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三推送”秒顯威力 被執行人速來還款

吉安法院網訊 “我今天就把欠款打到法院賬戶,麻煩你們快點把我的名字從鄉政府和居委會撤下來”。原來電話那頭的陳某,之前涉及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法院判決後一直未履行應盡義務,後申請人申請執行。

永豐縣人民法院在充分履行執行查控、調查職責後,未發現陳某易於執行的財產,遂將其涉案信息向住所地鄉政府及居委會推送。沒想到第二天陳某就打電話要求主動履行。陳某稱,他所在的鄉政府、居委會工作人員在接到法院司法建議書當天,就上門督促他還款,左鄰右舍都知道了他欠款的事情,家中的老母親如坐針氈。他覺得自己愧對家人,不久,便把欠款打到了法院賬戶。案件得以執行完畢。那份司法建議書,就是法院一直開展的“三推送”工作中的其中一環。

所謂“三推送”,是指人民法院在充分履行執行查控、懲戒、調查職責後,未發現易於執行的財產,將被執行人涉案信息向有關部門推送的機制。為提升案件辦理質效,永豐法院執行局充分運用發送司法建議書、開展案件集中推送、按居住地張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等手段,邀請基層組織、群眾參與協助執行工作,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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