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莱美药业: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广西国资委

邱宇拟将其持的莱美药业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提案权委托给中恒集团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正式签署并生效后,中恒集团将成为持有莱美药业表决权份额最大的单一股东,莱美药业实控人将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中恒集团承诺将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的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或受让大股东所持有的莱美药业股票,增持比例不低于莱美药业总股本的5%。中恒集团拟通过现有或另行发起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用于解决收购项目的股东债务问题,相关基金的总规模计划为20亿元。邱宇与南岸城建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前期签订的《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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