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漯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漯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原局长连新山违规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连新山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7.9万元、消费卡0.1万元,此前,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3.9万元、消费卡0.2万元。以上违规所得均用于个人消费及家庭开支。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时任姬石镇党委书记连新山借用漯河市某公司一辆汽车,让其儿子长期使用。2015年9月,因群众举报,连新山将该车退还。此外,连新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连新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临颍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郭殿臣违规发放福利、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郭殿臣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奖金81800元;2014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郭殿臣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3500元;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郭殿臣使用面积22.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且违规配备17.1平方米的休息室(带卫生间)一间;2013年至2014年,经郭殿臣直接安排,县残联违规公款吃喝花费29310元。此外,郭殿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郭殿臣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漯河市郾城区史志档案局原局长常志刚、党组副书记王艺堂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9月,常志刚在任区史志档案局局长期间,在班子会议上提议单位职工读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工资照常发放。王艺堂时任区史志档案局原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单位两名工作人员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期间分别违规领取工资及文明奖78239.5元和77433.1元。2019年8月,常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月,王艺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舞阳县一高正科级干部刘炳忠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刘炳忠在担任舞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期间,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5次共计993.58元。2016年4月,因工作调整,刘炳忠不再担任进修学校校长,但其未将该加油卡归还教师进修学校。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其继续用该加油卡为私车加油9次共计2432.65元。2019年6月,刘炳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漯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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