一定要明确得非常清楚,并且要有一个对公司有掌控权利的“带头大哥”!

(4)持续性股权激励。企业不能将股权激励当成一时之举,临时之策,而是应该把他当成一个长期之举,当成公司的基本制度,像对待工资奖金那样对待股权激励制度,将股权激励制度做成一项长期基本管理制度。比如建立竞争性股权激励制度,每年综合评分前10名者方可称为激励对象等。股权激励的目标是增加长期激励效果,股权激励的全流程要注意减少管理成本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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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业者来说,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股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股权分配的问题没有处理好而导致的创业项目失败、企业分崩离析的实例数不胜数。

由于股权分配导致合伙人之间反目成仇,以至于到最后“同归于尽”的例子不胜枚举,但也不乏因为科学合理的股权分配使企业蒸蒸日上的企业,下面我们将通过两个截然相反的实例阐述股权分配对企业的重要性。

雷士照明

请被股权纠纷拖累的企业

1998年,吴长江和他的同学杜刚、胡永宏决定合伙成立雷士照明。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公司创立之初的股权分配如下图:

雷氏刚设立时,吴长江占股比45%,是单一的大股东,但是相对于杜刚、胡永宏合计持股55%,他又是小股东。

2002年,雷士照明经过4年的发展,企业名气越来越大,但是三个合伙人之间裂隙产生:由于吴长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兼总经理,全面负责企业的经营,外界在提及时,将雷士的企业名气归功于吴长江,这让其他两位股东心生不满,分管销售领域的胡永宏也染指企业的经营,并且杜刚、胡永宏提出只要公司有收入就立马分红,根本就不考虑企业后续的发展问题等等,这些激增的矛盾迫使吴长江对股权进行了调整——股份均等,即吴向杜和胡分别转让5.83%,三人每人各占33.3%的股权,此时股权比例如下图:

2005年三人的矛盾彻底激化,杜和胡强烈反对吴的销售渠道改革方案,先是杜和胡让吴拿8000万走人,经过一个星期的反击,吴留在了企业,杜和胡两人离开,但两人离开的前提是吴向两人支付人民币1亿元。

虽然最终结果是吴长江成功留在了雷士,但是这场合伙人之间让企业元气大伤,至少发展延误了好几年。企业在创业之初,吴完全可以拥有绝对的控股权,只要其再多出资6万元,他的股权就能达到51%,这样就不会有后面的股权之争的风波了。

这场股权之争风波的最根本原因在于吴长江不懂如何合理的分配股权,他错误的认为平分股权就能消除合伙人之间的股权纷争,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另外两个合伙人股份加起来对抗他,他就彻底失去了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 暨南大学安徽创业学院(股权设计)

▶️1、唯一股权实战落地机构。

▶️2、重点大学智库与品牌保证。

▶️3、专家团队科班出身,理论+实战。

▶️4、非江湖派,过度包装与宣传;非学院派,不能直接落地应用。

暨南大学安徽创业学院院长,著名股权实战落地专家 徐盛灯博士表示,股权分配需要掌握好以下几大原则:

▐ 企业要有领头人,合伙人之间有条件的平等

雷士企业中杜刚和胡永宏总是不服气吴长江对企业的经营之策,在三人内讧中,杜和胡将股权联合迫使吴离开雷士,但是此时杜和胡却“玩不转”企业,在吴离开雷士不到一周,雷士全体经销商集体“倒戈”,最终还是雷士回归企业,杜和胡拿巨额走人。

这则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个企业中一定要有领头人,不能过分的强调合伙人之间的绝对平等,如果绝对平等股权平分,在遇到重大事项需要表决时往往可能会相互牵肘,没有决策者,这样对企业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但有领头人并不意味着企业要搞一言堂,其他合伙人没有发言权。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企业有领头人,以及合伙人之间有条件的平等。

▐ 避免被小股东主导

在许多中小企业里,虽然某个股东所占的比例比较少,但在企业中他却“说了算”。比如一家企业有三个股东,股权分配如下:大股东49%、二股东47%,小股东4%。

按理来说小股东的股份最少,在企业的话语权最轻,但是一旦大股东和二股东出现矛盾时,大股东和二股东就会找到小股东让其裁判,如果小股东支持二股东,正好是51%,而大股东则只有49%,即谁联合小股东谁就有控股权。

在进行股权分配时,一定要尽量避免这种局面的发生。

▐ 利益第一,感情第二

无论合伙人最初成立企业的关系如何(无论是兄弟姐妹、夫妻、同事、同学、同乡等),大家始终要把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感情放在第二位。

因为大家一起创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如果仅仅考虑合伙人之间的感情,当企业有一天做大、做强要上市的时候可能因为利益分配问题闹得不欢而散,这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致命性的打击。

当然,强调感情第二并不是说不让合伙人之间有任何的感情交际,如果只考虑利益不考虑感情的话,企业也不可能会长久发展下去,所以在进行股权分配的时候一定要将两者有主次的结合起来。

雷士照明和海底捞的案例也恰好证明了,吴长江股份注重合伙人之间的感情,使得股权平分,导致企业被股权纷争所拖累,而张勇则完全做到了将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将夫妻和朋友之情放在第二位,使得海底捞成为餐饮界的佼佼者。

▐ 要有控股股东,不要平分股权

在合伙人中,一定要有一个股东的股权达到相对控股,或者是绝对控股,尽量避免平分股权。之所以要实现控股权,就是为了在企业后续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有人能够对企业经营的实际控制权。对于一个初创的企业来说,如果没有一个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这个企业的实际发展,很容易像雷士照明一般陷入股权纠纷之中,影响公司的发展。

自己公司股权架构有问题或者不知如何分配股权,可以看我的文章,有详细介绍这方面知识和案例


更换头绪


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你的合伙人团队的分工很明确,这点是很不错的,但分配股权参考的主要因素可不是这个。

谁是大股东?谁来决策?

平分股权是最不明智的行为,创业过程中,你无时无刻不在做决策。很多情况下,决策的正确性并不重要(创业过程中的需要坑都是需要跳的,很正常),更重要的是做决策是否高效。平分股权,合伙人之间总会因为一些并不重要的决定,吵得不可开交,这个是创业失败、合伙人散伙最常见的原因。

我建议,如果你们三个人,如果有一个是发起人,是他把大家拉到一起的,最适合当大股东,毕竟他对公司的发展路径想的更清晰一些。如果你们觉得每个人都很重要,多给谁分都不太好的话,你们可以尝试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比如,ABC三个人平分股权,但是你们约定,如果公司需要对一些事项做决策,A的意见必须与B保持一致,这也也能有效避免内耗。

都是全职吗?

如果你们中间有人是兼职创业的,别的地方还有工作,我建议最好给他少分些股权,甚至不分。兼职就意味着不会全身心投入,意味着公司发展遇到危机,第一反应是逃避。个人建议,必须要给股权的话,不要超过10%。

预留一部分股权

建立股权池,一方面是为了吸引后续的优秀人才进入,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能够动态的调整你们三个人的股权,毕竟分配股权是事前行为,合伙人能对公司发展起多大作用,还要看之后的情况。个人建议预留在15%到20%之间,先由大股东代持。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也欢迎你私信沟通。


合一股权设计


这个问题也有普遍性,我尝试回答。

朋友合伙,如何分配股权?考虑以下几点。


一,初投资金的出资额比例

在早前的公司组建中,一般都是按此比例分配股权,随着时代的发展,股权分配呈现多样化。

二,领头人适当多持

股权的大小,不仅仅是利益的分配的多少,更是责任承担的多少?几个朋友一起,作为组织者,领头创业者,应该有部分权益和责任在股权里提现。

三,知识占股比例

这一点越来越被创业者们所接受,知识就是财富。根据行业的特点,大家共同商定比例多少。

四,留有空间

为了事业长期发展,人才引进是必须事先筹划的,为这部分人在股权分配上留下空间,这也是比较合理的安排。

总之,朋友一起创业,以共同协商一致为原则。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你分享!


实体经济守望者


通常公司合伙人之间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股权分配,此处的出资包括现金和资产,例如房子,设备。

而由此将100%的股权进行分配,可以有许多种组合方式,但大体上无外乎以下几种方式:

若每个人出资相同,则每个人均等的占有同样的股份,例如去年轰动一时的案件“清华总裁班”34名同学,每人出资20万,凑齐680万元开饭店,此处每个人的持股份额就是均等的,均为2.94%,总裁办的餐厅最后以欠债倒闭结束。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分配方式并不利于公司管理和发现。三个和尚没水喝,何况34个。

若每个人出资并不相同,一般会有一个出资人占大头,占有多数股份,对公司事务有决定权,其余人再按出资额分配剩余股份。阿里巴巴显然就是这样,马云一家独大。但马云在一篇文章中讲过,当年让大家凑钱时定了两条融资原则,一不准借钱,二互相不打听数额。时至今日,阿里巴巴始创的18个人,既不知道别人出了多少钱,也不知道总数,所以也算不出自己该分到多少股份才算公平。这也为阿里增添了一些神秘感。

除了以出资来分配股权,还有按劳务和技术来分配,例如我有仅仅出资,但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那么若参与日常管理的合伙人虽然出资较少,但也可以分得较高的股份,例如张三李四二人合伙办企业,张三出资100万,李四出资60万,但李四负责日常的管理活动,张三纯出资,这样二人也可以约定股权五五分成。合伙人商量好就可以。

总之我认为作为原始合伙人,找对人才是最重要的,股权这东西只是一个合作中利益和风险的分配方案,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当然,我觉的最好的分配方法是一人能够占相对多数股份(可以超过50%或低于50%),但其余合伙人的股份不能太寒酸,不然很容易让投资方对合伙的根基产生怀疑。并且,基于资金,劳务,技术的综合股权分配方案要合理,最好是各方都出资,也都参与经营,只是股权比例要有差异和梯度。

欢迎各位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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