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山東聊城一副廳被決定逮捕:不知敬畏,膽大妄為

山東聊城一副廳被決定逮捕:不知敬畏,膽大妄為

北京青年報記者26日從最高檢獲悉,山東省聊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同村(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同村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張同村,男,漢族,1957年5月生,山東莘縣人,大學文化,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聊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今年8月被查。

今年11月,張同村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他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同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張同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知敬畏,膽大妄為,與商人老闆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給黨和國家的事業、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

北青報記者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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