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永豐公安機關依法處置一起妨礙執行公務案

原標題:噪音擾民遭舉報 城管執法遇阻 永豐公安機關依法處置一起妨礙執行公務案

吉安新聞網訊 鄒文峰、胡佳琪、記者胡靜報道:近日,永豐縣城管局城管大隊執法人員在依法執行公務途中,遇到一男子手持打火機,企圖引爆發電機油箱,揚言要與周邊圍觀群眾及執法人員“同歸於盡”。最終,該男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噪音擾民 群眾多次舉報

11月22日19時許,永豐縣城管局城管大隊新城區中隊執法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接到群眾舉報稱,縣城迎賓大道君天御景灣段附近有一商業活動嚴重擾民。隨後,該中隊執法人員趕赴現場處置相關情況。經現場調查取證,河南籍男子郭某及其團隊未經審批違規進行商演,嚴重噪音擾民,被群眾多次舉報。

執法人員在瞭解情況後上報至該中隊中隊長,並依據相關規定,對違規商品進行暫扣。然而,在暫扣過程中,執法人員遭遇郭某及其團隊成員激烈反抗。郭某在爭執過程中將發電機油箱擰開,並掏出打火機點燃油箱,揚言要和執法人員及周邊群眾“同歸於盡”。執法人員果斷處置,合力對其行為進行約束,將郭某制服。隨後,郭某團隊其他人更是對執法人員進行言語辱罵、拉扯執法人員。

法網恢恢 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當日19時20分,永豐縣公安局恩江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將涉事雙方帶離現場,圍觀群眾紛紛主動詢問該大隊執法人員是否需要配合舉證。23時30分,在經過公安機關第一輪對城管執法人員及現場群眾的調查筆錄詢問、觀看執法人員現場拍攝執法記錄及相關視頻影像材料後,嫌疑人郭某仍然出言狡辯,拒不配合民警的調查詢問。

23日凌晨1時,民警再次將執法人員傳喚至派出所,並帶上相關證物:發電機及嫌疑人打火機。最終,經過城管執法人員的舉證及群眾證詞後,在相關證據鏈齊全和民警的深入調查下,23日凌晨3時,該男子對其涉嫌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行為、妨礙執行公務、誣告城管執法人員打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後悔。經公安機關判定,依據相關條例,對該男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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