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甲骨文是“字母”,而非字

今年是甲骨文發現120年。儘管,這120年來,甲骨文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研究的基本理念和方法上,依然存在很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把甲骨文看成與現代漢字一樣的字。事實上,就基本屬性來說,甲骨文不僅與現代漢字存在本質不同,而且與春秋以來所形成文言文系統也有本質不同。

甲骨文是“字母”,而非字

正是因為,把沒有注意到甲骨文與現代漢字的本質區別,所以,過去以來,甲骨文研究重心就放在了“釋讀”上,就是認定某個甲骨文就是現代的某個字,即建立甲骨文與現代漢字之間的對應關係。甲骨文研究的成績也就主要體現在對字的“正確”“釋讀”上。

這個釋讀過程,是通過建立從甲骨文到現代漢字之間的字形演變鏈條來實現。

現在我們會經常在媒體上看到,說甲骨文有4000多個字,目前為止,僅僅正確釋讀了1000多個字,還有2000多子沒有被釋讀。前兩年,安陽的文字博物館發佈一個公告,說能釋讀一個新字者懸賞10萬。

實際上,儘管建立甲骨文與現代漢字之間的字形聯繫是有意義的,甚至也是很重要的,但是,這也帶來一個很嚴重的後果,就是將現代漢字的基本屬性強加到甲骨文上,“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使得甲骨文中所包含和隱藏的重要內涵和義理被遮蔽了,被視而不見了。

從字形內涵上來說,甲骨文每一個字的內涵,不僅比被認為與之對應的現代漢字要廣大的多,更重要的是,甲骨文是立足與一套與現代文字截然不同的思維模式。

甲骨文的核心價值,正是由甲骨文字形所承載的獨特的思維方式和基於這一特殊思維方式的義理。這是最純粹的中華義理,比後來《五經》中包含的義理更為純粹,更為正宗,更為始源,也更為讓人震撼。

因此,真正的甲骨文研究,應該是對內在的義理的研究,而非對外在的字形的研究。這很像過去對易經的研究。真正的易經研究是對義理的研究,而非對卦象、象數的研究,應該以義理為本,而非以象數為本。

很遺憾,過去120年的甲骨文研究,都是以外在的字形為本的象數研究,這種研究取的成績越大,也意味著對內在義理的距離越遠。實際上,過去的甲骨文研究在“正確”實現字形意義上的釋讀的同時,也在逐漸建立了一道厚厚的高牆,將其中的義理與現代人更加堅實隔離開來。

從義理的角度看,甲骨文並沒有被真正發現,而依然被厚厚泥土掩埋。這些泥土存在於人們的心中,存在於這120年來的甲骨文研究所依賴的方法之中,存在於甲骨文的研究成果之中,存在於一次次地對甲骨文的“正確”釋讀中。

過去的甲骨文研究,其核心是釋讀,而釋讀就是強行讓甲骨文與現代文字相同。要真正理解甲骨文,發現和體味隱藏在其字形中的義理,必須識別甲骨文的獨特性。這樣研究的重心就不是尋找與現代文字間的同,而是恰恰相反,而是尋找與現代文字之間的“別”和“異”。

沒有任何一個甲骨文與現代漢字建立直接對應和等同。嚴格意義上說,甲骨文是不可以被“釋讀”的,任何對甲骨文的“釋讀”都是錯誤的,任何的將甲骨文與現代漢字間直接的等同和對應,都是對甲骨文的強姦和侮辱。

因此,甲骨文也不能被稱之為“字”,它們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字,或者與春秋之後文言文以來的字有本質區別,與現代白話文的漢字更有本質區別。但是,文言文和白話化又的確建立在甲骨文的基礎之上。

那麼該怎麼對甲骨文定性,才能更準確地呈現甲骨文與現代漢字之間的區別和聯繫,以及建立更好的研究範式呢?

比較合適的定性是,將甲骨文當成“字母”,而非字。

一提字母,現代人馬上回想到英語字母。現在我覺得,中文對外國的很多東西的翻譯都使用了太好的詞,好到以致錯誤了,所對應的外國的東西根本配不上其中文譯名。“字母”就是其一。

英文,以及其他拼音文字的“字母”實際所表示的,僅僅是音節符號、發音符號,然後由這些音節符號,拼出一個完整的語言單位,這就是所謂的“單詞”。因此,所謂的字母,實質是更是“字子”,是對字進行拆分後的東西,是字的零部件,這些東西本身沒有任何意義,不可以獨立存在。怎麼能夠把字的不可獨立存在的零配件當成字的母親呢。

甲骨文才是真的字母,不僅僅在於,很多甲骨文,已經構成現代很多漢字的基本結構,現代漢字的確是由甲骨文所孳乳,兩者之間存在歷史演進階段上先後。更重要的是,甲骨文是一套獨立的符號體系,承載著更純粹的中華義理。

進一步地看,儘管甲骨文是字之母,但是,甲骨文並非中國最早的表達符號系統,甲骨文的出現,是建立在對此前早已存在的符號系統的基礎之上,是對這套符號的系統的繼承和發展。甲骨文之前的符號系統就是契約符號系統,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這些契約符號就進入了甲骨文的字形之中,形成了甲骨文的基本字形結構。這樣的契約符號大約有120個左右。

我已經把這120個契約符號,以及以這些符號以基本的結構的甲骨文製成了表格。下面展示的是結繩符號,以及基於結繩符號的字例。

甲骨文是“字母”,而非字

也就是說,儘管甲骨文是字之母,是字母,但是,它卻也是契約符號的孩子。可以將契約符號稱之為“文”。

廣義的文可以指代一切符號系統,在這種情況,字也是一種文。但是,狹義地看,文則是指與語言無關的獨立的符號系統。而字則是語言的符號化,是用來表達語言的符號。

因此,在中國歷史中,文和字的演變歷史是分成三大階段:文階段、字母階段、字階段。甲骨文和金文都是字母,兼具文和字兩種屬性,而且文的屬性還要更強一些。春秋之後所出現文言文,才真能能夠對語言進行系統性的表達,才是真正的字。

甲骨文是“字母”,但是卻是“文子”,而“文”則是字的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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